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浙江 | 更新时间 | 2023-10-27 |
所属行业 | 水利桥梁建筑 | 截止时间 | 2023-11-17 |
招标业主单位 | 招标公司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关键词 |
招标公告详情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10-27在网上发布: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体项目(A区块)幕墙工程。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体项目(A区块)幕墙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体项目(A区块)项目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越发改(镜湖)初设[2020]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幕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幕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体项目(A区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北站周边区域(北邻高铁站房,南靠嘉会河,东接车站东路,西临杭绍台高速及大越路)。总用地面积约12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96393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174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278925平方米。本次招标为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体项目(A区块)幕墙工程专业招标。
2.2招标范围:T1主楼、Q1枢纽大厅、T2主楼、Q2裙房、T3主楼、Q3裙房、T4主楼、Q4研究院和科技馆、T5主楼的幕墙和雨棚,T4和T5东侧入口雨棚的屋面部分及天棚(吊顶)装饰,科技馆玻璃屋面,站前广场大雨蓬(Q5)铝镁锰屋面和天棚(吊顶)装饰,风井出地面部分、1~3#连桥、广场西连桥、出站连桥、汽车坡道、庭院、6个下沉广场、室外出口、地铁安全出入口等涉幕墙工程,幕墙总面积约150000㎡。内容包括: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金属屋面板、铝合金格栅百叶、不锈钢雨棚、铝板雨棚、玻璃雨棚、铝合金门窗及幕墙相关的栏杆、封修、保温、外立面变形缝、结构连接件等的深化设计、测试、采购、安装及维护等所有内容,服从土建施工总包管理,与其他相关专业施工做好配合等。本次招标不包括擦窗机(含轨道)、光电幕墙。具体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中标人负责施工图深化设计,对幕墙局部或节点可提出优化深化意见,并承担二次深化的设计费。深化设计图纸须由总承包单位提交,经主体设计单位技术审核,并经全咨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实施,中标后需制作样板。深化后的工程造价(按合同约定原则)原则上不得超出幕墙工程合同价。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5257.8088 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 330 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0日历天内完成图纸二次深化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进场并具备开工条件;样板方案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样板工程;样板工程经全咨单位、建设单位确认后26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内施工内容,具备验收条件;其中与综合交通枢纽相关的连桥、连廊、Q5、Q1(含下沉庭院)等幕墙内容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T2在2024年2月底具备幕墙施工条件,Q5在2024年4月底具备幕墙施工条件,其他2023年11月底具备幕墙施工条件);且过程中幕墙施工计划须服从项目总体进度要求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R投标人自2018年7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以幕墙工程实际施工人身份,完成过以下工程之一的:
(1)单个合同幕墙面积1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2)单个合同超高层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建设单位平行发包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交(竣)工验收记录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提供交(竣)工验收记录,还需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②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除以上证明材料外,另行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实际施工人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③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且其中的幕墙专业工程为二次招标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幕墙专业工程中标通知书、幕墙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交(竣)工验收记录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提供交(竣)工验收记录,还需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④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且其中的幕墙专业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专业分包的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合同、建设单位允许分包的证明材料(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幕墙专业工程分包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证明材料包括:交(竣)工验收记录或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交(竣)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提供交(竣)工验收记录,还需提供完工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缺其中任何一项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注:①如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幕墙工程规模的,则须提供其它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它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幕墙工程结算审定单等。
②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含二次招标)以同一项目业绩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结合上述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经专家评定后确定实际施工人身份。
③公共建筑定义: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商住楼、厂房、仓储物流。
④超高层定义:以《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超高层定义为准,即建筑高度100米以上建筑。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R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R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近三个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黑名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公共监管平台失信名单;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潜在投标人自行注册登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308号
联系人: 王洪波 联 系 人: 周俊其
电 话:0575-88025032 电 话: 15382363926
邮 箱: / 邮 箱: 623898253@qq.com
2023年10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