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排水防涝工程就像城市的“血管”,排涝通道管网通畅,就能降低城市内涝发生风险。
排水防涝工程就像城市的“血管”,排涝通道管网通畅,就能降低城市内涝发生风险。海南日报记者1月7日从水务、住建等职能部门获悉,在“六水共治”中,我省职能部门将构建“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多措并举,整体提升城市内涝治理水平。
截至2020年底,我省城市雨水管道总长达2304.6公里,城市建成区雨水管道密度达到6.01公里/平方公里,与2015年底相比,全省新增城市雨水管道594.6公里。城市建成区雨水管道密度增加18.57%,其中,海口市、三亚市新增雨水管道分别为175.5公里、347.2公里。“十三五”末,海口市龙昆沟北雨水排涝泵站(设计能力80立方米/秒)、金沙湾片区雨水排涝泵站(设计能力35立方米/秒)陆续开工建设,进一步提高极端强降雨条件下的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为大力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省水务厅对全省城市易涝点整治情况实行月信息调度,全省通过进一步明确城市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组织开展汛前排水防涝检查、推进城市易涝点治理等措施,使城市建成区重要易涝点获得有效治理。从2018年至2020年期间,我省城市易涝点从54处减少至19处。
我省高度重视汛前排水防涝检查工作,每年汛前,各市县的市政雨水管网管理养护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对城区内的雨水管渠、调蓄设施、泵站、闸门以及雨水箅、井盖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对重要道路以及积水多发路段开展重点清淤,以保证城区雨水排水系统的畅通。同时,我省探索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排涝管理能力,如海口市在美舍河建成智慧监测系统,可实时掌握管网运行状况,进一步提升排水防涝管理能力。
海南丰富的降雨量既带来丰沛的用水,也使降雨容易在短时内大量聚集,排泄不畅易形成城市内涝。为此,在此次“六水共治”中,我省提出要把海绵城市理念贯穿落实到城市内涝治理全过程。海口、三亚等7座城市均已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要有序推进海绵型新老城区、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建设,总体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A
因地制宜基本建成
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源头减排 蓄排结合
排涝除险 超标应急
统筹流域区域治理
保护洪涝蓄滞区域推进重点区域防洪防潮治理,进一步完善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三大江河防洪体系及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点河流防洪防潮整治。
统筹三大江河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防洪排涝和沿海城市防台防潮等要求,合理确定城市防洪标准、设计水位和堤防等级。
构建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保护城市山体,修复江河、湖泊、湿地等,保留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扩展城市内部及周边自然调蓄空间
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划开展蓄滞洪空间和安全工程建设,对于流域内具有重要蓄滞功能的水体及自然低洼地,应进行生态保护性开发利用,充分发挥其径流调节作用,并结合流域进行汇流分析,合理确定其蓄滞规模,在蓄滞洪空间开展必要的土地利用、开发建设时,要依法依规严格论证审查,保证足够的调蓄容积和功能。
加强水体保护
对新建城区,统筹城市竖向设计和雨水排放通道建设,优先划定水体和绿地空间,加强对城市内水体空间的保护管理。
注重维持河湖自然形态
避免简单裁弯取直和侵占生态空间,恢复和保持城市及周边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合理开展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提高行洪排涝能力。
“一河一案”治理城市内河
加强城市内河、排洪沟渠、桥涵、闸门、排水管道等在水位标高、排水能力等方面与城市外部河湖、海洋的衔接,确保排水畅通。
为加强对内河水位的调控,针对不同河道要“一河一案”,因地制宜确定水位调控方案以及在不同降雨、外江、外海水位、潮位下的内河水位调控细则。
改造提升既有排涝设施
消除历史严重易涝点,加大既有设施改造力度,逐步消除排水管网空白区。
新建排水管道应采用雨污分流体制
老城区结合老城更新,因地制宜提出能力不足管道改造方案、修复破损和功能失效的排水管道,汛前做好管渠清淤疏通,保障排水畅通,新城区新建独立排放的雨水管道。
建设雨水调蓄设施
开展雨水减排与利用在城市建设和更新中留白增绿,结合平面和竖向设计,优先利用自然洼地、坑塘沟渠等实现雨水调蓄功能,做到一地多用,因地制宜、集散结合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发挥削峰错峰作用。
提升运维管理水平
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强跨城市河流的水情、雨情、工情信息共享。
推进公园绿地建设
推广海绵型公园和绿地,通过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人工湿地、增加乔灌木栽植量、丰富植物配置、加大透水铺装比率、合理设置雨水蓄水池等措施,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蓄滞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达标建设
加快改造和消除城市易涝点;实施雨污分流,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岸线净化。
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加快雨污水管网、排涝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整体排水防涝能力。
推进自然生态修复
加强对城市坑塘、河湖、湿地等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和恢复,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
加强河道系统整治,因势利导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恢复自然深潭浅滩和泛洪漫滩,实施生态修复,营造多样性生物生存环境。
B
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
全域系统化海绵城市建设
推进新老城区
海绵城市建设
全省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老城区要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推进海绵型建筑小区建设
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在新建建筑小区和既有建筑小区改造过程中,提高建筑小区的雨水积存和蓄滞能力,鼓励采用垂直绿化和屋顶花园立体绿化,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立体绿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为绿地率。
在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性铺装,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
结合小区绿化和景观水体,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等微地形和蓄水池。
推进海绵型道路广场建设
转变传统的道路建设理念,统筹规划设计符合低影响开发技术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
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
新建道路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植草沟排水。
自行车道、人行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车辆通过路段,采用透水性铺装材料。
道路红线外绿地空间规模较大时,可结合周边地块条件设置雨水湿地、雨水塘等雨水调节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部分周边地块雨水径流,控制径流污染。
停车场、广场等扩大使用透水性铺装材料,大型露天停车场、广场推行雨水的收集、净化和利用,减轻对市政排水系统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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