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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节能不达标不发施工许可证

时间:2017-05-08     来源:陕西传媒网     阅读:27313

文章摘要: 从现在起,主城区等辖区内2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必须设计为“绿色建筑”二星级。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西安市建委召开建筑节能领域铁腕治霾保卫蓝天部署动员会,在全市开始全面实施《2017年建设节能“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实施方案》。从现在起,主城区等辖区内2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必须设计为“绿色建筑”二星级。同时,6月1日起市区主城区、开发区,县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性实施

根据方案,今年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本市财政性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和建设。

为加大铁腕治霾力度,从现在起,主城区(含城六区、长安区)、各开发区、西咸新区,市城(棚)改办辖区内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政府财政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不论面积多少)设计和运行绿色建筑标识达到二星级或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小区必须设计为“绿色建筑”二星或以上。

远郊区县(含阎良区、临潼区、蓝田县、周至县、扈邑区、高陵区)辖区内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达到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一星级或以上(以项目立项文件面积来计算)。

节能设计不达标不发施工许可证

方案中规定,提高有可再生能源等应用的绿色建筑覆盖率将着重把好以下五个环节: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关,节能设计达不到100%不发施工许可证;中期核查关,加强节能工程中期核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竣工核查关,节能工程核查未通过(含绿建未通过)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公示关,项目单位不按节能验收标准进行建设的,且核查不能通过的,在向社会公示的同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并不予退还原征收的墙改基金;监管关,不按绿色建筑规定和节能设计标准监管执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追究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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