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根据《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豫建科〔2011〕42号)、《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5),我厅组织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员会专家,完成了我省2017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
根据《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豫建科〔2011〕42号)、《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1/T109-2015),我厅组织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委员会专家,完成了我省2017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将评审通过的开封碧水蓝城住宅三期工程(1#~13#楼)等17个项目(标识面积共313.12万平方米)予以公示,公示截止到2017年4月1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范伟生 电话:0371-68103711
附件: 2017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2017年3月20日
2017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