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华东公司C2项目经理部
铝型材及铝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JZ-C2XM-LCCG-2023-01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XDG-2007-37号C-2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XDG-2007-37号C-2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铝型材及铝板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XDG-2007-37号C-2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
2.1.2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吴都路与清舒道交叉口东北侧。
2.1.3建设规模:项目地上为酒店及办公、配套,地下为停车场、自行车库及设备用房, 包括 1 栋会议中心(1#楼、2 层)、1 栋高层酒店(2#楼、7 层)、8 栋多层办 公楼(3#~10#楼、3~5 层),地下 2 层地库,涉及建筑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幕墙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室外工程等。建设用地面积9665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10980.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5980.88平方米,为商业及金融办公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为95000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车库。
2.2 招标范围: 铝型材及铝板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业绩的生产厂家及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及经销商。
3.1.2纳税人身份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投标人所投铝合金型材品牌应为兴发及同档次品牌;铝板铝芯板品牌应为乐思龙及同档次品牌。
3.1.4生产能力要求:满足需方生产要求。
3.1.5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1.6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本工程采用的铝型材其质量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GB5237.1~6-2017中的规定,其尺寸允许偏差应达到高精级的要求,有装配关系的应达到超高精级的要求。幕墙型材表面采用三涂二烤平均膜厚t≥40,局部厚度t≥34。与结构胶接触部位采用阳极氧化处理(AA15)平均膜厚t≥15,局部厚度t≥12。立柱使用6063-T6材质,其余型材采用6063-T5材质。
隔热型材和后置隔热条采用PA66GF25(聚酰胺66+25玻璃纤维),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 第1部分:聚酰胺型材 》GB/T23615.1-2017的规定。
本工程采用的铝板、铝芯板氟碳树脂含量不低于75%,三道氟碳树脂涂层厚度大于40μm,按《GB8624-2012》,燃烧性能达到不燃A(A2-s1,d0,t0)级。铝单板牌号为3003,试样状态为H24, 2. 金属板的加工制作应满足《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第6.4条要求。加强筋的规格和间距应满足图纸和计算要求,一般情况加强筋间距不宜大于600mm,加强筋与加强筋、加强筋与铝板折边应相互连接固定。
建筑幕墙用密封胶应符合《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2017的规定,建筑幕墙用密封胶应符合《硅酮和改性硅酮建筑密封胶》GB/T14683-2017的规定.
3.1.7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3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如有)
3.1.8履约信用要求: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以及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如有)
3.1.9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10其他要求: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標保證金。
3.6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2日14时至2023年8月27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標保證金 50000 元。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须注明是否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XDG-2007-37号C-2地块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账号:514477717471
转账时备注:无锡C2项目铝型材或铝板标书款
4.2.1以上款项必须注明所购买标书名称包件号,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 1204766259@qq.com邮箱,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标书权限。
4.3 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http://ec.ccccltd.cn/PM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