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已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为更好地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科工[2019]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受理深标铜级、2014版国标一星级和2019版国标基本级标识申报;
二、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系统正在升级,过渡期暂时实行线下受理,申报时申报单位须提供一套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系统重新启用后将对申报流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三、绿色建筑专家评审会意见为终审意见,如存在控制项不达标或分数不满足相应等级要求的,不再支持会后补充材料,申报单位应整改后重新申报;专家评审会后,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一套最终纸质版及电子版评价资料到我中心存档;
我中心编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SJG47-201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申报文件模板,现予发布,请各有关单位在遵循和满足现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其它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参照执行,并将该配套文件中可能存在的不足或疏漏认真总结、积极反馈,以便及时改进和修订。
联系人:张成绪、冯杨晴,电话:83786656
附件:
2.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预评价自评估报告模板(SJG47-2018)
3.深圳市绿色建筑建成评价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模板(SJG47-2018)
4.深圳市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申报自评估报告模板(SJG47-2018)
5.深圳市绿色建筑预评价自评估报告模板(GB/T50378-2019)
6.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模板(GB/T50378-2019)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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