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沪建质安〔2017〕241号)、《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防水技术质量管理导则》(沪建质安〔2020〕2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21年7至8月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装配式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沪建质安〔2017〕241号)、《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防水技术质量管理导则》(沪建质安〔2020〕2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于2021年7至8月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装配式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
一、检查概况
本次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查了共30个在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其中剪力墙结构工程20个,框架及框剪结构工程10个,预制率在20%~40%之间。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连接形式以钢筋套筒灌浆连接为主。
本次检查内容为现场施工质量、现场构件质量、原材料抽检及结构实体检测。
现场检查共开具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30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单8份,并对6个项目及相关的15家单位实施违规行为通报。
二、检查整体评价
本次检查表明,通过装配式结构工程监管政策的推进,本市装配式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但检查也发现部分单位质量意识淡薄,加之目前对装配式结构关键环节的质量验证手段不完善,造成质量控制薄弱,参建企业各环节的质量问题进一步在施工现场集中显现。
部分工程钢筋套筒灌浆饱满性存在质量缺陷、因深化设计要求不清造成节点钢筋随意施工、结构现浇混凝土部位强度局部低于设计要求、密闭封堵材料使用及施工不规范、构件选用不当及成品质量问题多发,部分工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施工质量
1.结构构件连接
部分工程预制剪力墙钢筋套筒连接施工不规范,造成构件连接存在结构安全隐患。部分工程竖向承重构件钢筋套筒灌浆饱满性不符要求,存在套筒内的浆料不饱满的情况,影响节点的受力性能。
2.防水及封堵节点施工
工程现场外墙防水节点施工质量仍有待提高。部分项目预制夹心外墙水平缝未在临时固定后进行密封胶和PE棒的安装施工,而是用浆料直接封堵。
部分工程对封堵接缝的材料管理不重视,框架结构预制柱的底部截面内封堵料,未按要求检验其抗压强度和变形性能指标。
3.构件成品质量管理
部分工程构件现场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工程扶梯梯段板选用不符设计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设计值为20mm,已安装的梯段板钢筋保护层厚度为15mm。部分工程预制楼梯梯段板的钢筋保护层控制不佳,扶梯构件的钢筋保护层抽检合格率不符规范要求等。
4.预制构件安装
本次检查发现钢筋套筒灌浆施工水平仍有待提高。部分工程预制墙板的灌浆实施与实际吊装施工间隔较长,较多工程存在墙板连接处未灌浆或灌浆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就已拆除临时支撑的情况等。
5.现场钢筋工程安装
存在结构主要受力钢筋不按设计要求设置的情况。部分工程的后浇构造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缺失;叠合楼板的底部钢筋未通长布置;主次梁交接处缺主梁箍筋;梁柱节点、梁墙节点因钢筋占位,施工安装时任意割断梁上层弯锚钢筋和框架柱伸入节点的纵向钢筋,导致钢筋锚固长度不足等。
6.混凝土质量管理
现场混凝土质量管理仍需加强。部分工程混凝土强度检测试件的见证取样流于形式,标准养护的强度检测报告结论虽合格,但对应的现浇剪力墙板和框架柱的混凝土强度经非破损检测低于设计要求。
7.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检查发现,建设单位对装配式结构工程质量的现场管理不力。混凝土构件的首段安装验收程序不规范,部分工程仅对叠合板等水平构件开展验收,未对墙板类承重构件进行验收。部分工程灌浆专项施工方案及防水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滞后,且对方案执行落实不够。监理旁站流于形式,部分典型质量问题未予指出。部分工程对灌浆作业及吊装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不力。
(二)因设计引发的质量问题
1.部分工程的构件深化设计图未经原主体结构设计单位审核确认,落实原结构设计意图不清。对于预制梁抗扭钢筋配置、预制框架梁节点钢筋伸入支座情况、预制框架柱钢筋在结构底部和顶部标高处的截面变化要求均未在深化设计图中明确表达。
2.部分工程外墙防水节点设计不当造成结构安全及渗漏隐患。预制墙板与预制飘窗等预制构件间拼缝防水节点做法不明确等。
3.施工图中缺少预制装配相关内容的表达,设计图纸中未见典型构件平面拆分布置要求,施工图节点详图要求不满足设计深度要求,个别墙板构件开洞造成钢筋外露,深化详图中开洞加强表达缺失。
四、结果处置
对检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和责任单位给予全市通报,并责令全面整改。对检查中涉及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责任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记分处置。
对于灌浆饱满度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在对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实施行政处置基础上,对实施灌浆的专业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灌浆作业人员移交市建设协会予以行业惩戒。对于预制构件成品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通报构件生产企业,并移交住建委予以相关信用惩戒。通报情况详见附件。
五、下一步措施
01工程参建单位应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防水技术质量管理导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02注重各方主体责任落实,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建设单位应强化装配式建筑工程各环节的质量管控。施工单位应加强钢筋灌浆套筒连接和外墙拼缝防水节点的质量控制,完善对关键工序过程控制和质量验证。同时应注重对专业单位质量履职方面的制约。
进一步加强混凝土质量管理,完善混凝土施工浇筑振捣和养护,同时规范见证取样行为,确保混凝土实体质量。
03监督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监管力度,对相关单位质量责任不落实、存在违规行为造成现场质量隐患的,应责令其整改并严肃查处。
通知原文下载:
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装配式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检查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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