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送审稿)听证会成功召开
11月7日下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听证会,进一步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促进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省司法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广州,深圳、惠州,汕头、清远市住建局的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来自我省城乡规划、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物业管理、科研咨询等相关行业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员,共计30余人参加了本次听证会。会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宋健主持,厅科技信息处处长廖江陵等同志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信息处详细介绍了《条例》起草情况,陈述了听证事项内容、依据、理由和立法背景。随后,听证参加人逐一对《条例》内容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厅科技信息处一一予以回应。听证参加人一致认为,发展绿色建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客观需要,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立法是解决制约绿色建筑发展主要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顺应民意的迫切需要。该条例充分体现了广东发展绿色建筑的地方特色。听证参加人并对进一步加大政策激励力度、明确各方责任主体、适度行政处罚、提高老百姓对绿色建筑的获得感等具体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认真考虑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尽快修改、完善,确保《条例》编制质量,同时加快绿色建筑立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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