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浙江金华各县(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系等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其他项目也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日前,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金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解决城市防洪排涝问题,推进治水理念和治水措施转变,系统谋划、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一起来看↓↓
总体要求
聚焦解决城市防洪排涝问题,推进治水理念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转变,治水措施从“以工程措施为主”向“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相融合”转变,系统谋划、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充分保护和利用城市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和缓释作用,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实现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长效保持三江源头优良水质,有效利用非常规水资源,促进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
目标任务
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低影响开发建设措施,实现75%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
各县(市、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系等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其他项目也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县(市、区)要按年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抓好工作推进。具体目标是:
到2024年底金华市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建成区50%以上面积,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到2025年底金华市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建成区55%以上面积,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建成区25%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到2030年底金华市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建设重点
01优化“流域”生态安全格局
识别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体的空间分布,保护生态本底资源,加强生态安全格局管控,构建“两区两片多廊道”的空间格局和流域功能,严格落实金兰水库、岩口水库、九峰山、东白山等生态保护红线,提升水资源涵养、蓄积、净化能力。完善金华江流域防洪布局,实施金华江治理、永康市城市防洪等工程,确保城市主城区防洪能力达标;统筹流域内县(市、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流域雨洪联防联调能力,构建理想的山水城空间格局。
02提高“城市”雨洪管理水平
依据海绵城市规划,按新老城区分区落实相关指标,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新建城区以目标为导向,统筹城市内涝治理、污水提质增效等工作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城市排水设施,并与自然生态系统有效衔接。
老城区依托城市更新,针对积水内涝、公共空间品质不高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排水管网、雨水泵站、调蓄设施等排水防涝设施的改造建设,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
实施“三库三溪”“暗渠复明”等工程,在市区内重点打造通园溪、长湖、玉泉溪三大板块,树立流域洪涝统筹、多源补水、生态修复的先行示范区。
03完善水循环“设施”体系
建设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在各类建设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整体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充分发挥河湖、湿地、坑塘等城市天然海绵体的蓄滞作用和自然下垫面的水循环功能,系统谋划湿地公园等蓄滞空间集中调蓄区域涝水,实施雨水管网提标改造、排涝泵站提标改造、行泄通道建设、暗沟暗渠复明等工程,恢复城市内外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实现标内降雨不成灾、超标降雨少损失。结合城市更新“增绿留白”,在城市绿地、建筑、道路、广场等新建改建项目中,因地制宜建设绿化屋顶、植草沟、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地下调蓄池、透水铺装等设施,整体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滞、净化和利用能力。深化供排水设施运营改革,实现排水设施和公共海绵设施统一运营。
04提升“社区”人居环境
深度融合“+海绵”理念,结合城市建设,优先解决社区污水管网不完善、雨污水管网混错接等问题;改造利用居住社区内的闲置空间,增加海绵建设内容,实现防灾减灾和景观提升等综合功能,提升宜居品质;探索建设海绵城市负碳社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降低社区碳排放并增加碳汇,达到零碳或负碳效果。
工作要求
01完善规划体系
一是修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根据调研评估结果,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最新要求,修订或编制《金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各县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依据。
二是编制系统化实施方案。各地根据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制订精准的系统化实施方案,作为金华市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的纲领性技术文件。
三是加强规划协同。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防洪规划、排水防涝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控制要求。
02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开展海绵立法。制定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统领我市海绵城市建设。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出台《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细则》《金华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适应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需要。
三是制定技术标准。结合金华地域特征探索经济适用、技术适宜的全域海绵建设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海绵建设相关研究,编制适宜本地区的全流程技术标准、规范、图集、操作指南等。
03落实项目管控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加强项目设计和施工管理,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在施工环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应严格按图施工,确保雨水收水、汇水连续顺畅。
二是加强日常督查。县(市、区)海绵城市主管部门定期深入项目现场,督促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中按照规定落实海绵建设要求,保障海绵城市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强化效果监测。推动建立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动态监测海绵城市相关设施运行情况,加强数据分析评价,定期出具监测评估报告,为海绵城市全生命周期管理与绩效评估提供依据和支撑。
04推进项目建设
根据建设任务目标要求,各县(市、区)要建立海绵城市工程项目库,制定海绵城市年度建设计划,积极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公园绿地、海绵型道路广场等建设。
项目库要明确区域、规模、时序、海绵专项投资等,年度建设计划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期限、投资计划、建设主体、融资方式等,并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市海绵城市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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