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2022〕24号)提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m²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m²以上。
本文整理了“十四五”期间,部分省市对超低能耗建筑的具体建筑面积要求,以及扶持或奖励方面的具体数据,以下为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具体政策数据。
上海市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22〕7号):形成覆盖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和监管体系,“十四五”期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800万m²。到2025年,五个新城、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等重点区域在开展规模化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十五五”期间,上海市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到2030年,上海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府办发〔2022〕6号):完善超低能耗建筑标准体系,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800万m²。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住建规范联〔2020〕2号):建筑面积0.2万m²以上,符合《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补贴300元/m²。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建建材联〔2020〕541号):财政补贴——符合相关要求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补贴300元/m²;容积率奖励——符合相关要求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外墙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其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694号):十四五期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500万m²,五个新城各开展一项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2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2〕69号):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建设,落实超低能耗建筑不少于200万m²。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建建材联〔2022〕545号):到2025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控制在合理区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能耗和碳排放限额设计标准,建筑能效在现行节能标准基础上提升30%,落实800万m²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到2030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实现对1.5亿m²公共建筑的碳排放实时监测分析,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0万m²。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3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3〕40号):年内落实超低能耗建筑不少于200万m²。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沪建建材〔2023〕508号):通过三年的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推进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体系和技术路线,新增落实600万m²超低能耗建筑,实现新增超低能耗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能耗和碳排放显著下降。“中心引领、新城发力、重点突出”的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空间格局基本形成,技术研究和集成创新取得突破,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产业链体系取得突破,建造标准达到国内同类建筑领先水平,争取形成高品质建筑和建筑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建立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各区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推进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工作任务分解目标》的通知(沪建建材〔2024〕146号):进一步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各区和新片区管委会至少各落实1个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加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零碳建筑创新示范。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新城《绿色生态规划建设导则》的通知(沪建建材联〔2023〕561号)《嘉定新城绿色生态规划建设导则》:新城范围内全面推广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到2025年前,落实新建居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面积比例50%以上。到2025年前,每年落实1~2个超低能耗公建项目。到2025年,嘉定新城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青浦新城绿色生态规划建设导则》:逐步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每年落实1个超低能耗建筑,在中央商务区低碳示范区中规划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区,总用地面积为17.74公顷。到2025年,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20万m²,到2035年,达到40万m²。
《松江新城绿色生态规划建设导则》:新城应规模化推进超低能耗公共建筑建设,到2025年,每年落实1~2个的超低能耗公建项目。到2030年,松江新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奉贤新城绿色生态规划建设导则》积极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之前,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20万m²,且至少建设一个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区,2025年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新建民用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达到100%,推进零碳建筑示范项目落地。
《南汇新城绿色生态规划建设导则》:针对领先示范区74.82km²的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m²)、其他民用建筑(除高能耗建筑外)均实施超低能耗标准,形成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示范标杆。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府发〔2022〕14号):“十四五”期间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40万m²,其中嘉定新城累计落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20万m²,且至少建设一个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区。到2025年嘉定新城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松府规〔2022〕6号):达到《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相关技术要求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2:1的比例予以区级配套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杨浦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杨府发〔2022 〕13号):“十五五”期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50%,规模化推进新建公共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到2030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浦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府发〔2023〕1号):“十四五”期间新增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5个,“十五五”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标准的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全黄浦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筑领域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沪自贸临管委〔2022〕149号):到2025年,打造超低能耗集中示范区域,落实不少于200万m²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到2030年,新片区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创建5个超低能耗集中示范区域,打造一批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创新示范。
上海市黄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黄浦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黄建管规〔2021〕1号):符合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的项目,补贴300元/m²。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沪浦发改规〔2023〕1号):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补贴150元/m²,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江苏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十四五”全社会节能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105号):到2025年,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500万m²,新建高品质绿色建筑面积达到2000万m²。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苏建科〔2021〕114号):到2025年,新建超低能耗建筑总面积达到500万m²,可再生能源替代建筑常规能源比例达到8%。
连云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2022〕30号):到2025年,连云港市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国家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建筑总面积达到20万m²。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常住建〔2022〕146号):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水平持续提升,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达到16万m²,积极开展零能耗和零碳建筑试点并取得积极成效。
广东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粤建科〔2021〕166号):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方面的健康性能,力争建成100万m²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试点项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建科〔2022〕56号):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3000万m²以上,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300万m²……政府投资项目积极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推动农房执行有关节能标准,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300万m²。
《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广州市政府令〔201〕号):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的外墙面积可以按照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3%的比例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穗建技〔2022〕747号):到2035年,广州市累计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规模达到1000万m²。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府投资公共建筑项目全面执行《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的通知(穗建技〔2024〕208号):于2024年3月1日后新立项的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应满足《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中超低能耗建筑相关的技术要求,达到超低能耗建筑以上标准。对于2024年3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内已经立项的项目,各建设单位应主动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调整,按照新修订的《广州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不低于超低能耗建筑的节能标准要求建设。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的批复(中府函〔2023〕282号):至2030年,形成一批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力争建成3个以上岭南特色近零能耗建筑项目。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关于印发《中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中建通〔2022〕73号):探索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力争建成1栋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河源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河住建通〔2021〕139号):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方面的健康性能指标,力争建成2万m²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东建〔2021〕13号):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进一步提升绿色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方面的健康性能指标。探索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力争建成1栋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湛建科〔2022〕46号):到2025年,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1个。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惠市住建公告〔2022〕17号):超低能耗(被动式)及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支持标准:按建筑面积,支持150元/m²,单个项目支持上限为150万元。支持金额均不超过申请项目建安费用的4%。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江建〔2023〕172号):近期至2025年: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面积14万m²;中期至2030年: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鼓励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性能执行超低能耗有关标准。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力争建成2个以上岭南特色近零能耗建筑项目;远期至2035年: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活跃,建筑碳排总量达峰。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23〕84号):到2030年,新建建筑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比达60%,新建建筑全面应用绿色建材,实施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不少于1000万m²。新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达75%,新建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达78%。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2〕4号):对于达到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超低能耗或(近)零碳零能耗标准,且被认定为国家或深圳市超低能耗或(近)零碳零能耗示范项目的,按照建筑面积资助150元/m²,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5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5%。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深环〔2023〕257号):到2030年,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零碳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万m²。
深圳市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支持建筑类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罗住建〔2022〕207号):获得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或(近)零碳零能耗建筑标识,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扶持,扶持金额最高400万元,且不超过申请项目建安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龙岗区住房和建设专项资金关于支持现代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龙住建规〔2023〕2号):达到现行国家、广东省或深圳市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标准,并在《若干措施》发布后被认定为国家或深圳市超低能耗或(近)零碳零能耗示范项目的,按建筑面积给予补贴50元/m²,补贴金额不超过申请项目结算建安工程费用的4%且不超过200万元。
浙江省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金华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的批复(金政函〔2023〕9号):2022~2025年目标:金华市各县(市、区)平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低值不低于7.0kgCO2/(m²·a)。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30.0万m²,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数量达到4个。2026~2030年目标:金华市各县(市、区)平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低值不低于8.0kgCO2/(m²·a)。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40.0万m²,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数量达到10个。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甬建发〔2024〕1号):2022~2025年目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全面执行75%标准;以2016年为参考基准年,单位建筑面积运行碳排放设计强度降低值(全市加权)≥7kgCO2/(m²·a);累计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面积≥80万m²;近零能耗建筑建设项目数量≥17个。2026~2030年目标:新建民用建筑设计节能率≥75%;以2016年为参考基准年,单位建筑面积运行碳排放设计强度降低值(全市加权)≥8kgCO2/(m²·a);累计超低能耗建筑建设面积≥100万m²;累计近零能耗建筑建设项目数量≥29个。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书》的通知(温住建发〔2024〕8号):推进新建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与(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引导建设单位积极申报超低能耗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认证。2024年,完成超低能耗建筑9.7万m²,(近)零能耗建筑示范4个。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嵊政办〔2022〕38号):对所建项目当年获评国家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认证的建设单位,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100元/m²(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00万元)、80元/m²(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50万元)和60元/m²(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5%。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嵊政办〔2023〕14号):对所建项目当年获评国家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认证的建设单位,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100元/m²(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00万元)、80元/m²(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50万元)和60元/m²(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5%。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诸暨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23〕1号):大力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到2025年,完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4万m²、近零能耗建筑项目1个。积极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建设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并适当给予资金补助。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诸政办发〔2023〕5号):对所建项目当年获评国家零碳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认证的建设单位,按照实施面积分别给予100元/m²(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200万元)、80元/m²(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50万元)和60元/m²(单个项目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且不超过建安费用的5%。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义乌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2-2030)》的通知(义建局〔2023〕132号):到2025年,义乌市各目标管理分区平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低值不低于7.0kgCO2/(m²·a)以上。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5.5万m²,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数量达到1个。到2030年,义乌市各目标管理分区平均建筑运行碳排放强度降低值不低于8.0kgCO2/(m²·a)以上。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6.6万m²,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数量达到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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