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全省要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200万平方米。” 14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印发的《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简称《规划》)获悉,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珠三角地区建筑节能标准达到或接近世界同类气候地区的先进水平。我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大幅提升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阶段绿色建筑比例。而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50%,在试点示范工程中的应用比例达到80%。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仕超分析认为,广东省作为华南地区的代表,在绿色建筑技术方面确实应发挥表率作用。该《规划》出台,标志广东的绿色建筑发展将进入新的阶段。针对国家对绿色建筑的要求,我省的绿色建筑可以从室外环境、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材料资源利用等方面积极探索,走出广东地区独特的技术方向。
总体目标
绿色建筑发展的量和质全面提升
据有关专家测算,我国每年新增建筑面积超过20亿平方米,这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而作为经济大省,广东的建筑业体量亦相当庞大。在高速发展的城镇化过程中,传统的建筑生产方式给广东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造成的压力日益加重。
而加快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一直被业内视为转变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方式、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杨仕超在接受南方网记者采访时直言,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需求,广东作为全国的经济发展大省,早就意识到在绿色发展方面发挥表率作用。《规划》实际已标志着,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已经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记者从《规划》中看到,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省建筑能耗总量和强度有效控制,建筑能效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建筑发展的量和质全面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大力推进,改造规模稳步增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规模逐步扩大;农村建筑节能实现新突破。
具体说来,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要比2015年提升20%,珠三角地区建筑节能标准达到或接近世界同类气候地区的先进水平。同时我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大幅提升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阶段绿色建筑比例。在整个“十三五”期间,我省新增绿色建筑将达到2亿平方米。
此外,《规划》还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的新建建筑项目(列入历史文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工程除外)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广州、深圳市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其余地级城市及其规划区(不含县城)限制使用粘土类墙材制品,新型墙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超过98%。而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例达到50%,在试点示范工程中的应用比例达到80%。值得一提的是,《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实现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4.29亿吨、预拌混凝土使用量9.41亿立方米、预拌砂浆使用量9100万吨。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200万平方米。同时,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600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800兆瓦。
行业回顾
市场主体对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意识不强
实际上,广东的绿色建筑发展已经走在全国前列。“十二五”期间,广东就高度重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方针政策,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全面开展,绿色建筑蓬勃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态势良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入推进,建设科技支撑作用日益明显。
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此前广东以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为重点,推动我省重点领域的新建建筑逐步强制实施绿色建筑标准。仅“十二五”期间,我省发展绿色建筑超过810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了“十二五”发展40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的目标,绿色建筑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实现了绿色建筑在我省地级以上市全覆盖发展。此外,全省还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2050万平方米,其中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超过261万平方米,累计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5202万平方米,新增浅层地能建筑应用面积52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586兆瓦。
广东建成的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项目引发业界高度关注。譬如深圳光明新区、肇庆新区被确定为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区,东莞市、韶关市被批准为国家2013年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广州海珠生态城、广州中新知识城、深圳光明新区、佛山新城被省财政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列入省级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技术集成与示范。东莞生态园控股有限公司办公楼、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检测实验大楼、深圳市建科大楼、华侨城体育中心扩建工程、万科中心(万科总部)等一批建筑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有力带动了我省绿色建筑的发展。
不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认为,我省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社会公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不断增长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推广应用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化服务支撑能力有待提高,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仍需加强。譬如,“十二五”期间我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加大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市场主体对发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意识不强,社会公众尚未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未来举措
强化强化目标考核和重视发挥市场作用
为保障上述目标的顺利实现,记者从《规划》中看到,广东将研究制订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的条例,加快推动我省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在工程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全过程,规范引导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
同时,还将不断完善覆盖建筑工程全过程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配套制度,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值得一提的是,《规划》提出要研究完善激励政策,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高性能绿色建筑,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支持力度。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等制度。
在杨仕超看来,强化目标考核是下一阶段广东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举借。根据《规划》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工作推进计划,落实工作责任,争取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NGO)积极性,形成合力,协同推进,确保实现规划目标和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的检查评估,将规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节能减排综合考核评价、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考核评价等已有的相关考评体系的重要内容。对目标责任不落实、实施进度落后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超额完成、提前完成目标的地区予以表扬奖励。
除了健全标准体系和加强数据统计应用之外,《规划》还特别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创新节能与绿色建筑市场运作机制,积极探索节能绿色市场化服务模式。
专家认为,发挥市场作用的具体做法包括:引导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运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研究建立建筑节能市场诚信体系,对企业的诚信记录进行公示。积极搭建市场服务平台,实现建筑领域节能和绿色建筑与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融资及技术能力的有效连接;会同相关部门推进绿色信贷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应用,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将满足条件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纳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增强建筑节能关键部品、产品、材料的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
可视化内容:
可视化1 建筑节能工作重点
1.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措施,重点提高县级建筑节能监管水平。
2.鼓励珠三角城市率先实施高于我省现行标准要求的建筑节能标准,创建建筑节能标杆区域。
3.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建设10个以上有岭南特色的超低能耗建筑项目。
可视化2 绿色建筑工作重点
1.发布实施我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标准。2020年前,我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2.加强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建设跟踪管理,加强对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和运行阶段绿色建筑的引导,大幅提升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和运行阶段绿色建筑比例。
3.创建20个二星级及以上的运行标识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可视化3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重点
1.制订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指南,鼓励应用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公共建筑用能价格差别化政策,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
3.继续加强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公示和监测平台建设工作,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要逐步扩大教育、医疗、科研、交通、文化、商业等重点领域公共建筑的覆盖面。
可视化4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重点
1.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在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
2.鼓励各地率先在高性能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建设示范项目中,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作为约束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