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浙江 | 更新时间 | 2023-09-20 |
所属行业 | 水利桥梁建筑 | 截止时间 | 2023-10-09 |
招标业主单位 | 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招标公司 |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招标关键词 |
招标公告详情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业主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委托,于2023-09-20在网上发布: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幕墙工程Ⅱ标段-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幕墙工程Ⅰ、Ⅱ标段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JS2023-223、224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幕墙工程Ⅰ、Ⅱ标段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106-330481-04-01-88295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
Ⅰ标段:本工程为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范围内幕墙安装工程Ⅰ标段,其中铝板幕墙约68049㎡,玻璃幕墙约10122㎡。
Ⅱ标段:本工程为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范围内幕墙安装工程Ⅱ标段,其中铝板幕墙约94807㎡,玻璃幕墙约6878㎡。
2.3 建安投资:Ⅰ标段:约6700万元;Ⅱ标段:约8300万元。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Ⅰ标段:390日历天(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Ⅱ标段:420日历天(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2.6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配合总承包单位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2.7 招标范围:
Ⅰ标段: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幕墙工程Ⅰ标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建Ⅰ、Ⅱ标段范围内的铝板、玻璃幕墙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Ⅱ标段: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幕墙工程Ⅱ标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建Ⅲ、Ⅳ标段范围内的铝板、玻璃幕墙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其他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4.1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 7 家(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前 7 名为入围申请人,当得分相同时由审查委员会综合评审后确定其排名先后)。
4.2 本次招标项目为二个标段统一资格预审入围,但二个标段施工分开招标,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均可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0日至2023年10月09日 09:0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相关附件。(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注册及办理)。
5.2 本工程Ⅰ、Ⅱ标段需在网上分别进行登记,若未全部登记的,入围后则只能参加登记标段的投标。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標保證金。
6.4 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及嘉兴建委《关于统一我市注册建造师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操作程序规定》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资格)有在建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投标资料中,格式自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预审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上公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为民路35号 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73-89238067 电 话:0573-87502271
传 真: / 传 真:0573-87501125
2023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