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目前,烟台市正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2016年10月,我市出台《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目前,烟台市正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2016年10月,我市出台《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管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2016年7月,《烟台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12月通过市政府批复。截至目前,全市建成海绵城市建设项目60个,建成面积15.05平方公里,在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51个,建设面积7.25平方公里。通过这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将更好的提高雨水的利用和水资源的涵养。下一步,烟台市将继续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真正实现“把水留在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