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北京 | 更新时间 | 2023-09-15 |
所属行业 | 截止时间 | ||
招标业主单位 | 招标公司 | ||
招标关键词 |
招标公告详情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3-09-15在网上发布:翠湖科技园项目保温材料采购任务-1。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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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湖科技园区 3-2-6005 地块北京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园项目(1#科研楼等 8 项)、(3#科研楼)通风空调工程(含采暖)
保温材料
招标文件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2023 年 9月15日
目录
根据相关规定及工程需要,对翠湖科技园区 3-2-6005 地块北京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园项目(1#科研楼等 8 项)、(3#科研楼)通风空调工程(含采暖), 现应工程进度需要将保温材料进行邀请招标采购。
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9月15日
2、 领取标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3号
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 21日15时00分
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3号
5、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 21日15时00分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3号
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招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
6、招标人: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3号
联系人:谷建军
电 话:15065073838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招标人 | 名 称: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3号 联系人:谷建军 电 话:15065073838 |
2 | 项目名称 | 翠湖科技园区 3-2-6005 地块北京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园项目(1#科研楼等 8 项)、(3#科研楼)通风空调工程(含采暖) |
3 | 招标内容 | 保温材料 |
4 | 质量要求 | 符合本工程设计及现行规范要求 |
5 | 供货地点 | 北京市平谷区 |
6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7 | 标书费 | / |
8 | 投标有效期 | 30天 |
9 | 投標保證金 | 投標保證金的形式:电汇、网银、现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额:无 接受投標保證金账号: 户名: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100102050005600183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月坛支行 |
10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1份 |
1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截止时间 |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3号 时间:2023年9月 21日15时00分 |
13 | 合同形式 | 单价合同 |
14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内 |
15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16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3年9月 2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3号 |
翠湖科技园区 3-2-6005 地块北京通用人工智能创 新园项目(1#科研楼等 8 项)、(3#科研楼)通风空调工程(含采暖)所包含的空调风系统、水系统、
制冷机房内所有设备、VRV 机组、通风空调管道及设备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范围内的内容。
本项目交通满足施工要求;水、电设施皆具备满足施工条件。
根据工程施工需求,现招标辅材采购明细数量见清单;所招标材料均应符合项目设计要求及相关质量标准。
具体规格数量如下(不限于此):
编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总价 |
1 | 夹筋铝箔离心玻璃棉 | 30mm | m2 | 10324.06 | ||
2 | 夹筋铝箔离心玻璃棉 | 50mm | m2 | 14851.23 | ||
3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36mm | m3 | 101.39 | ||
4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32mm | m3 | 65.63 | ||
5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28mm | m3 | 43.34 | ||
6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10mm | m3 | 4.62 | ||
合计 |
1、本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组成,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2、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依据。投标人对勘察现场所产生的一切推测和理解,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3、本次投标报价采取综合单价方式填报
4、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需要进行澄清的,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3个工作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送达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6、招标人延长投标期或修改招标文件,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投标函;
7.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7.3已标价报价清单;
7.4承诺书
7.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8、投标报价
8.1.投标人需按报价清单进行填报。(全部费用含运输、原材、加工制作、卸车费用等)
9、投标文件的编制
9.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其中,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9.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9.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该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4投标文件的规格尺寸均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全部投标资料真实有效。
10.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档案袋内,并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鉴。
11、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
11.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11.6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13、开标程序
13.1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应携带法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经销商或代理商还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以上证件开标时应提供原件。
13.2宣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13.3在监督人监督下,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核验结果。
13.4在监督人监督下按顺序当众唱标,公布各单位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投标人签字确认,并记录在案。
14、招标评审
14.1 评标小组由公司5人组成,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出中标单位并对评审结果负责。
14.2评审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等。
14.3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3.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4.3.2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14.3.3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4.3.4未按规定进行价格填报的。
14.3.5有围标、串标嫌疑的。
14.4评审方法、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40分),产品质量保证能力(25分),顾客满意度证明投标单位业绩(12分),投标单位承诺(23分)。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之依次作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以往服务的优劣顺序排列。
15、定标方式
15.1评审委员会依据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候选人,在经过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财务能力、生产供应能力等综合情况的最终审查后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5.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分项选择中标人,对招标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5.3.1投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15.3.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標保證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投 标 函
函致: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
我司于 年 月 日收悉贵公司 的招标文件,在我司认真详细审阅上述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和有关附件)内容后,认为我司有能力承担该工程施工作业任务。在此,特作如下声明:
一、我司已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内容。如有幸中标,我司愿意接受和服从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并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条件和要求,以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投标报价完成好上述工程从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以及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的承包作业。
二、我司将派(姓名) (有效身份证号) 作为代表我司与贵司就该工程施工方面有关事宜进行接洽,其所签署与该工程有关的文件、协议我司全部予以确认,并无条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委托事项在合同签订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中注明)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出席会议提供该证明书)
单位名称(全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盖章)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提交)
致: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
我 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公司 (姓名) (身份证号) .先生, 作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我公司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前往贵公司参加 工程项目开标会议。其在会议过程中签署的文件及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所实施的行为均具有法律效力,我公司全部予以确认。
本授权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单位名称(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如果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本次投标中中标,我公司在协议供货期内郑重承诺:
1、我公司承诺提供的投标货物皆为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
2、保证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我公司投标文件的承诺,按合同价格及时向招标单位提供中标产品,且不在供货合同内容之外,提出任何附加条款。
3、保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配合招标人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投标产品进行检测,并承认其检测结果。
4、我公司同意贵方因工作的需要可在有关媒介和相关文件上公布我方中标信息。
5、如发现我公司违反招标文件及承诺书的有关规定或承诺,招标人有权停止我公司的供货资格,并索赔损失;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编号 | 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 | 总价 |
1 | 夹筋铝箔离心玻璃棉 | 30mm | m2 | 10324.06 | ||
2 | 夹筋铝箔离心玻璃棉 | 50mm | m2 | 14851.23 | ||
3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36mm | m3 | 101.39 | ||
4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32mm | m3 | 65.63 | ||
5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28mm | m3 | 43.34 | ||
6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10mm | m3 | 4.62 | ||
合计 |
要求质量合格,满足设计要求。
二、采购物资相关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
三、采购物资供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时间、地点:以项目部通知为准;运输方式:供货方自行安排。
四、采购物资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
验收合格,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物资买卖合同
甲方: 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一条 标的物
标的物品名称 | 商标 | 规格型号 | 指标详细说明(简述) | 生产厂家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价款 | 备注 | ||
单价 | 税率 | 总价 | 对单价的包含内容进行说明 | |||||||
夹筋铝箔离心玻璃棉 | 30mm | m2 | 10324.06 | |||||||
夹筋铝箔离心玻璃棉 | 50mm | m2 | 14851.23 |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36mm | m3 | 101.39 |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32mm | m3 | 65.63 |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28mm | m3 | 43.34 | |||||||
柔性泡沫橡塑保温 | 10mm | m3 | 4.62 | |||||||
合计 | ||||||||||
含税总价(大写): ,小写: ,增值税税率: % 。其中:不含税合计(大写): ,小写: ;增值税合计(大写): ,增值税合计(小写): ;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第二条 质量要求: 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出具合格的检验报告,进场复试保证一次性合格,如果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退货,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 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港)、装卸费等费用负担:运费、装卸费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检验标准: 依据国家规范、标准
第九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符合国标级、期限是竣工验收合格
第十条 结算方式: 按实际到场材料清单(以甲方人员确认量为准),根据市场信息价结合合同投标单价确认结算金额,以电汇支付。材料检验合格后, 通知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第十一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甲方完成支付乙方提供标的物的所有价款及产品质保期结束。
第十三条 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甲方约定时间、内容、进度要求提供标的物,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 500 元/天标准处罚乙方。对于分批或分阶段供货的情况,乙方应确保供应量和供货的时间,保证甲方工程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按每次罚款 500 元标准处罚乙方。
2、乙方提供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按合同金额的 5 %标准处罚乙方,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含经济损失。
3、未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供标的物相关检验合格资料,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按合同金额的 5 % 标准处罚乙方。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合同双
方调解不成的,提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法人单位授权证明及相应的资质材料,乙方合同签约代表如不是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发票开具后送达买方的时间期限及过期责任:标的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内,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超过规定期限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 乙方必须保证合同签订单位、开票单位、收款单位的三流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
2、遇到国家税务总局税率调整时,原合同税率、税费部分须根据国家新的税率做出调整,原合同不含税单价不作变化,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相关规定。
3、发票开具后,如乙方开据的发票被税务系统认定有问题,乙方须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同的支付比例根据业主对我方付款的比例和进度进行支付,所有货款的支付完成不超过 3 年。
甲方(盖章、签字):
邮编、注册地址: 100037、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3号 纳税人身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911100001013875230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月坛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11001020500056001830
| 乙方(盖章、签字):
邮编、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
附件:
3.第一条 须知附表
4.第二条 招标说明
6.第四条 招标评审
10.格式3 法人授权委托书
11.格式4 承诺书
12.格式5报价清单
13.格式6 投标文件密封
14.第三部分 技术规范
15.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1
原信息地址:http://jc.bcegc.com/portal/detail?docid=793591bc39a141cea7f34020ef68cf97&chnlcode=tender&objtyp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