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四川 | 更新时间 | 2024-01-10 |
所属行业 | 其他 | 截止时间 | 2024-02-05 |
招标业主单位 | 招标公司 | ||
招标关键词 |
招标公告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4-01-10在网上发布:白鹭湾科技生态园二期项目(5号地块)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白鹭湾科技生态园二期项目(5号地块)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白鹭湾科技生态园二期项目(5号地块)幕墙及泛光照明工程施工/ 标段已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207-510104-04-01-668266】第FGQB-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兴锦白鹭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兴锦白鹭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7-510104-04-01-668266】第FGQB-019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潘家沟村3、4、7组;
2.2、 建设规模:幕墙预埋件加工制作及预埋施工、本项目图纸设计的所有幕墙系统及泛光工程,如框架式幕墙系统、雨棚系统等;
2.3、计划总工期:274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分包深圳茂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设计《白鹭湾科技生态园5号地建设项目幕墙工程》和成都创雅筑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2023年8月设计《白鹭湾科技生态园5号地建设项目泛光照明工程》图纸所示全部内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铝合金百页、玻璃雨蓬、铝板雨蓬、吊顶、预埋件、玻璃门、玻璃栏杆、不锈钢栏杆、铝合金格栅、铝合金门窗、电动排烟窗、幕墙防雷防火、BIM设计、以及深化设计、灯光效果试验、灯具组装、供货、安装、控制系统(含软件)、系统整体调试、LED采购安装及调试、与总包及相关专业的协调配合、调试、验收、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配合标识标牌专业完成幕墙相关位置的标识标牌的安装、负责标识标牌安装所需型材开模、标识标牌安装后幕墙开孔和收口等工作;配合与施工总包单位、总平景观单位的收边收口等工作,以及与精装修单位(含天花板、室内隔墙、地面)的收边收口部位配合等工作; 负责幕墙(包含但不限于玻璃幕墙、铝板幕墙、石材幕墙)背后存在的二次结构墙体及结构梁柱墙的基层处理、保温层、防水层及面层(涂料等)的施工工作;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界面划分;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最新的相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四川省、成都市相关的施工和质量验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泛光照明工程施工业绩。
注:1)如投标人所提供的1个合同业绩中同时包含房屋建筑幕墙或泛光照明及其他工作内容,则合同中房屋建筑幕墙工程或泛光照明工程部分的合同金额均应当满足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要求,如合同中上述信息不明确,该业绩应当附加盖业主鲜章的业主证明材料(须明确合同包含房屋建筑幕墙工程或泛光照明工程的工作内容、金额及实施主体等关键信息)。
2)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已完成项目以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接收证书)中注明的竣工时间(或接收时间)为准,新承接或者正在实施的项目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确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有效。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1月10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5日10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cdggzy.com、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兴锦白鹭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熙华国际商务中心 13 号楼 9 楼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28-625602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熙华国际商务中心 13 号楼 3 楼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28-86722655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