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力推建筑绿色化 至2020年末绿色建筑占全市比重60%以上
我市日前印发《梅州市建筑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要抓好城镇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切实降低建筑能耗,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今后,新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至2020 年末,绿色建筑占全市城镇新建建筑的比重达到 60%以上。
促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当前,我市正全力创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市,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但粗放和不平衡的发展方式仍较为明显。因此,发展绿色建筑,以绿色、低碳理念指导城乡建设,最大效率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影响环境十分必要。据统计,去年我市城镇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36.84万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重为25.1%。
“逐步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是我市绿色建筑的发展目标。”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城区[含各县(市、区)县城]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项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分期建设的以小区总建筑面积计算)以及嘉应新区起步区(江南新城梅坎铁路以北地区、梅县区新城)范围内的新建项目,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同时,积极引导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在嘉应新区规划建设不小于3平方公里的绿色生态城区,建立绿色生态城区控制指标体系,指导绿色生态城区全面建设。
推进建筑节能绿色施工
推进建筑绿色化发展,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同样重要。据了解,我市将以机关办公楼、学校、星级宾馆等为重点,在建筑、供水、空调、照明、遮阳、隔热和供配电等方面进行节能改造。
根据《方案》,我市还将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推广,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进绿色施工。进一步加大预拌砂浆、加气混凝土制品等绿色建材在建筑工程中的推广使用力度。加大梅州城区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力度,逐步向县级推进“禁现”和预拌砂浆应用。以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为抓手,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目前,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评价标识申报等工作正有序开展;农村民房太阳能热水器已得到普遍应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标准的奖励资金:一星级15元/平方米,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二星级45元/平方米,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星级80元/平方米,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推荐附件下载:梅州市建筑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