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骏绿网!

当前位置:

首页 >绿建资讯 >标准规范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关于建材应用方面的要求,3月1日开始实施!

广西《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关于建材应用方面的要求,3月1日开始实施!

时间:2023-03-15     作者:seven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59676

文章摘要: 为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规范和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批准发布了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3月1日开始实施!

企业微信截图_16756758856883.png

为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规范和指导广西绿色建筑设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批准发布了广西工程建设地方性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的绿色建筑设计,已于2023年3月1日开始实施

一、 建筑材料不应采用高耗能、污染超标及国家和地方限制使用或淘汰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二、 建筑材料宜选用绿色建材。

三、 建筑材料选择时应评估资源的消耗量,选择生产地临近、资源消耗少、可集约化生产的建筑材料和产品。

四、 选择建筑材料时应评估其对能源的消耗量,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生产工艺先进、生产能耗低的建筑材料;

2 宜采用施工、拆除和处理过程中能耗低的建筑材料。

五、 选择建筑材料时应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生产、施工、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对环境污染程度低的建筑材料;

2 不应选用可能导致臭氧层破坏或产生挥发性、放射性污染的材料;

3 宜采用无须外加装饰层的材料。

六、 建筑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可再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

2 宜使用以各种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2

3 应充分使用建筑施工、旧建筑拆除和场地清理时产生的尚可继续利用的材料;

4 宜选用本地的建筑材料。

七、 建筑材料宜采用功能性建材,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减少建筑能耗和改善室内热环境的建筑材料;

2 宜采用能防潮、能阻止细菌等生物污染的建筑材料;

3 宜采用具有保健功能和改善室内空气环境的建筑材料;

4 宜采用具有自洁功能的建筑材料。

八、 建筑材料宜采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宜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装饰装修建筑材料。

九、 建筑材料宜采用以下轻质建材:

1 轻集料混凝土;

2 轻钢以及金属幕墙。

标签:
绿色建材
绿色建筑
看直播
找资讯
找产品
赏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