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重庆市勘察设计
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民防园林工作会精神,促进全市勘察设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委制订了《2017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17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doc
2017年3月24日
附件全文:
2017年重庆市勘察设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勘察设计工作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提升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质量和技术水平,力争实现行业营业收入350亿元,行业核心发展指标保持较快增长的目标。
一、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一)贯彻新时期建筑方针。把“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贯穿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并在建筑设计审查审批管理中落实相关要求,使建筑设计充分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突出使用功能和“四节一环保”要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适用、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协调的设计产品,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灵魂和先导作用。
(二)提高建筑设计质量。着力推进精细化设计,确保建筑品质。一是完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根据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修编《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以及对应的技术审查要点,结合工作需要,修编《重庆市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以及对应的技术审查要点,完善《重庆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和对应的技术审查要点,为实现精细化设计提供技术指引和支撑。二是强化设计质量自审责任制,督促设计单位建立建筑设计质量内审机构,对本单位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质量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设计深度满足要求。三是强化设计管理,提高初步设计质量,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设计变更行为,为实现精细化设计提供保障。四是重视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设计后评估制度,为同类建筑持续优化改进设计提供指导。精心组织,高质量完成住建部质安司委托的《建筑工程设计安全审查研究》课题任务,为建立建筑工程设计安全审查制度,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进行积极探索。五是加强建筑文化研究与创新,组织开展城市特色风貌与建筑文化专项研究,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整理,加强对传统风貌街区保护和修缮的管理,传承优秀传统建筑文化,加强城市设计研究,加强城市雕塑建设管理,促进现代建筑文化发展。
(三)提升建筑创新创意水平。完善工作措施,激发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创作创新的热情和激情,不断繁荣建筑创作。一是建立适应建筑设计特点的招投标制度。根据最新发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3号)有关要求,制定发布《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公正的评标规则,规范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和评标行为,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水平和评标质量,建立有利于选择高水平设计队伍和发掘优秀设计作品的评标机制。二是持续开展勘察设计行业“三优”创建活动。在全行业深入开展“优秀设计院”、“优秀设计师”和“优秀设计作品”创建工作,并大力开展表彰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精品意识和创新能力。三是鼓励和支持建筑创意机构发展,进一步激发设计人员的创业创新活力。
(四)加快建筑设计人才培养。积极培育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心的建筑师、设计师队伍。一是开展第五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工作,加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候选人的选拔和培养,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大师在促进行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二是指导开展第二届优秀青年建筑师、设计师评选工作,为青年建筑师、设计师成长成才创建平台和提供机遇,引导青年建筑师、设计师成为行业创新发展的主力军。三是改进注册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机制,要把培训教育重点体现在提高贯彻新时期建筑方针的能力、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创作能力等方面,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修订《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完善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管理,做好专家的换届工作,加强对专家库推荐人员的审核把关,强化对专家履职行为的动态管理。
二、强化行业监管与服务能力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落实“放、管、服”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勘察设计行业的行政审批改革。一是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改革,完善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力争今年内把勘察设计行业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运行。二是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修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建立标准化的模板指引,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三是按照智慧政务建设的要求,研究开展勘察设计领域电子化审查审批的相关工作制度并力争启动试点应用工作。
(二)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强化市场准入清出机制,维护勘察设计市场良性竞争秩序。一是加强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进一步完善资质审批的工作制度,加强对企业资质和人员注册审批后的动态核查,把注册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变动情况与企业资质进行有效联动管理。二是促进勘察设计市场的开放,进一步简化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手续,鼓励和支持高水平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对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后的事中事后动态监管。三是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竞争秩序,加强对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行为的监管,积极倡导行业自律,有效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加大对勘察设计单位挂靠、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按照住建部部署,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一是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建设、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注册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二是加强对勘察工作的监管。规范勘察外业管理,完善“重庆市工程勘察项目信息系统”功能,加强勘察工作的制度建设,推进勘察行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三是强化设计质量管理,加强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质量的核查和评价,督促勘察设计单位落实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日常管理,按照《重庆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综合评价标准》,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质量管理,规范审查机构市场行为,积极推行电子审图,提升审查机构管理信息化水平。四是加强执法检查。第一,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会同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勘察设计质量巡查,始终保持对质量安全的高压态势;第二,按照住建部要求,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一次勘察设计行业的重点抽查和执法检查;第三,加大执法力度,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建设单位擅自变更设计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五是提升建筑抗震防灾水平,强化实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督促落实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论证制度,开展新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六是加快政府规章《重庆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规定》的立法工作,推进与该规定配套的技术政策的制定工作。
(四)加强标准设计工作。一是出台《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实现标准设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二是发布《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体系表》,加强对标准设计编制和使用的指导。三是重点围绕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城市环境(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生态修复、城市修补、黑臭水体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建筑产业现代化和绿色建设、城乡智慧建设等内容,启动一批标准设计的编制工作。
三、促进行业管理与技术创新
(一)优化行业发展结构。引导和支持我市勘察设计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差异化、系统化发展。一是鼓励促进大型企业向具有项目咨询、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和融资能力的工程咨询公司发展,形成具有覆盖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一体化服务的能力。二是鼓励中小型企业突出“专、精、特、新”向专业化设计公司发展。三是引导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牵头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
(二)促进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把诚信管理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工作手段。出台《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行业诚信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和诚信综合评价标准,明确市内外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个人诚信管理的范围及要求,建立科学适用的评价体系和信息发布平台,将诚信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诚信评价结果与资质资格管理、行业评优评先、工程招投标等有效联动,达到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效果。
(三)加快工程总承包试点。按照住建部开展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出台《重庆市工程总承包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总承包试点目标、范围和重点内容,研究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招投标监管、设计监管、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管、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管理制度,启动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总承包试点工作。
(四)加快BIM技术的推广应用。按照市城乡建委《城乡智慧建设工作方案》的部署,以智慧建造专项工作为重点,加快BIM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一是促进BIM技术的工程示范和应用推广。落实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意见》(渝建发〔2016〕28号)的工作要求,今年本市建筑面积3万㎡以上的单体公共建筑(或包含上述规模公共建筑的综合体)在设计阶段必须采用BIM技术,主城各区、城市发展新区各区、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云阳县应分别启动实施1~2个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鼓励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率先采用BIM技术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组织实施第二批全市BIM技术应用示范工程。二是出台《重庆市工程勘察信息模型实施指南》、《重庆市建筑工程信息模型实施指南》等11个技术文件和标准,建立完善BIM应用技术标准体系。三是加强BIM应用技术创新,针对BIM在勘察、设计、施工、运维等过程中的相关共性问题、关键技术,组织开展技术研究,进一步提高BIM应用技术能力。四是指导开展第二届BIM技术应用竞赛活动,组织BIM应用技术培训,探索企业和大专院校建立市场化的BIM技术培训教育体系的发展模式。五是建设全市BIM技术应用平台,启动全市BIM技术应用数据中心、BIM基础构件库和基于BIM的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六是结合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工程地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三维立体数据库。七是强化BIM技术宣传推广。开展BIM技术应用的公众化宣传和普及活动,借助媒体支持充分宣传BIM技术应用的价值,不断提高全行业和全社会对BIM技术的认知度。
四、加强行业管理与发展基础建设
(一)提升区县的履职能力。一是督促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保证有效履行行业管理与发展的工作职责。二是以政策法规和日常监管的工作要求为重点,组织开展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适时召开工作片区会,掌握区县工作动态,加强区县之间的工作交流,督促区县落实勘察设计相关的工作要求。四是加大对区县勘察设计工作的帮扶,及时帮助和指导区县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提升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勘察设计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互动发展,培育形成支撑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三)加强行业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管理与技术经验交流、学术讲座、新技术推广、技术竞赛等活动,鼓励我市勘察设计行业的管理与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和住建部相关管理与技术工作,通过广泛交流、学习借鉴,促进行业全面发展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