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东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获审通过,划定46个近期建设重点区域
近日,《东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第四届市规委会第二次专项规划与环境艺术委员会会议审议。《规划》提出,全市共划定46个海绵城市近期建设的重点区域,总面积达583.52平方公里。
据了解,东莞市海绵城市建设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以上的雨水就近消纳和利用。同时,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内涝防治标准达到50年一遇。
《规划》排出了时间表,近期消除黑臭水体,远期基本建成分流制排水体制,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90%;到2020年,城市建城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到2030年,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近期建设,《规划》共划定46个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区域,总面积达583.52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433.11平方公里。从数据上看,滨海湾新区建设海绵城市重点区域面积为66.26平方公里,占比最大。其次,松山湖建设海绵城市重点区域面积58.02平方公里。滨海湾新区、松山湖、生态园重点区域内规划建设用地占辖区总规划建设用地100%,其余各镇的比例为20%-30%。
那么,镇街怎么建设海绵城市?《规划》给出了具体的建设指引。例如,虎门、塘厦、长安、常平、大岭山、清溪、凤岗、松山湖、黄江、茶山等建设强度较高的镇街(园区),已建区域要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黑臭水体,新建地区里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全面落实海绵城市要求。
与此同时,完善排水管渠系统为重点,高标准建设排水防涝设施。已建区域继续推进污水次支管网建设,因地制宜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或完善现状合流制系统截污管网,逐步减少消除旱天污水直排等。
备受关注的中心城区,要针对四大污染,构建从源头到末端“五道防线”(面源污染源头削减—雨污分流—拦截调蓄—污水处理—末端生态净化)。《规划》还建议,规划新建4座再生水厂,分别为万江再生水厂、石鼓再生水厂、牛山再生水厂和竹园再生水厂,主要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工业用水、市政杂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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