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跨沪苏浙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应该发展什么样的产业?
7月1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产业发展新闻通气会召开。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0年版)》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试行)》的主要内容。
上海市经信委总工程师刘平表示,去年启动编制工作以来,两省一市借鉴雄安新区以及日内瓦、松山湖等国内外知名湖区的建设经验,提出在示范区发展以“五大经济”为主导的产业。
所谓“五大经济”,包括功能型总部经济、特色型服务经济、融合型数字经济、前沿型创新经济和生态型湖区经济。其中,功能型总部经济的重点是放大虹桥国际开放枢纽溢出效应,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国企业、民营企业和央企国企总部,如正在推进建设的青浦华为研发中心等。
特色型服务经济重点发展现代商贸物流、绿色金融、科技服务等特色鲜明的高端服务业,如依托进博会发展国际化、精品化的会展业。
融合型数字经济重点发挥三地的数字经济和智能制造优势,发展“AI+”“5G+”“北斗+”“大数据+”等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
前沿型创新经济重点发展生命健康、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支持传统产业焕发新活力,如江苏吴江推进建设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等。
生态型湖区经济是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发展体现时代风、江南韵和国际范的湖区水乡文体旅游、绿色农业等滨湖产业。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说,除了指导目录和准入标准,示范区执委会还将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协同机制,形成产业分区引导、重大项目会商、首谈利益保障、合理迁移利益共享等工作机制。
建设背景:
早在1982年,国务院就决定建立上海经济区,包括当时的苏锡常和杭嘉湖等地。
1997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正式成立,首批成员包括长三角15个城市。
2005年12月,首次长三角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2008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扩容”,安徽省领导应邀出席会议。
2016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安徽合肥、芜湖等8个城市正式纳入。
2018年初,由三省一市联合组建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上海挂牌成立,《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随之发布。
上升为国家战略之后,长三角一体化真正按下了“快进键”。这块经济总量约占全国四分之一,年研发经费支出和有效发明专利数约占全国三分之一,进出口总额、外商直接投资、对外投资约占全国三分之一的开放热土,迎来了国家政策的高度聚焦。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会议指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极大的区域带动和示范作用,要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带动整个长江经济带和华东地区发展,形成高质量发展的区域集群。
6月,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上海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讨论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