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1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2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外墙内保温复合板系统》(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3520275077@126.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5号楼7层;邮政编码:10003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外墙内保温复合板系统(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5日
全文地址:点击阅读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2号),我部组织深圳市嘉达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外墙光催化自洁涂覆材料》(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75710678@qq.com。
2.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58-1号;邮政编码:35010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外墙光催化自洁涂覆材料(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5日
全文地址:点击阅读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12号),我部组织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调节装置(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GSM2008@126.com。
2.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附件: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气动式燃气与空气比例调节装置(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5日
全文地址:点击阅读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12号),我部组织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多功能控制装置(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CGSM2008@126.com。
2.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政编码:30038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附件: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多功能控制装置(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5日
全文地址:点击阅读
根据《关于开展<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4项标准全面修订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1〕127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dengqinqin@chinaibee.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5日
全文地址:点击阅读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2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建筑物气密性测定方法 风扇压力法》(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wangxixi@cadg.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建筑物气密性测定方法 风扇压力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5日
全文地址:点击阅读
骏绿网(www.jungreen.com)国内首家以绿色建筑视频直播为特色的专业门户网站,是整合绿色建筑、WELL健康建筑、LEED、海绵城市等行业视频、专家、法规、标准、案例、问答、在线绿评等内容的全新绿色建筑门户网站。服务热线:4006464264
骏绿网申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骏绿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骏绿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骏绿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骏绿网QQ:3525864755,紧急联系方式:0755-8600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