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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 -2030年)》公示稿(附规划图)

时间:2018-01-17     来源:郑州市城乡规划局     阅读:227129

文章摘要: 《郑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 -2030年)》公示,主城区,以及航空城、西部新城、白沙组团和九龙组团4个片区

近日,郑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 7 -2030年)》出台,详情如下:

《郑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 -2030年)》公示稿

《郑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 -2030年)》公示稿

《郑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 -2030年)》公示稿

《郑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 -2030年)》公示稿

《郑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 -2030年)》公示稿

《郑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 -2030年)》公示稿

郑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 -2030年) 公示稿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内容

郑州市海绵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识别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构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提出建设指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进行分解,并提出管控要求;提出规划措施和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明确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提出分期建设要求;完善保障措施和实施建议。


第2条 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为郑州市域7446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包括《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主城区,以及航空城、西部新城、白沙组团和九龙组团4个片区,规划面积共1945平方公里。


第3条 规划 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0-2030年。


第4条 规划原则

生态为本:充分保护原有“山、水、林、田、湖”生态基底。

因地制宜:根据郑州市实际情况和主要问题,合理确定规划建设目标、适用技术、具体措施。

统筹规划:与排水规划、中水规划、防洪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充分衔接。

合理分区:根据汇水流域和管控单元等因素对规划区进行科学分区,合理确定各片区海绵城市的建设指标和管控措施。


第5条 规划目标

将郑州市建设成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海绵体,提高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缓解城市水资源压力。


第6条 总体思路

从市域角度分析郑州市整体特点,重点研究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海绵城市建设体系,同时对西部新城区、白沙组团、九龙组团、航空城等区域提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和指引。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的总体思路。主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以解决现状问题为主;新建区海绵城市建设以目标导向为主。

统筹协调水生态、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四大目标为导向,统一技术路线进行目标的分解落实。


第二章 规划目标

第7条 总体目标

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郑州市城市建设,促进生态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承,以生态、安全、活力的海绵城市建设塑造郑州城市新形象,实现“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的发展战略,构建完善的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排水防涝系统、防洪系统,完善城市生态保护系统,建立制度完善、手段智能、措施到位的管理体系,形成河畅岸绿、人水和谐、生态宜居、中原特色的海绵郑州。


第8条 关键指标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

2、年SS总量削减率大于50%。

3、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大于5%。


第9条 分类指标

1、水生态:天然水域面积保持程度100%。到2030年生态岸线比例达到80%以上。城市建成区热岛效应得到缓解,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夏季日平均温度不高于同期其他区域的日均温度,或与同区域历史同期(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下降趋势。

2、水安全:城区与航空城的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50年一遇,其他规划区的内涝防治标准为20年一遇。规划区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

3、水环境:城市河道、水系水环境质量达到《河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水(环境)功能区水体水质要求,全面消灭劣V类水体,实现水体不黑臭的目标。年SS总量削减率大于50%。

4、水资源:2030年雨水资源化利用率(雨水利用量占降雨量的比例)达到5%,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60%。

5、水文化:塑造和美化城市水景观,充分利用良好的水空间,构建特色的水景观与水文化体系,传承良好郑州传统水文化,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6、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并出台相关文件,包括:规划建设管控制度、蓝线绿线保护制度、投融资机制建设、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促进产业化的相关制度等。


第三章 海绵城市建设分区

第10条 海绵城市自然生态格局

构建“两带,三区,十廊,多节点”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两带:黄河沿岸湿地生态带与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生态景观绿化带。黄河是郑州市主要的生活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输水干渠是重要的输水渠道。这两条生态带是城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同时作为重要的通风廊道,能够有效缓解热岛、“雨岛”对城市的危害。

三区:生态保育区、生态缓冲区、海绵建设区。生态保育区位于规划区外西南侧山区,该区域具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该片区的良好保育是缓解郑州市水资源紧张局面的重要保障。生态缓冲区包括城市南部重要的风景名胜区集中分布带、城市北部的生态绿地缓冲区、主城区生态绿环、西部新城区生态绿环以及东部新城区绿环,该区域是生态保育区向城市建设区的过渡地带,是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地之间的缓冲地带。海绵建设区是城市建设用地分布区域。

十廊:规划区十条河流廊道。水体生态廊道不仅是城市重要的排水通道,同时也是重要的市民活动空间,海绵城市的建设必须将水体生态廊道的保护和生态修复作为重要前提。

多节点:是以城市原有低洼湿地、重要河流节点、大型开敞空间等打造的具有区域功能的海绵城市建设核心节点,包括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示范、水质净化、超标雨水调蓄等多种类型和功能的海绵体。


第11条 生态保护策略

1、黄河沿岸湿地生态带:严格划定和保护黄河沿线和重要河流上游水源保护区,禁止水源地周边的开发建设,保障水源安全。重点保护黄河沿岸的湿地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已破坏的湿地。上游地区退耕还林,加强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

2、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生态景观绿化带:加强渠道周边环境监测,注意沿线径流污染的控制,防范水质污染风险。严格禁止干线两侧开采地下水,提高工程安全性。

3、生态保育区: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建立以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为主体功能的生态林体系;积极开展山区的小流域清洁工程,降低污染物负荷。合理保护尖岗水库、丁店水库、常庄水库、楚楼水库等,城市建设与水源地保护相协调。

4、生态缓冲区:构建以组团间生态隔离绿道为主的缓冲体系,防止城市建设对生态隔离廊道的无序侵占,维持缓冲区的生态服务功能。

5、海绵建设区:城市建设用地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以低影响开发为建设理念,保证径流系数与开发前基本保持一致。根据不同区域的建设需求,进行海绵城市分区建设。

6、河流廊道:根据水安全、水环境和水生态的需求,严格划定滨水蓝线、绿线等控制线,避免水系生态廊道空间被侵占。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加强水系整体连通性,塑造岸线空间的生态多样性,恢复水系生态廊道功能。

7、海绵节点:充分保留城市生态节点,运用低影响开发理念,结合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示范、水体净化、超标雨水调蓄等需求,建立多功能城市海绵体。


第12条 海绵城市建设分区

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划分为5类分区。

1、老城海绵改造区:该片区主要位于主城区的老城组团和荥阳组团等现状城市建设密度较高的建成区。该片区应以问题为导向,识别各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结合旧城改造更新、道路和排水管网改造、水系整治进行老城区海绵化改造,以有机更新为主,局部节点加强区域性设施建设。

2、新城海绵提升区:该片区主要位于主城区三环至四环之间的区域,多以近年来新建建筑为主,建设品质较高、建设密度较小、绿化条件较好,近期暂无改造计划。该片区现状问题不突出,以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为主;采用渐进式、小范围的海绵化改造模式,强化集中绿地和公共空间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结合内涝积水点进行局部整治;结合景观用水、绿地灌溉等需求推进雨水资源利用;强化片区内水系的生态建设,重视与景观环境的协调。


3、集中海绵新建区:该区域主要位于主城区北侧、东南和西侧,以及白沙组团、航空港区、西部新城的大部分区域。这些区域主要规划用地以行政办公、商业和居住为主,是城市的主要拓展区,也是未来海绵城市建设的主体区域。该区域以目标为导向,是高标准海绵建设区;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保证水面率不减少,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广泛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建设。

4、径流污染控制区:该片区主要位于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上街组团、九龙组团与航空城核心组团,该区域的主要特点是工业企业集中,具有较大的污染风险。该区域重点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加强初期雨水处理处置,经过污染评估后确定下渗模式;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广再生水/雨水资源化利用。

5、海绵建设协调区:该片区主要位于邙山-沿黄湿地生态区、尖岗水库-西流湖生态保护区、荥阳故城生态区,是城市重要集水区及水源保护区域,也是城市生态的重要屏障和重要资源。该区域以生态保护优先,坚持适度开发、不破坏生态本底的原则,控制开发规模,控制径流污染;对开发形成的裸地和坡坎实施绿化加固,尽量保持山体原有的景观风貌。


第三章 海绵城市系统规划

第13条 水安全保障

1、城市防洪系统构建:截洪分流,排蓄并重,大洪水前期以排为主,大洪水后期及中小洪水排蓄兼筹,超标准洪水分排结合。黄河防洪工程:建成黄河小浪底水库,对黄河现有闸洞工程加固。内河防洪工程:对防洪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提高河道防洪标准,采取“拦、蓄、排、分”的措施,疏浚整修河道,加高加固河道堤防,加快下游湿地、蓄滞洪区的建设。

2、城市排涝系统构建:主城区规划涝水行泄通道191条,其中利用明沟设置行泄通道12条,利用道路设置行泄通道179条;主城区规划雨水调蓄池73座,有效调蓄总容积82万立方米。

3、完善排水管网系统: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管网设计标准一般地区为3年一遇,重要地区为5年一遇,道路立交、隧道、下沉式广场为30年一遇。主城区保留雨水管网944公里;提标改造管网长度共计887公里;新建雨水管网2576公里。主城区提标改造15座泵站,规划新建64座泵站。

4、内涝点治理:针对56处易涝点提出建设调蓄池、修建雨水管等措施。


第14条 水环境治理

1、治理目标:城市水系水环境质量达到《河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水功能区水体水质要求,全面消灭劣V类水体,实现水体不黑臭。

2、控制初期雨水污染:采用源头低影响开发措施,控制3毫米屋面初期雨水径流和5毫米路面初期雨水径流,设置18座初期雨水调蓄池,龙湖、龙子湖、象湖、天健湖等重要水体周边雨水排放口设置雨水口处理设施。

3、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根据不同流域需求设置截污干管,完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加快马寨、南三环、白沙等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结合雨污水处理需求,新建扩建双桥污水处理厂、南曹污水处理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荥阳第二污水处理厂、荥阳道北污水处理厂等;对王新庄污水处理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纺织园污水处理厂、上街第一污水处理厂、荥阳第一污水处理厂等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的要求。

4、加强水体治理措施:采用“三段一节点”的治理模式,将城区各主要河道划分为生态保护段、生态恢复段和生态治理段,生态保护段旨在保护郊区河段的自然特性,生态恢复段旨在滨河绿带大于30米的河段加强人工生态措施,生态治理段旨在滨河绿带小于30米的河段进行水体治理措施;设置贾鲁湖等14个湿地净化节点,通过建设湿地公园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

5、保障活水畅流工程:结合郑州市生态水系工程,通过引水调水和水系连通,实现河道生态补水;并加强再生水利用,确定五龙口等11座再生水厂进行河道补水。


第15条 水资源利用

1、用好外调水:北引黄河水,南调长江水。应充分利用黄河水供水配额,加大黄河水的取水量,同时结合都市区地理特征和用水特点优化配置南水北调用水额度。

2、保护地下水:严格限制开采地下水,继续进行冬灌夏用、开展漏斗区回灌工作及补源工作,逐步恢复地下水环境。

3、开发再生水:都市区所有已建和待建污水处理厂,需提高处理深度,通过生态或工程措施,使出水达到再生水利用标准。再生水用于河道生态景观用水、市政园林绿化用水以及电厂冷却用水等。

4、加强雨水利用:在西南部山区,中部丘陵地区及北部黄土丘陵(包括登封、新密)继续兴建集雨节灌水窖、水柜等;规模较大的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宾馆等逐步兴建集雨环境用水工程;街心花园、公园等逐步兴建集雨环境用水工程;城市人行道路及庭院、厂区、办公区等硬化带应采用高渗透性的材料,以便于雨水收集。


第四章 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分解

第16条 低影响开发指标体系

总规层次的控制指标主要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把全市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解落实到组团和控规管理分区。本次规划中考虑到排水分区雨水组织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由上至下分解到流域和排水分区,识别每个排水分区内不同的用地特点和管网情况,确定每个排水分区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绿地率和水面率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面向监测管控和考核验收。同时考虑到规划行政管理,规划进一步由下至上总结出各个控规管理单元和组团的控制目标和建设指引,便于将管控指标纳入控规编制体系。

控规层次的控制指标包括单元和地块两个层次。单元的控制指标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绿地率、水面率。地块的控制指标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单位面积控制容积、建筑密度、绿色屋顶率、绿地率、下沉式绿地率、透水铺装率、调蓄容积。控规地块的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控制指标要纳入“两证一书”进行规划管控。


第17条 总体目标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定规划区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5%。


第18条 分区原则

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分级落实控制指标,各级分区是逐级指导下一级分区管控指标的深化和细化的重要依据。其中一级分区为按照行政管理划分,范围大小约60~550km2;二级分区按照流域划分,范围大小约15~200km2;三级分区按照排水分区划分,范围大小约1~50km2;四级分区为落实到地块,提出地块各控制指标范围。


第19条 一级指标分解

1、主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3%,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0.5毫米。

2、西部新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2.0毫米。

3、航空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6.5毫米。

4、白沙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2.0毫米。

5、九龙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6.5毫米。


第20条 二级指标分解

1、主城区枯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8%,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4.6毫米。

2、主城区索须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7%,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3.7毫米。

3、主城区贾鲁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6%,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2.8毫米。

4、主城区魏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0%,对应设计降雨量为18.6毫米。

5、主城区东风渠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6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15.7毫米。

6、主城区金水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68%,对应设计降雨量为17.4毫米。

7、主城区熊耳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6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15.7毫米。

8、主城区七里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2%,对应设计降雨量为19.8毫米。

9、主城区潮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2.0毫米。

10、西部新城枯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2.0毫米。

11、西部新城汜水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2%,对应设计降雨量为19.8毫米。

12、西部新城索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2.0毫米。

13、西部新城须水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7%,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2.0毫米。

14、航空城丈八沟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6.5毫米。

15、航空城双洎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6.5毫米。

16、白沙组团贾鲁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2.0毫米。

17、九龙组团七里河流域: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6.5毫米。


第21条 三级指标分解

三级分区为排水分区,在二级分区流域划分的基础上,结合雨水排水管网的布局,考虑主要雨水干管的收水范围为边界进行划分,同时从便于管理的角度,结合主要道路以及已编制的控规中管控单元的划分进行微调。

2、将规划区划分为478个三级分区。其中主城区分为270个三级分区,西部新城分为53个三级分区,航空城分为102个三级分区,白沙组团和九龙组团分别为27个和26个三级分区。

3、各三级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详见附表。


第22条 四级指标分解

1、 建筑与小区:已建保留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55%-70%,已建改造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75%,新建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80%。

2、 绿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5%。

3、 道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20%-80%。

4、 城市水系:要求各排水分区水面率不减少,新建区域水系应采用生态岸线。



第五章 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管控

第23条 组团划分

1、主城区划分为老城组团、惠济组团、高新组团、须水-马寨组团、城南组团、郑东新区组团和经开区组团共7个组团。

2、航空港区划分为航空城核心组团、航空城北组团、航空城东组团和航空城南组团共4个组团。

3、西部新城划分为荥阳组团和上街组团共2个组团。

4、东部新城划分为白沙组团和九龙组团共2个组团。


第24条 组团建设指引

1、老城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64.5%。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河道两岸建设约8.6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保留西流湖和帝湖两处大型的调蓄湖面,进行雨水蓄滞;将现状动物园、人民公园、紫荆山公园、北环公园、贾鲁河公园等25处公园改造为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保留现状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和南三环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2、惠济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8.5%。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枯河和索须河两岸建设约112.9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规划新建京索公园、索须河公园、贾鲁公园等10处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规划新建双桥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3、高新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4.0%。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贾鲁河、索河和索须河两岸建设约62.6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保留西流湖大型调蓄湖面,进行雨水蓄滞;新建设须水湿地公园、天健湖公园、石佛公园、绿谷公园等海绵公园,减少雨水径流量、净化雨水、美化环境,已建成的绿谷公园、天健湖公园和部分须水河公园适当进行海绵设施改造;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扩建现状纺织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达到3万吨/日,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4、须水-马寨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8.5%。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组团内的贾鲁河和须水河两岸建设约136.9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保留常庄水库、尖岗水库等集中水库,进行上游洪水蓄滞;新建农民公园、儿童公园等10处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扩建现状马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0万吨/日,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5、城南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7.5%。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金水河、十七里河和十八里河两岸建设约106.7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保留刘湾水库等集中水库,进行上游洪水蓄滞;新建郑新公园、儿童公园、航海体育公园、雕塑公园等16处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保留现状南三环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建南曹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6、经开区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2.4%。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潮河两岸建设约58.4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新建潮湖公园、滨河体育公园等5处海绵公园。

7、郑东新区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2.5%。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熊耳河、贾鲁河和魏河两岸建设约200.3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建设龙湖、龙子湖、如意湖等集中调蓄湖面;规划新建如意公园、龙子湖公园、东湖公园等23处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扩建现状陈三桥污水处理厂和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8、上街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4.5%。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熊枯河、汜水河两岸建设约33.4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建设东虢湖、太溪湖、方顶湖等集中调蓄湖面;新建或改造东虢湖公园、西马固游园、铝城公园、方顶湿地公园等10处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保留现状上街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长城铝业污水处理厂和新材料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一厂和污水处理二厂,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9、荥阳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5%。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索河两岸建设约22.4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保留丁店水库、楚楼水库、河王水库等水库;新建或改造广武路带状公园、荥阳市植物园、刘禹锡公园等5处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保留现状荥阳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道北污水处理厂,新建索河污水处理厂和五龙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10、航空城北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9.5%。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组团内的丈八沟、纬一河两岸建设约57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新建北湖、西湖、智湖等调蓄水面,进行雨水滞蓄;新建或智湖公园、北湖公园、西湖公园等10处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保留现状航空港第二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11、航空城核心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0.0%。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组团内的河道两岸建设约30.8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将苑林古城公园建设成为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保留现状航空港第一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12、航空城东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1.5%。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组团内的小清河、纬二河和纬二河两岸建设约22.4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新建东湖作为景观调蓄水面,进行雨水滞蓄;新建东湖公园等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

13、航空城南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0.5%。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组团内的梅河、纬三河等河道两岸建设约89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新建南湖、和湖等集中调蓄水面,进行雨水调蓄;新建南湖公园、和湖公园等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新建航空港第三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14、白沙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0%。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组团内的魏河、贾鲁河两岸建设约68.8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新建象湖、莆田泽等集中调蓄水面;新建贾鲁河公园、郑信公园、象湖公园、贺庄公园等9处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保留现状白沙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进行再生水回用。

15、九龙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5.0%。规划海绵相关设施包括:沿组团内的河道两岸建设约33.8公里的生态滨河缓冲带;新建滨水公园、月桂公园、锦绣公园等4处海绵公园;协调落实排水防涝规划确定的雨水干管,合理组织雨水径流。


第25条 控规管理分区划分

规划区共计划分为45个控规管理分区,其中主城区为31个,航空港区为8个,白沙组团为1个,九龙组团为1个,西部新城为4个。分区面积从10平方公里至80平方公里不等。


第26条 控规管理分区建设指引

1、主城-01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5%。

2、主城-02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0%。

3、主城-03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3.5%。

4、主城-04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0%。

5、主城-05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5%。

6、主城-06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2.5%。

7、主城-07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2.0%。

8、主城-08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4.0%。

9、主城-09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8.0%。

10、主城-10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5%。

11、主城-11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3.0%。

12、主城-12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0%。

13、主城-13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0%。

14、主城-14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6.5%。

15、主城-15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0%。

16、主城-16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7.0%。

17、主城-17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9.5%。

18、主城-18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5%。

19、主城-19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4.5%。

20、主城-20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1.5%。

21、主城-21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6.5%。

22、主城-22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0%。

23、主城-23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6.0%。

24、主城-24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0%。

25、主城-25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0.0%。

26、主城-26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8.0%。

27、主城-27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5.5%。

28、主城-28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7.0%。

29、主城-29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8.5%。

30、主城-30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6.5%。

31、主城-31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8.0%。

32、上街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4.5%。

33、荥阳-01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8.5%。

34、荥阳-02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3.0%。

35、荥阳-03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7.0%。

36、航空港-01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0%。

37、航空港-02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1.0%。

38、航空港-03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5%。

39、航空港-04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0%。

40、航空港-05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1.5%。

41、航空港-06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1.5%。

42、航空港-07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5%。

43、航空港-08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5%。

44、白沙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0%。

45、九龙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0%。


第八章 分期建设规划

第27条 规划区分期建设规划

1、规划至2020年,规划范围内建成区面积约793.4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达标区(示范区)面积约187.6平方公里,占比达到23.6%。

2、规划到2030年,规划范围内建成区面积约1450.6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达标区面积约1275.8平方公里,占比达到88.5%。


第28条 主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时序

1、至2020年主城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约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2.5%。至2030年主城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约占建成区总面积的88.7%。

2、近期重点海绵建设区包括7个区域,共计117.1平方公里。包括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郑东新区龙湖地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经开区滨河国际新城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教园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二七区马寨镇新镇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中原区闫垌-后河卢村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和高新区西部核心片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


第29条 白沙组团海绵城市建设时序

至2020年白沙组团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约占建成区总面积的33.4%。

至2030年白沙组团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约占建成区总面积的100%。


第30条 九龙组团海绵城市建设时序

至2020年九龙组团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约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1%。

至2030年九龙组团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约占建成区总面积的100%。


第31条 西部新城 海绵城市建设时序

至2020年西部新城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约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4.8%。

至2030年西部新城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约占建成区总面积的88.0%。


第32条 航空港区海绵城市建设时序

至2020年航空港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约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4.6%。

至2030年航空港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面积约占建成区总面积的81.8%。


第33条 近期建设项目

至2020年建筑与小区海绵设施总投资57.5亿元,城市道路海绵设施总投资137.1亿元,城市绿地总投资139.9亿元,城市水系总投资138.1亿元,污水处理厂总投资61.2亿,监测与管控能力建设1亿元,则近期建设海绵城市项目总投资534.8亿元。其中主城区范围海绵城市近期建设工程总投资约471.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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