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珠海新建民房需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相关管理办法本月施行
南都讯 记者杨亮 今后,珠海新建民房均需符合绿色建筑标准,施工单位不按要求施工,最高或被罚10万……旨在通过立法方式,引导绿色建筑发展的《珠海经济特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本月13日正式施行。其中,绿色节能做得好的建筑或可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能耗超标建筑将曝光等内容成为亮点。
据悉,我国自2006年颁布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正式启动发展绿色建筑,但长期以来,全国各地主要通过市场自动调节,靠企业单位自发地发展绿色建筑,这种方式已无法满足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
珠海市住规建局法规科有关人士表示,自2016年以来,珠海绿色建筑总体发展水平处于省内前列,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缺乏积极的鼓励政策,与欧美先进的绿色低碳城市相比,珠海申报绿色建筑运营标识和高星级绿色建筑的数量还不多,发展绿色建筑的质量和效益还有待于提升。制定该《办法》旨在促进珠海绿色建筑健康快速发展,实现低碳珠海建设目标。
该办法共有七章四十二条,对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绿色建筑相关程序,绿色建筑运营,绿色建筑技术推广应用及激励措施等事项进行规范。
早些时候,《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出炉,计划“到2020年,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项目达到50%以上,运营标识项目达到10%以上”。相关人士表示,该办法将为上述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办法解读
A
何谓绿色建筑标准?
珠海新建民房今后均需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办法明确,珠海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等应当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区政府对旧城区和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的同时,应当进行绿色化改造。
与此同时,新建的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大中型公共建筑、社会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还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上述人士表示,“从全国范围来看,目前浙江、江苏两省以及我省的深圳、珠海地区对新建民用全部实行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B
不达标或被“曝光”
办法明确建立了建筑能耗统计、能效审计和建筑能耗监测长效工作机制,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执行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安装用电等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建设建筑能耗实时监测系统,上述新建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的建设应当与建筑主体一体化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珠海接下来将根据建筑的不同类型,制定分类建筑能耗标准定额,结合能耗监测数据,适时公布超限额的用能建筑名单。
C
节能或可提高容积率
为鼓励民间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性,办法还推出了一揽子激励保障措施,明确对于那些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项目和获得省级以上绿色建筑创新示范奖项的建设项目,珠海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市建设、国土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探索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
此外,绿色建筑应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符合要求的,可申请补贴。
D
不按标准施工会被罚款
今后,珠海新建民房不按绿色建筑标准施工将被罚款3万元至10万元,严重的甚至要追求刑事责任。
办法对绿色建筑设计、施工中涉及的相关企业、单位、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均作了明确规定,违反绿色建筑相关规定的,将分别给予相应罚款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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