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罗湖区在全市率先推出景观改造补贴新政,助力老城区加速蝶变。
据悉,为破解老城区城市市容提升困境,加快推进罗湖区老旧建筑物外立面景观改造,罗湖区近日出台了全市首个政府补贴城区景观改造的《深圳市罗湖区建筑物外立面景观改造项目政府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由区政府办正式印发。
改哪些?怎么改?新政一目了然
改哪些?怎么改?该《办法》都很明确。《办法》规范了建筑物外立面景观改造项目实施程序,能有效保障项目质量、提高实施效率。而且,这种制度化的补贴办法,也能鼓励更多人参与老城区改造。
据介绍,该《办法》详细写明了改造项目的内容、范围及补贴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对建筑物外立面进行粉刷改造、夜景照明提升、立体绿化、标识及户外广告整治。改造项目的范围,则是罗湖区建筑物外立面景观改造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改造的建筑物,原则上主要是针对辖区重点区域的临街建筑物与园区建筑物,以及区政府会议议定需要进行景观改造的建筑物。值得一提的是,位于城市更新项目的拆除用地范围的建筑物,原则上不得纳入该办法的改造项目范围。
先建后补,每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
根据该《办法》,纳入改造项目的住宅、工商业建筑物,将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由区政府按建筑外立面改造面积每平方米综合造价的49%比例予以补贴。不过要注意的是,每平方米综合造价上限为450元,以工程结算审核为准,低于上限价的按实计取;原则上区政府在每个项目的补助上限为500万元,其余建设资金由业主自行承担。这也就是说,政府最高可补贴500万元。
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罗湖出台该《办法》,其实就是为了支持、鼓励社会和企业参与建筑物外立面景观改造项目。所以,愿意实施改造项目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及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都可以申请。“当然申请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办法》中都有说明。根据需要,有一些还要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审查后实施。经审定的改造项目设计方案,还要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相关阅读 ▼
▼热门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