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殷切嘱托,扎实推进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安顺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2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顺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殷切嘱托,扎实推进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构建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为打造康养宜居的公园城市探索经验、作出示范。
二、工作目标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安顺市城市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体的保护,将海绵城市理念贯彻到城市建设的全过程中,统筹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四个层级,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和全域规划、市区联动、一体推进的原则,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4年,80%建成区面积达到1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全面消除历史内涝积水点,城市防洪标准达到设防要求,天然水域面积不减少,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38.9%,雨水资源化利用量达到每年25万立方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7%,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达到100毫克每升,城市水体不黑不臭,建成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打造“喀斯特山地城市”洪涝治理、“生态化低成本”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南方工程性缺水地区”雨水资源利用三大示范。
三、工作原则
(一)全域推进,系统谋划
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明确各县(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开展全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完善顶层设计,深化完善海绵城市、排水防涝相关专项规划与实施方案,科学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二)目标导向,落实责任
对标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总体目标和绩效目标,科学制定考核达标的技术路径,细化工作措施、工程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圆满完成示范建设任务。
(三)问题导向,因地制宜
开展现状本底调查,摸清底数,以排水分区为单元,深度剖析水系统问题,分析问题关键成因,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可行的解决措施与实施方案,科学谋划建设项目,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四)示范带动,渐次推进
按照“示范引领、点线带面、全面覆盖”原则,结合公园城市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项目,引领同类型项目进行改造与实施建设。构建“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完整海绵城市建设体系。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梳理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合理制定项目建设计划,渐次推进、有序实施。
(五)建章立制,全域管控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立法工作,完善技术规范标准体系,完善土地出让、规划许可、项目立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施工建设、巡查管理、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相关环节管控要求,将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化、常态化及项目用地合法合规化,确保系统化全域推进。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防洪排涝建设工程
1.加强城市内涝治理。一点一策,全面消除历史内涝积水点。重点实施城市建成区安顺东站出口、华严铁路桥、西秀区高级中学、北山路口、塔山东路消防队等9个易涝点整治工程。
2.提升排水管网能力。加强排水系统建设,提升管网排水能力,补齐排水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内涝防治水平。重点实施城市建成区老城、双阳、小屯河、西秀产业园等9项雨水管网提标工程。
3.提升城市调蓄空间。以重要水系上游湖库为基础进行湖库拓宽,增加建成区内调蓄空间,提高重要湖库节点对流域雨水径流的调蓄控制作用。重点实施虹山湖扩建、金牛湖建设等2项工程。
4.提升城市防洪应急能力。采取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河道泄洪能力,优化防洪应急保障体系,提升城市防洪应急处理能力。重点实施小屯河、火烧寨河、挑水河、槎白河等11项河道治理工程。
(二)提升雨水资源利用能力
摸清雨水资源利用现状数据,加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坑塘洼地等空间收集雨水,完善配套雨水利用设施,提升雨水资源利用能力。重点实施东体育场、娄湖生态停车场、驼宝山广场海绵化改造工程及虹山湖、金牛湖、杨湖、星湖等调蓄水体等8项工程。
(三)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编制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系统化方案。结合管网排查和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及管道修复,挤出雨水,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重点实施排水管网排查修复、雨污混错接点改造项目及老城、双阳、小屯河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等3项工程。
(四)实施生态修复及管控
1.实施山体修复及生态绿道。实施山林保育、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山体修复、生态绿道工程,提升环境品质,完善我市“峰丛-水系-绿廊”特色蓝绿空间体系。重点实施驼宝山等山体修复、花山大坡至娄湖和驼宝山公园至虹山湖生态绿道建设等3个项目。
2.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管控。严格城市蓝线管控,全面摸清规划区范围内天然水域数量、空间位置,制定出台天然水域保护措施。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侵占天然水域。严格落实《安顺市城镇绿化条例》,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本底的保护,新(改)建项目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大海绵城市源头减排设施建设。
(五)实施城市更新改造工程
1.开展既有小区海绵化改造。以问题为导向,因地制宜制定改造策略,将海绵城市理念融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高效低成本方式开展海绵化改造,提升人居环境。重点实施人民社区、学苑片区、文明路片区等7个老旧片区海绵化改造,打造示范样板。
2.强化新建小区管控落地。加强项目全过程管控,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高效低成本开展海绵化建设。对虹山湖片区、娄湖片区、小屯河片区等6个片区的在建和新建房地产开发地块等开发类项目,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各阶段严格执行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
3.实施公共建筑海绵化改造。结合公共建筑改扩建同步实施海绵化改造,注重将海绵城市建设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发挥公共建筑的多功能作用。重点实施安顺学院、第一高级中学、安顺经开区高中等4个项目。
4.实施市政道路海绵化建设改造。既有市政道路结合管网改造同步实施海绵化改造,新建市政道路全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充分利用道路绿化带实现对雨水的源头控制。重点实施老城环路等6条道路及3个片区背街小巷海绵化建设改造。
5.实施公园绿地海绵化建设改造。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山体公园、口袋公园、街头绿地建设中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升控制自身及周边雨水的能力。重点实施金牛湖、虹山湖、杨湖、金钟市民公园、城区街头绿地、口袋公园等6个海绵化建设改造项目。
(六)加强海绵城市能力建设
1.完善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安顺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将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定规划,为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专项规划提供规划依据。开展主城区竖向分析及海绵城市、排水防涝、防洪体系规划修编,指导全市系统化全域推进示范城市建设。编制安顺市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方案,统筹区域流域、城市、设施、社区四个层级,根据示范城市建设目标,开展现状问题梳理、达标方案编制、项目库与建设计划制定、工作管理机制优化等工作。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服务,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对海绵城市建设进行全过程技术指导,包括规划协调、技术审查、施工巡查、体制机制建设、考核验收等方面工作。
2.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约束力,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行为法定化、规范化。补充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健全规划设计建设管控机制,制定完善海绵城市建设保障体系,形成科学严谨实用的海绵城市建设法治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
3.开展海绵城市课题研究。开展安顺市雨水资源高效利用、降雨特性分析及其适应性海绵设施、土壤特性及其渗透性等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课题研究,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4.搭建智慧监管平台。依托安顺市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搭建海绵城市智慧管控系统,通过软件平台、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等,收集基础数据,实现对城市降雨、防洪、排涝、蓄水、用水等信息的综合采集、实时监测和系统分析,实现海绵城市智慧管理。
5.孵化海绵城市相关产业。以本次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海绵设施建材生产。结合本地气候土壤条件、植物生长特性,鼓励园林施工企业探索适合本地区的特色海绵植物搭配及施工工法,带动园林产业提档升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市级海绵城市建设专职机构,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完善联席会议、办公室例会等工作机制,制定资金管理、项目督导、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对全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行统一领导,保障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成立海绵城市建设领导机构,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牵头实施机构,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打造一批典型海绵型项目,确保高质量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各项任务。
(二)严格审批监管
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内容纳入项目审批、“一书两证”、施工许可、竣工备案审核范围,确保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验收、竣工验收等阶段增加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内容,加强对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全过程质量监管。
(三)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积极整合市、区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社会资本用于海绵城市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规范补助资金管理,逐步建立奖惩机制。
(四)强化监督考核
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对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考核得分在综合目标考核得分中的权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鲜明的考核导向推动工作落实,激励各级各部门主动担当作为。
(五)加强人才培养
引进海绵城市建设专业人才,探索与专业机构进行人才联合培养,储备本土海绵城市专业技术力量。定期组织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及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行业技术水平。通过各种平台开展行业培训、考察交流、学术论坛等,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水平和示范效应。
(六)广泛宣传引导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动向及成效,让市民真切感受到海绵城市建设为城市带来的变化,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参与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构建城市共治共建共享格局。
附件:
3.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任务分工表.docx
4.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绩效目标分解表.docx
5. 安顺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清单(2022-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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