碧海银沙网讯(图文/特约摄影师 宋伟光 编辑/文 和 棱 枫)4月19日,笔者从市住建局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我市将通过技术引导与行政措施“双管齐下”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使绿色建筑在我市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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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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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总工程师邓学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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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能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我市高度重视推广绿色建筑的工作。2013年,我市便下发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明确了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并强调在立项、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及评价标识、财政支持等方面相关规定,不断加大推广发展绿色建筑的力度。2016年,我市获批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按照有关规定,到2019年,我市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比例需要达到100%。为此,市住建局牵头制订我市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方案,明确湛江市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目标、评价标准、各部门职责和激励机制,将更加有效地推进我市发展绿色建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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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周荃女士讲授绿色建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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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墙改办主任钟鸣主持,并传达省有关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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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我市将在重点领域全面推行发展绿色建筑,通过技术引导与行政措施“双管齐下”,对我市绿色建筑重点实施范围内的项目,要求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土地供应、立项、建设和管理,鼓励和支持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动态监管,逐步提高新建建筑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率。组织开展对保障性住房的绿色建筑标识的认定工作,并逐步推广到县(市、区)联动申报及认定。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含学校、医院以及市代建项目)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着力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积极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加强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的帮扶和政策引导,并通过落实省级绿色建筑激励措施等方式,提高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