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洛阳市发布两条新政:《洛阳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洛阳市关于加快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见》。文件提出:努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增加的外保温部分不计容积率。以下为详细政策条文:
洛阳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以下为关于超低能耗建筑的部分内容:
二、创建目标
城市区新增建筑全面执行现行绿色建筑标准。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持续提高,2021 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2023年达到100%。2021年1月1日起,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达到星级绿色建筑,未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且尚未开工项目,须对照绿色建筑标准重新设计、审图;培育和建设一批引领绿色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示范项目;既有建筑改造持续推进,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稳步提升,装配式建筑技术规模及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以消费者为主体的绿色建筑市场环境基本形成。
四、重点任务
(十一)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按照"被动优先、主动优化、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市绿色建材和被动式建筑技术,发展超低能耗建筑;通过先进节能设计理念和采用绿色施工技术,优化建筑围护结构,提高建筑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通过新风热回收系统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显著降低建筑供暖和供冷需求。结合清洁取暖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实践近零能耗建筑,努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五、保障措施
(三)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加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资金支持力度,对达标建筑,积极支持按照《河南省加快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见》(豫建行规〔2020〕5号)、《河南省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豫财建〔2019〕28 号)、《洛阳市发展装配式建筑激励办法》(洛政办〔2019〕73 号)的奖补范围、奖补标准予以申报和奖励。
洛阳市关于加快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见
文件共提出十二条支持政策,其中第五条和第八条提出了超低能耗建筑的具体扶持内容。
五、落实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装配式建筑资金奖补支持政策, 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支持农村地区集中连片装配式农房项目的奖补政策。通过评价的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可享受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的叠加奖励。(责任单位∶ 市住和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落实引导政策,加快推进发展。落实行业引导中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对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其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的 3%)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对装配式低能耗、超低能耗建筑增加的外墙保温部分,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