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情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10-13在网上发布:泰安市重点项目办泰安市2021年度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视频服务项目需求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泰安市重点项目办泰安市2021年度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视频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2021年度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视频服务项目;2、招标控制价:80.49万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泰安市2021年度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视频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为泰安市2021年度省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视频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招标文件;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5.服务或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或实施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7.验收标准:合格标准;8.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8.1投标人资格要求:8.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8.1.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8.1.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8.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2付款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半年后支付采购金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付清,服务费根据实际租赁点位数量据实结算。(因采购人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人在规定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8.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0月13日起,至2021年10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0-17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泰安市重点项目办 地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0538-6991564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泰安泰山岱阳大街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五楼东区
联系人:杨佃杰 联系方式:0538-826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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