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工作要点总计37项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两会要求,加强工作部署安排,确保2017年各项规划工作有序开展,近日,市规划局制定2017年度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总计37项,涵盖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法制建设、创新研究、社会服务等规划工作各个方面。每项工作都明确分工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在工作过程中加强督查考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制定实施《城乡规划改革与创新行动纲要》
紧紧围绕市党代会和两会对规划工作的部署安排,推进引领规划、效能规划、法治规划、创新规划、阳光规划、廉洁规划六大行动,强化长远谋划与调查研究,完善具体措施,明确任务分解和五年实施进度计划。
2.开展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
准确把握济南远景发展定位,落实城市中心、次中心、卫星城结构体系,科学构建区域经济中心城市格局。
3.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完成城市总规实施评估,开展城市总规修编工作,明确城市2030年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发展方向。
4.编制“携河发展”规划
高水平编制“携河”发展空间规划与城市设计,优化产业和用地布局,为“携河北跨”提供有力支撑;完成跨黄通道规划编制,指导下一阶段工程设计;编制黄河生态景观规划研究与城市设计,优化两岸城市功能、用地布局和空间环境。
5.开展中央商务区实施设计
整合、落实专项成果,完成控规修编;面向实施,开展中央商务区一系列规划设计,抓好绸带公园与街道景观、风貌色彩、照明广告、绿色建筑等细节设计;研究启动东西廊道景观、路名规划、智慧城市等研究。
6.编制中心城总体城市设计
明确城市风貌特色定位,确定城市形态格局、整体景观体系、公共空间体系,营造城市整体意象。
7.完成“一湖一环”景观照明规划、城市设计
完成“一湖一环”景观照明规划和“大明湖秀”水秀方案,打造“泉城夜宴”;编制“一湖一环”城市设计,明确大明湖、环城公园周边地区功能产业定位,塑造泉城特色。
8.完成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专项规划编制
完成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专项规划,制定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通则,按照严管严控原则,明确“禁设、限设”两区控制和“禁止、控制、鼓励”三类管理要求。
9.编制新东站核心区、济钢地区城市设计
对接开发建设需求,细化景观风貌要素管控要求;优化工业搬迁后用地布局,塑造地区特色风貌,促进工业遗产保护利用。
10.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开展历史城区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对历史城区重点地段的空间结构、景观风貌、公共空间体系、建筑风貌等内容提出城市设计方案;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图则编制,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使用要求等。
11.完成城市交通五大体系近期规划编制
完成城市高快、道路、公交、慢行、停车五大体系近期规划,打造支撑引领“公交都市”发展的绿色低碳、和谐舒行的泉城特色交通体系;完成《城市交通治理白皮书》,形成高效协同的实施机制、科学务实的政策体系,推动城市交通向公交都市发展转型。
12.开展通风廊道规划研究
建立风廊模型,形成城市气候图,明确管控要求。
13.启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
制定“双修”工作方案,编制“双修”总体规划,助力弥补城市建设欠账;开展“生态修复”空间规划研究,对中心城山、水、绿地等生态资源和空间格局进行现状评估,从空间层面明确城市生态格局,提出山体、水系、绿地等生态资源的修复策略。
14.实现中心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健全控规管理机制
推进剩余片区的成果编制和审议审批,年底实现中心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优化《片区控规执行通则》,建立片区控规动态更新维护机制,制定街区控规的技术标准、编制和审查审批程序。
15.抓好专项规划编制
完成城市枢纽地区布局规划,指导枢纽及周边地区的规划建设,服务城市交通五大体系;完成中心城安全环境等管控要素整合规划,全面整合各部门管控要素,探索建设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绿线、养老等专项规划。
16.加强驻区服务保障
开展包区(县)对接联系,推行上门征求意见、上门提供咨询、上门解决难题“三上门”规划服务保障,进一步强化市区协作;推广社区规划师制度;完成第三批市政审批事项下放直属分局工作。
17.做好项目建设服务保障
落实市级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加快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和手续办理。
18.提高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审查规范化水平
建立严格的重点项目方案设计专家论证会制度,加大城市设计落实力度,提高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水平;健全规范化审查审批机制,认真执行技术研定会制度,提高规划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19.加强审批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一张蓝图”业务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系统与政务中心“一号通”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对接,实现系统与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信息对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20.提高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工作规范化水平
提出规划核实改进措施,统一规范核实尺度,明确处置原则、标准和程序。探索推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公开。
21.抓好《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
制定《条例》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培训;启动法律制度汇编工作。
22.制定《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按照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城市建设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完成《技术规定》修订,为实施规划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23.加强和改进规委会建设
完成市规委会换届,深化规划编制统筹以及在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及建筑风貌等方面的审议职能;加强规委办建设,保障市规委会常态化运行。
24.全力保障“拆违拆临、建绿透绿”
做好分类认定和处置的规划保障,推动拆违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绿化引导,充分发挥拆违拆临地块后续利用办公室职能,全面落实“分类利用、优先绿化”要求。
25.开展“15分钟生活圈”研究
深入社区层面,制定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绿色交通、公共空间规划导则,提出实施策略和建议;与市区协作工作进行对接,开展典型社区研究,制定近期行动计划。
26.开展海绵城市规划管理机制研究
制定《关于在中心城区建设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规划管理实施意见》,确定可纳入规划条件、“一书两证”的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指标、审查要点;同步开展屋顶绿化、停车设施配建(地上停车楼)研究。
27.开展地下管线和综合管廊管理机制研究
围绕“保障安全生产、集约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审批效率”三个目的,制定相关管理意见;完善地下管线管廊规划管理、信息动态更新机制。
28.建立规划“一张蓝图”体系
开展“一张蓝图”要素体系及集成标准、数据库和数据入库标准、动态更新维护机制研究,推进规划要素数据入库,提高各类规划融合度;制定《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办法》,建立“以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总规和控规为主干,以专项规划为支撑,以城市设计贯穿始终”的规划编制体系。
29.创新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与实施统筹
探索统筹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初步建立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一张网”;完成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标准与布局统筹“一张网”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
30.搭建规划大数据平台
制定《信息化发展纲要》。拓展大数据技术运用,建设规划大数据中心,建立“一张蓝图”规划大数据平台,开展专项应用研究和应用服务系统开发。
31.加强基础测绘工作
扩大基础测绘成果覆盖面,扩大新技术应用,加大测绘地理信息与城市规划的融合力度。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时空信息云平台转型升级。制定《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3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建设规划信息公开公示系统,开发公众查询应用,实现法定规划编制成果和规划审批信息即时、方便查询。
33.加强规划宣传与引导
加强局政务微信、微博、网站和《规划泉城》刊物“两微一网一刊”阵地建设;完成规划展览馆改造,打造城市形象展示平台、规划成果展示平台、公众参与平台。
34.扎实开展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
加强工作部署与调度,抓好承诺事项整改落实。
35.强化社会沟通与合作共治
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水平。
3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面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贯彻《济南市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积极开展文明机关建设,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抓好局属事业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创建。
37.强化督查考评问责
健全督查督办机制,深入开展精准督查、持续督查;强化考评问责,完善考评体系、改进考评方式、用好考评结果;开展半年和年度述职述廉,形成推进保障工作落实的制度合力;研究制定问责追责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