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将上海等37个城市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继深圳、珠海入选首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之后,广州市被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城市设计工作,在各地推荐和已开展的工作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我部决定将上海市等37个城市列为第二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名单如下)
避免“千城一面” 塑造城市特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城市设计是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的有效手段。鼓励开展城市设计工作,通过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城市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我国城市数量多,差异大,很多地方对城市设计工作缺乏经验,通过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试点,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城市设计,对避免城市“千城一面”、延续城市文脉、塑造城市特色、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开展城市设计试点,建立和完善体现绿色发展要求的城市设计规范和标准,为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积累经验,推动提高各地城市设计水平。
7月开始,为期2年
(四)推动城市转型。紧密结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开展城市设计,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促进城市转型发展,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住建部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名单
1.北京市
2.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3.吉林省长春市
4.山东省青岛市
5.山东省东营市
6.江苏省南京市
7.江苏省苏州市
8.安徽省合肥市
9.安徽省马鞍山市
10.浙江省杭州市
11.浙江省宁波市
12.浙江省义乌市
13.河南省郑州市
14.广东省深圳市
15.广东省珠海市
16.云南省玉溪市
17.陕西省西安市
18.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19.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20.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二批城市设计
试点城市名单
(共37个城市)
1.上海市
2.天津市
3.重庆市
4.山西省晋城市
5.山西省运城市
6.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7.辽宁省大连市
8.江苏省徐州市
9.江苏省南通市
10.江苏省镇江市
11.江苏省宿迁市
12.浙江省台州市
13.安徽省蚌埠市
14.安徽省宣城市
15.安徽省界首市
16.福建省厦门市
17.江西省赣州市
18.山东省济南市
19.山东省烟台市
20.山东省日照市
21.河南省漯河市
22.湖北省武汉市
23.湖北省襄阳市
24.湖北省荆州市
25.湖北省远安县
26.湖南省长沙市
27.广东省广州市
28.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9.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30.海南省海口市
31.海南省三亚市
32.贵州省贵阳市
33.云南省西盟县
34.西藏自治区山南市
35.陕西省延安市
36.青海省德令哈市
3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