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年底前,我市将出台已具备条件的16项海绵城市政策、标准,尤其是抓紧出台《深圳市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拟通过对社会投资新建项目、改造项目等进行补贴扶持,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2017年10月18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在市民中心举行。副市长黄敏出席会议并强调,要从规划入手将海绵城市建设嵌入城市建设的各个环节。会议对2017年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前三季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对第四季度工作进行了部署。
从会上了解,自今年1月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以来,全市各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再次取得阶段性成果,在今年4月进行的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年度考核中成绩名列前茅。目前,我市已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建立了全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全市入库项目共计570个,2017年预计可完工425个。市海绵办还会同市绩效办、人居环境委已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分别纳入2017年政府绩效考核和生态文明考核体系。
下一阶段,我市将落实海绵城市试点绩效评价专家意见,按期完成36项具体工作任务,按月督查各区进度,确保“新增海绵城市面积34.2平方公里,完成150项既有设施海绵化改造”的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并在完成9个区(含前海管理局)、16个重点片区的专家咨询工作基础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剩余2个区、8个重点片区的规划咨询工作。年底前,我市将出台已具备条件的16项海绵城市政策、标准,尤其是抓紧出台《深圳市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拟通过对社会投资新建项目、改造项目等进行补贴扶持,充分调动社会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