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2020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工作方案发布
为广泛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筹备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6月1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2020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工作方案》。
绿色·健康。
2020年6月中旬至7月中旬(根据国家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围绕“绿色·健康”的宣传主题,结合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以宣传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优秀项目、先进技术为主要内容,突出宣传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和防控传染性疾病、健康舒适等方面的优点,大力宣传建筑领域节能和绿色发展的理念及政策法规知识,推动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一)2020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
6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广州举办2020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邀请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代表参加现场活动,同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代表通过线上直播方式共同参与,开启本年度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项目及先进技术成果展。
2020年广东省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能源局在广东省节能技术推广展中设置建筑领域节能专题展览,通过互动体验展板、产品实物、现场讲解、流媒体滚动播放等方式,展示宣传我省建筑节能领域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优秀项目、创新技术与产品,展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先进性与优越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建筑节能意识,增强绿色发展理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上述相关成果内容设计制作成通俗易懂的宣传册子,并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和派发。
(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项目现场观摩。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项目现场观摩活动,积极组织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建设、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和质量监督机构代表进行观摩学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适时组织相关单位代表参加各市现场观摩活动。
(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家论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相关单位举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家论坛。以“绿色·健康”为主题,探讨绿色建筑、健康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建筑领域的传染性疾病防控、智能大数据等热点话题,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合作交流,探索大湾区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和标准的对接工作,为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提供经验。
(五)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成效。
今年是全国节能宣传周三十周年,根据国家宣传周工作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宣传“十三五”以来广东省建筑节能领域取得的工作成效,通过贴近老百姓的方式介绍绿色建筑的先进技术,提高人们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六)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走进民众系列活动。
一是继续开展绿色建筑走进社区活动,回访、评估节能微改造效果,总结成效,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节能微改造模式;二是继续开展绿色建筑走进校园活动,录制绿色建筑科普课程视频,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线上或者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广大学生群体普及绿色建筑理念和知识,从小培养学生群体的节能环保意识;三是开展绿色建筑走进公共场所活动,印制大众宣传手册,在图书馆、科学馆、少年宫、公园、广场、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场所派发,引导广大市民了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知识。此外,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
(七)设计制作和张贴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海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202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的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设计制作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海报,通过二维码实时更新展示宣传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和成果,张贴在办公场所、居住小区、建筑工地等公共区域,带动全社会用实际行动实施节能降耗。
(八)扩大宣传范围。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官方网站设置“2020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专题栏目,进一步宣传展示宣传月期间的各项活动和成果,包括2020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启动仪式剪辑视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项目及先进技术成果展、建筑节能成果展宣传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家论坛录播视频、绿色建筑发展成效宣传视频、大众宣传手册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同时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组织工作,严格控制人员规模,必要时应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宣传。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节能宣传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各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和企业的宣传力量,共同组织好节能宣传月的各项活动,注重实际效果。按照本通知要求,请于6月5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我厅科技信息处:一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项目及先进技术成果展资料;二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项目现场观摩线路;三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成效相关视频、照片、新闻稿等素材。
(三)认真做好总结。节能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工作经验和不足,将本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情况于8月15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我厅科技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