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近日,市住建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通知》
原标题:《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重磅发布
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近日,市住建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通知》(深建字﹝2018﹞27号,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立足习近平总书记“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以“深圳建造”为核心,提出了2018-2020年深圳装配式建筑发展多项目标与阶段性任务,超前规划2025、2035年的发展目标,建立全方位指标体系。
《专项规划》的出台,不仅意味着我市装配式建筑迈入新一轮顶层设计与全新发展阶段,更将深度引领、辐射广东省与“粤港澳”大湾区的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局面,充分释放我市作为全国首个住宅产业化综合试点城市与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的示范效应。
按照《专项规划》要求:
☞ 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 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装配式建筑成为深圳主要建设模式之一;
☞ 到203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70%以上,建成国际水准、领跑全国的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 该目标提前5年完成“力争用10年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的国家目标。
此外,《专项规划》在全面深入分析深圳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环境、工作基础与现存困难的基础上,从建设规模、科技创新与质量提升、产业发展、队伍建设、综合效益5大方面提出20项具体指标,明确了8大主要任务与6大保障措施,同时确定了重点发展片区,利用重点片区示范带动,以点带面辐射各区,实现空间布局统筹。《专项规划》发布实施后,市住建局还将陆续编制出台系列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促进各项任务落地实施。
近年来,我市通过“政策引领+市场驱动”,全面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截至2017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总规模超过1000万平方米,项目已覆盖了全市各区,项目类型从住宅类型扩展到涵盖公寓、写字楼、学校、变电站等多种类型。2017年11月,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我市荣膺国家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深圳的万科集团、中建国际、嘉达高科、华阳国际、中建钢构、华森设计、鹏城建筑、筑博设计等8家企业荣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专项规划》的发布出台及紧随其后的新一轮顶层设计,将引领深圳装配式建筑迈向新台阶、创造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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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的通知(深建字〔2018〕2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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