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精神,高质量建设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加快推动雄安新区绿色智慧新城建设,推进绿色建筑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把雄安新区建设成绿色智慧新城,建成国际一流、绿色、现代、智慧城市"的目标,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设计、绿色建造、绿色运维、绿色生活,着力降低建筑能源资源消耗与碳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实现,打造高质量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典范。
(二)基本原则
——高点定位,标准先行。立足国内,放眼全球,构建雄安新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产品、运维,更新全过程标准体系,以"雄安标准"引领产品、工程、服务和质量品质持续提升,打造绿色的"雄安设计""雄安建造""雄安运维"品牌,成为全国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标杆。
——以人为本,品质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环境宜居、资源节约、服务便捷、智慧感知等性能不断提高的需求,全面提升建筑品质,为人民群众创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生活环境。
——系统观念,示范先行。统筹谋划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系统构建雄安新区绿色建筑标准、技术、政策、管理体系并协同发力,统筹推进绿色建筑全方位全过程高质量发展。重点片区与重点项目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与机制建设同步推进,促进绿色建筑量质齐升,形成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创新驱动,市场推进。加强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进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积极培育面向未来城市的绿色建筑高精尖产业群,全面、高效、有序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按照"绿色、智能、创新"要求,高质量推动雄安新区绿色建筑全面发展,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促进绿色建材应用,建立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长效管理和市场机制,实现城乡融合,促进绿色建筑发展从"节能—零能—正能"到"全寿命期脱碳"的系统升级,形成"单体一街坊—社区—城区—城市"的绿色建筑创新性递进推广模式,高质量建成绿色智慧新城。
到2022年,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机制初步形成,试点示范项目取得显著进展。到2025年,高品质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社区全面创建,建成一批标志性项目,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35年,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样板全面实现,建筑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空间品质优良,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树立国际领先绿色低碳智慧典范,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蓝图全面形成。
二、推动绿色建筑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广绿色建筑。
贯彻落实《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雄安新区规划范围内城镇新建建筑(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省及新区绿色建筑标准,实现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农村新建建筑参照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建设绿色农房。
(二)规模化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
雄安新区规划范围内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启动区、起步区等重点片区新建建筑力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重点片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开展绿色低碳生态城区建设示范。鼓励有条件的特色小镇按照绿色小城镇标准开展绿色小城镇建设示范。到2025年,集中连片建成高质量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蓝图初步形成。
(三)大力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雄安新区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在严格执行现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鼓励在"一主五辅"区域内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能耗建筑(以下通称"近零能耗建筑"),发展零碳建筑。到2025年,建成一批近零能耗示范工程,实现全区建筑能耗强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建筑,能源消费水平接站或者达到现阶段发达国家水平。
(四)高品质推动"绿色建筑+"融合发展。
大力支持绿色建筑与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健康建筑、智慧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筑+"融合发展。高标准推动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绿色办公、绿色住宅、绿色工业建筑等不同示范场景建设。全面推广信息技术、智能技术、可再生能源等新技术与绿色建筑融合应用,促进"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强化系统化集成设计,推动建筑技术与艺术、科技、健康与人文融合发展。
(五)探索开展绿色城市建设试点。
制定雄安新区绿色街坊、绿色社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导则和评价标准,研究实施机制和保障措施。在新建片区和组团范围内全面开展绿色街坊、绿色社区、绿色生态城区创建行动,重点从低碳高效的市政设施、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活力宜人的邻里空间、健康舒适的绿色建筑,完善便捷的公共服务、智慧精细的治理模式、绿色低碳的社会人文等方面进行建设。通过科学统筹规划、低碳有序建设、创新精细管理等手段,打造绿色低碳、幸福宜居、健康舒适的绿色样板。到2025年,实现新建绿色街坊、绿色社区全覆盖,并创新性递进推进绿色城(片)区、绿色城市创建示范。
(六)积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按照新区三县提升改造规划,结合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雨污分流、海绵城市建设等,有序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广将建筑节能改造、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综合改造模式,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全面达到一星级及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标准。加快推进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广应用优化控制系统等低成本技术,提高采暖空调系统和电气系统能效,积极开展外围护结构改造,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改造后的公共建筑全面达到二星级及以上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标准。引导建立新型改造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介入,推动形成绿色改造内生动力。到2025年,建成一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
三、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一)大力推进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
结合国家和新区绿色建造技术导则,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鼓励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新型建造方式。加强全过程绿色统筹,强化技术创新和集成,实施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实现全过程绿色效益最大化。到2025年,打造一批绿色建造系统化应用场景,建立形成新区绿色建造的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实施体系和评价体系。
(二)大力推广装配式建造。
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工业建筑、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在工业建筑、低层公共建筑和住宅及平改坡等工程中积极推广使用现代木结构。鼓励全面推广应用预制内隔墙、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市政预制构件,不断提升通用部(构)件工厂化标准化生产水平,推动形成绿色建造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到2025年,建成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装配式建造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三)全面推动信息技术集成应用。
在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全面推广BIM等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推进BIM报建审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模式,并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融通联动,提高建筑行业全产业链资源配置效率。积极推动5G、物联网、智能建造等信息技术在建筑中集成应用,开展"5G+智慧工地"试点示范、智能光伏应用示范,提升建造信息化水平。
(四)加快推广绿色建造技术。
全面推进建筑、结构、机电、装饰等多专业绿色协同设计,实现建造全过程一体化绿色统筹。推行建筑全装修和成品交房,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集成化、数字化和模块化建筑部品。落实绿色施工管理要求,推进施工现场垃圾减量化与资源化循环利用。研究推广建造过程碳排放准确监测与核查关键技术,推进碳排放数据公开透明化。
(五)全面推广新型组织管理模式。
在新区重点片区全面推广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建筑师负责制等集约化组织管理模式,健全配套的发包承包、造价管理等制度,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提高建造集约化水平。
四、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技术应用和示范引领
(一)快速提升可再生能源应用水平。
在中低层住宅、酒店、学校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一体化技术;大力发展光伏瓦等建材型BIPV光伏技术在城镇建筑中一体化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建筑开展分布式光伏开发应用试点;鼓励采用地热资源、再生水源及余热等热泵技术,解决建筑采暖等用能需求;加强智能电网建设,鼓励新建项目采用光储直柔技术,提高建筑电气化应用水平。鼓励政府投资的办公和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等优先应用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建成一批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零碳建筑示范项目,并实施可再生能源应用评估调整优化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列政策、标准、产业等,尽早实现建筑领域的碳达峰和碳中和。
(二)不断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质量和水平。
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新建工程全面采用绿色建材,引导和鼓励市场投资项目积极使用绿色建材。推进结构基础和装饰装修材料全面使用绿色建材,显著提高新建建筑中高强钢筋、高性能混凝土等大宗重点材料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制定新区建材推广和淘汰目录,实施绿色建材认证制度。建立新区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和采信应用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完善新区大宗建材集采服务平台信息化管理,构建绿色建材选用、监督管理和质量追溯机制。推进绿色建材提供碳足迹指标,加强应用情况评估,不断提升绿色建材应用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以上。
(三)奋力打造绿色建筑"雄安示范"。
开展零碳建筑技术示范,综合应用财政奖励、绿色金融等激励手段,推动新建学校、医院、办公、居住等项目开展零碳建筑示范,形成适用于新区的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开展绿色建造与绿色建材应用示范,优选在新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集成应用绿色建造技术和绿色建材,争创国家绿色建造试点示范。推进绿色低碳健康宜居示范区建设,在重点片区等新建片区以创建绿色街坊、社区为基础,打造可达性强、服务精准、功能复合、开放安全、舒适便捷的绿色低碳健康宜居示范区,争创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城市试点示范。
五、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和产业支撑
(一)加快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
推动《雄安新区绿色建筑条例》立法,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形成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积极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提高绿色建筑底线控制水平,实现绿色建筑普及推广。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新区建设,全面制修订雄安新区绿色建筑设计、建造、建材、验收、运行、检测、评价等工程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推动新区绿色建筑管理体系建设,实现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和运行全过程管理。到2025年,形成一套具有世界眼光、中国特色、新区特点的绿色建筑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标准体系。
(二)规划碳达峰实施路径。
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碳减排战略部署,研究制定新区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碳排放总量控制及强度双控目标方案,探索研究建立建筑行业低碳发展、建筑碳排放报告、核查以及碳交易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筑领域进入碳交易平台。建立建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改造低碳标准及技术、产业体系。
(三)大力培育绿色建筑产业。
做大做强绿色建筑规划设计、绿色建造、绿色运维管理、检测认证、公信服务、绿色建筑科技服务业、绿色金融、绿色建筑商贸和会展业等绿色建筑产业链网。加快绿色建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打造绿色建筑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加快推动绿色建筑人居环境创新中心、绿色建筑展示中心等平台建设。到2025年,聚集一批高端智库等科技服务企业,培育一批绿色产业领域总部平台型产业,引领新区绿色建筑技术和产业发展,形成具有新区特色、较强辐射力、生态效益高的绿色建筑产业体系。
(四)推进创新交流。
积极发挥国家、省、新区相关协会、学会作用,在绿色建筑全产业链条构建等方面形成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市场氛围更活跃的态势。利用国家、省和新区绿色建筑专家库、绿色建筑人居环境创新中心、绿色建筑展示中心等平台,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或讲座,大力培养和引进相关专业管理人才,实施绿色建筑人才资格认证与奖励制度,推动形成新区绿色建筑创新能力建设长效机制。举办新区绿色建筑国际论坛,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互动,充分吸纳先进国际经验,不断拓宽绿色建筑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
六、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控
(一)强化立项用地管控。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地块规划条件时,要将绿色建筑等级、能耗和碳排放指标、可再生能源应用、绿色建材、绿色建造等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并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项目设计方案需达到规划条件要求后,方可出具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建设单位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时,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技术以及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内容。
(二)加强建设过程管控。
制定绿色建筑施工设计图审查要点、绿色建筑验收指南。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严格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落实绿色建筑质量。建筑师责任制单位或审图机构要依据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结合数字化审图平台对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绿色建筑专篇进行审核。建设单位要按照绿色建筑验收指南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绿色建筑监督管理,把好交付验收关。
(三)推进绿色建筑运维管理。
落实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绿色建筑运维主体责任。依托雄安新区智慧城市CIM平台建设,应用建筑信息(BIM模型),推广"物联网+"在建筑运行中的应用,实现建筑物理环境、用能监控、能耗统计等可视化管理,指导建筑精细化运营。探索建立绿色建筑性能评价制度及建筑物性能质量检查制度,开展定期检查。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建立绿色建筑使用者监督、评价和反馈机制,不断提升绿色建筑运维水平。
(四)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落实国家、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绿色建筑标识管理,鼓励新建和改造的绿色建建设单位、运营单位申请绿色建筑标识。建立新区绿色建筑专家库,引入绿色建筑第三方服务机制,为新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智库支持。
(五)严控公共建筑用能水平。
制定新区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公共建筑能源监控、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公示制度,对超过能耗标准约束值的建筑,实施惩罚性措施。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强化能耗限额差异化和精细化管理,提升建筑能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雄安新区绿色建筑发展领导小组,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规划建设、改革发展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改革发展、公共服务、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整体推进新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制定每年发展计划。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协调发展绿色建筑的各项工作,并对各片区和有关部门推进绿色建筑工作情况进行指导、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资金保障。
完善和落实"绿色建筑+"激励政策与资金配套,争取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示范项目适当给予补助。设立新区绿色建筑专项基金,并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重点用于绿色建筑发展研究、评估审查、标准制修订、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奖励补助等。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积极开发绿色建筑发展领域的金融产品,实现"金融+"与"生态+"深度融合,推动金融资源配置、信贷投向、融资结构更加绿色化和实体化,进一步加强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发展的互动循环。
(三)强化宣传推广。
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典型案例、先进经验,普及绿色建筑知识,提升企业及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探索建立绿色建筑碳报告制度,积极利用碳普惠政策、绿色积分等创新制度,引导企业和公众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抄送∶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容东片区指挥部、容西片区指挥部、昝岗片区指挥部、启动区指挥部、起步区指挥部。
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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