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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发布《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17-07-24     来源:中国建设报     阅读:226372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积极探索绿色发展之路,为推进绿色建筑快速健康发展、加快转变建设行业发展方式、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自本月起该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力争实现绿色建筑“十三五”发展总体目标,全力营造低碳生态的宜居环境。

日前,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该市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围绕完善绿色建筑发展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等八大任务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使乌鲁木齐市民用建筑更加节能环保。

 

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标准,鼓励被动式建筑规模化推广

从本月起,乌鲁木齐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创建3个以上民用绿色建筑示范园区。主城区城北分区规划范围内及绿色建筑示范园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面积不低于该片区同期新建民用建筑总面积的50%。将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城镇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

加快超低能耗建筑及被动式建筑发展。进一步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扶持相关技术体系和产品的研发工作,拓展国际合作领域,提升产业的技术含量和人员水平,扩大超低能耗建筑及被动式建筑建设规模。探索零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到2020年,完成10万平方米以上超低能耗建筑、被动式建筑示范应用工作,形成至少2000吨标准煤节能能力。

 

达标绿色建筑和被动式建筑可享受资金奖励及信贷支持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该市将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扩大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被动式建筑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发展规模,持续完善“十三五”期间相关激励政策。对于通过国家、自治区审核、备案及公示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市级财政资金奖励,二星级每平方米20元,三星级每平方米40元。经专家审定,对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的被动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清洁能源应用建筑(太阳能强制范围及天然气应用除外)示范项目,给予每平方米1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于建设绿色建筑、清洁能源应用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被动式建筑的单位和企业,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满足国家、自治区及该市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要求的二星、三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被动式建筑及非太阳能、非天然气(课题研究除外)的清洁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市科技部门将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列入市级科技计划指南支持领域,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改进完善绿色建筑、清洁能源应用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被动式建筑的金融服务工作,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项目、企业及购买者的绿色信贷支持力度。

此外,该市还提出,发改、建设等部门要把绿色建筑发展任务和执行情况,纳入全市建设领域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加快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积极开展绿色施工

乌鲁木齐市将加大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加强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研究,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示范。因地制宜推广自然采光、自然通风、遮阳、高效空调、热泵等成熟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产品。大力推进BIM技术应用,积极开展BIM技术示范试点和推广应用工作,到2020年,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建住宅小区以及绿色建筑示范园区内的建筑项目,要集成应用BIM技术。

在发展绿色建材方面,将加快研发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积极发展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高性能节能窗等建材。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可再利用建筑材料的发展利用。引导规范市场消费,积极支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

此外,该市将加强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扬尘整治及标准化施工的监管。完善绿色施工标准与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相关标准和要求,实现建设过程的绿色化。在全市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创建活动,2017年,特级企业创建率达到100%;2018年,一级企业创建率将达到100%;2019年,二级企业创建率将达到100%。

 

完善绿色建筑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建筑节能工作进入新阶段

为实现绿色发展目标,乌鲁木齐市建立健全以联席会议为主要抓手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推进《乌鲁木齐市绿色建筑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的制订工作;出台《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配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完善出台贯穿全寿命周期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完善监管评价体系及咨询服务体系;总结合同能源管理、能耗定额管理模式;推进第三方评审或认证的绿色建筑标识制度;建立人才培养机制。

为此,乌鲁木齐市从规划、标准、政策、技术、能力等方面研究推进区域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措施;制定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出台中德低碳生态示范区项目设计导则;制定推进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绿色宾馆等重点领域绿色建筑发展计划。

此外,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严格执行现行建筑节能标准,鼓励开展被动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高效节能建筑的示范及规模化推广工作,引导农村住房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探索以老旧小区节能改造为重点的规模化节能宜居综合改造,全面提升改造标准至65%节能标准。加快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继续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等工作,鼓励能源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参与改造。

该市进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使用量占建筑总能耗的比例,编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推行新型太阳能储能技术的应用,进一步加快在居住建筑和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科学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试点推广太阳能集中利用。探索在清洁能源建筑应用中建立运行、维护、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等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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