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6号),为进一步规范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工作,我局优化了广州市装配式建筑管理系统,制定了《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申报工作指南(2022)》,现予以印发,自即日起执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申报工作指南(2022)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散水节能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0〕16号),为进一步规范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工作,我局优化了广州市装配式建筑管理系统,制定了《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申报工作指南(2022)》,现予以印发,自即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有相关建议,请径与市散装水泥与建筑节能管理中心联系。
专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工作申报指南(2022)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7日
(联系人:曾熠宇,赵远; 联系 电话:020-83124953、020-81071697)
附件:广州市装配式建筑预评价工作申报指南(20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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