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8〕47号)的文件要求,我市对职工购买已通过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的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有关规定如下:
关于实施我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优惠政策的通知
广大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7〕2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8〕47号)的文件要求,我市对职工购买已通过装配式建筑预评价的建筑项目的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供贷款额度上浮优惠,有关规定如下:
一、商品住房所属的建筑项目需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的中山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预评价评审,并取得注明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中山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预评价意见书》。
二、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商品住房,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三、符合我市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职工,购买符合上述要求的商品住房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可就高选择其中一项优惠;装配式建筑的商品住房转为二手房交易时,仍按普通商品住房受理,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7日
骏绿网(www.jungreen.com)国内首家以绿色建筑视频直播为特色的专业门户网站,是整合绿色建筑、WELL健康建筑、LEED、海绵城市等行业视频、专家、法规、标准、案例、问答、在线绿评等内容的全新绿色建筑门户网站。服务热线:4006464264
【直播预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标准宣贯
【东莞绿协杯】东莞市绿色建筑设计比赛亮点揭秘!社会组入围作品名单出炉!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近期直播回顾:
骏绿网申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骏绿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骏绿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骏绿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骏绿网QQ:3525864755,紧急联系方式:0755-8600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