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沈阳综保区近海园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钢结构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综保区近海园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沈阳综保区陆港建设有限公司 以 沈辽中发改备{2020}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综保区陆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建筑一公司沈阳综合保税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钢构件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中交建筑一公司沈阳综保区近海园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2.1.2 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
2.1.3 建设规模:沈阳综保区近海园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沈西大道与迎宾路交汇处,沈阳综合保税区近海园区内,属于辽宁省中部,沈阳市西南部。本项目包含1#/2#/4#/5#地块,建设用地东、北均至巡关路,南至保税路,西至二号街。项目用地为园区内旱地及林地,地势平坦,起伏不大。总建筑面积:198373.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4407.26㎡,地下建筑面积3966.64㎡;框架结构146235.31㎡,钢结构52138.59㎡。共分布5个地块,1#地:1#/2#/3#/4#冷冻仓库建筑高度20.5m,5#/6#雨棚建筑高度7.35m,7#雨棚建筑高度6.2m;2#地:口岸作业区辅助用房建筑高度12.55m,厂房建筑高度9.4m;4#地:1#/2#/3#/4#/5#/6#厂房建筑高度13.4m,7#/8#维修检测车间建筑高度19.8m;
5#地:研发中心建筑高度23.7m。
2.1.4 计划工期:28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9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中交建筑集团沈阳综保区近海园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因工程需要现对钢构件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分包件。具体的采购计划数量详见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纳税人身份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产能配套的供应能力,投标产品加工制作的钢结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环保、职业健康认证证书,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1.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的认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产品应须通过交通运输部甲级资质检测部门的检测;拟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效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证明;具有近三年内(2019、2020、2021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扫描件。
3.1.6供应业绩要求:生产商近3年(2019、2020、2021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尽量附中交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每年加工钢结构不少于1万吨,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并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资料)。
3.1.7安装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钢结构施工资质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机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每年安装钢结构不少于1万吨,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并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资料)。
3.1.8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出具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凡进入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黑名单”上的厂家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已列入中交集团、中交建筑公司黑名单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6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標保證金。
3.7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安装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12 月 26 日前和招标人联系,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上注册响应该招标公告,投标人于2022年 12 月21 日至 12 月 26 日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上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不予开具发票)。标书款仅接受公对公转账,投标人需与招标联系人沟通后再进行汇款。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号:20321012200100000366621
账户名称: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沈阳综保区近海园区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沈阳市辽中区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标书款、招标编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发至1016364792@qq.com 邮箱,招标人确认标书费到账后将开通投标人下载标书权限。
4.3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1 月10 日08:30 时。投标人须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c.ccccltd.cn/PMS/) )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确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