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培训工作的预通知的函》(吉建函〔2017〕98号)安排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筑设计单位和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培训工作的预通知的函》(吉建函〔2017〕98号)安排,现将培训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节能工作的同志1人,房屋建筑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建筑、暖通、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其中甲级资质设计单位和审图机构每个专业参加人数不超过2人,其余资质设计单位每个专业限1人。
二、培训内容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65%)》(DB22/JT149-2016)宣贯培训。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7年3月15日,会期半天。具体安排见附件。
报到时间:请参加培训人员,按照培训日程安排提前30分钟报到。
培训地点:吉林通信职鉴基地(长春市高新区震宇街36号,联系电话:0431-85195353)
四、其他要求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好本辖区内已报名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需全程参加学习。
此次培训不收取费用,食宿自行安排。
五、联系方式
建筑节能科技处 王雷 0431-82752489
手机:13944868777
附件:培训分班及日程安排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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