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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分中心)IEC国际标准促进中心麒麟生态科技馆展馆陈列布展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2

时间:2021-10-19     作者:山秋     来源:招标网     阅读:35224

所属区域江苏更新时间2021-10-19
所属行业截止时间
招标业主单位                 招标公司
招标关键词其他设施及产品 体育设施及材料 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 土工材料 其他 金属门窗 家具


招标公告详情

招标公告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10-19在网上发布:(江宁分中心)IEC国际标准促进中心麒麟生态科技馆展馆陈列布展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2。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编号: MJN210524-01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IEC国际标准促进中心已由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IEC国际标准促进中心)(宁麒委备[202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华麒能源产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3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麒麟生态科技馆展馆陈列布展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麒麟中央公园内麒麟生态科技馆
2.1.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8986.89平方米,本项目分A、B、C、临湖配套建筑四个区,其中A区建筑面积6510.43平方米,B区建筑面积2900.16平方米,C区建筑面积9306.3平方米,临湖配套建筑面积约270平方米;最大的单体建筑面积9306.3平方米,建筑层数四层,建筑高度约16.4米。
2.1.3合同估算价: 2300.0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59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1月28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麒麟生态科技馆的展馆陈列布展设计、施工及其相关配套工程,软装活动家具和艺术品物资采购及相关配套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380万元及以上的展馆布展项目或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1380万元及以上的展馆布展项目或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1380万元及以上展馆布展项目或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1380万元及以上的展馆布展项目或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建安费在1380万元及以上的展馆布展项目或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
2018年7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造价1380万元及以上的展馆布展项目或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及以上工程师;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6)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72分
设计文件:20分
商务标: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展馆定位准确,满足展现IEC概况、发展历程和重大意义,围绕标准制定、未来待制定的能源标准、我国先进技术等内容功能,合理分析受众,满足各类参观者观展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空间整体布局合理有效利用且具有结构形态上的美感,布展区域和功能区域得到恰当分配。优(2);良(1.8);中(1.6);差(1.4);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布展区设计效果要满足主题鲜明、理念创新、重点突出、技术先进、运营思维的设计原则。优(5);良(4.5);中(4);差(3.5);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3:功能区设计效果大气实用,在一定程度展现IEC特色主题,与布展区效果相得益彰。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4: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设计: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5.5%;6%;6.5%;7%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72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得0.5分。(满分0.5分)(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5分。(满分0.5分)(3)造价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工程师职称的得0.2分。(满分1分)。注: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提供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2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18 09:4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华麒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科技创新园沧园路1号金元天甲1号楼424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7号翔达大厦10层
邮编:211100 邮编:100032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人:杨世川
电话:025-87730831 电话:18519299301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nnecc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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