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省建设科技信息工作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的中心工作任务,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发展的质量,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全年发展绿色建筑5000万平方米,力争发展运行阶段绿色建筑120万平方米;全省新建建筑中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98%;网上办事大厅上网办理率、网上办结率、网上全流程办理率保持100%;出台若干地方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推广一批建设科技成果,发布一批具有岭南特色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开发一批实用高效的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一批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推广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启动住房城乡建设大数据中心建设,构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数据库,逐步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实现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工作要点如下:
一、推进建设行业科技进步
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依托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重点加强城乡污水垃圾处理、城市“双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实用技术研究;开展部、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的评选推荐工作,做好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制订《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启动开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组建成立广东省建设科技和信息化委员会,为我省建设科技创新发展出谋献策。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联盟的作用,引导开展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推行行业自律管理,加大建设科技宣传力度,增强行业科技创新能力;召开全省建设科技信息工作会议。
二、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污水垃圾处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建筑与市政维护、工程建设领域信息技术要求等重点领域的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制,印发2017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适度提高标准对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强制性指标要求,全面提升标准水平;继续推进我省强制性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组织重要工程建设标准的宣贯培训;推动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机制及示范工程研究》及《强制性标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试点及研究》等两个项目的研究和试点;大力推进光纤入户和无障碍建设工作。
三、提升建设信息化水平
加强顶层设计,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广东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省智慧规划信息服务平台、全省数字城管理平台、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省级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省级住房公积金信息监管系统、省级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及检测行为监管系统、省域房地产交易数据资源云同步及大数据规模应用系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业主大会电子投票系统、行政复议诉讼管理系统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等重要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或升级;逐步归集、整合、关联全省建设行业信息资源,促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数据发展;推动实施广东建设信息网改造,强化网站服务功能;发布BIM技术相关标准及计价依据,组织开展BIM技术在城建档案管理的应用研究,推进BIM技术应用。加强对全省11个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指导,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发展。
四、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积极配合省政府出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示范城市、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加快编制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衔接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逐步建立完善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具有岭南特色的广东省装配式建筑标准和技术体系;组建广东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联盟;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开展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开展装配式建筑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导则宣贯培训;推动建立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
五、构建广东绿色建设体系
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我省绿色建设实施意见,在城乡建设各领域,指导各地明确从项目规划立项到设计、建造、运营、改造、拆除全生命期的绿色建设工作主体、原则、内容、方法和目标,构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建设体系。
六、加快发展绿色建筑
发布实施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新编)、评价标准(修订),提高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能力,加强绿色建筑认定管理。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新建公共建筑、新建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制订绿色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定和绿色建筑增量部分造价定额标准。编制广东省绿色建筑区域规划技术导则,推动各地分区递进发展绿色建筑。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组织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推动绿色建筑标识实施第三方评价,优化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流程。研究完善财政激励措施,鼓励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技术应用和管理方面进行性能提高和创新,扩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绿色建筑发展示范片区并在全省推广其经验。
七、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建立完善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多部门联动机制,发布实施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年度发展工作,开展年度实施情况检查。强化建筑节能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机构的工作责任,落实施工图审查和施工验收监管措施,重点加强县级建筑节能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修订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一批有岭南特色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组织各地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加强省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数据共享和应用分析。印发实施广东省公共建筑能耗标准,制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指南,推动重点耗能建筑利用市场化手段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广东省公共建筑超限额管理制度,推动广州、深圳等有条件的城市率先实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支持太阳能光热系统在酒店、医院、学校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中的应用,促进太阳能热利用与其他能源的互补应用。鼓励在电力负荷大、工商业基础好的城市,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建设运营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项目。
八、推广新型墙材和绿色建材
继续推进“禁实限粘”工作,推广应用新型墙材。研究完善新型墙材税收优惠政策、修订《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及有关配套文件,推动墙材行业技术革新。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培训,提高施工应用水平。制订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制度,实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围绕绿色建筑和建材工业发展需求,推广应用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的绿色建材。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学会协会和龙头企业的作用,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研发及推广,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附件:2017年全省绿色建筑发展计划
附件
2017年全省绿色建筑发展计划
地区
年度发展计划(万㎡)
年度运行阶段绿色建筑发展计划(万㎡)
全省
5000
120
广州
1200
30
深圳
1200
30
珠海
400
10
汕头
30
0
佛山
650
20
韶关
60
0
河源
40
0
梅州
60
0
惠州
200
3
汕尾
30
0
东莞
350
20
中山
300
5
江门
100
2
阳江
20
0
湛江
50
0
茂名
30
0
肇庆
100
0
清远
110
0
潮州
20
0
揭阳
20
0
云浮
30
0
转自: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