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档案馆馆库塔楼玻璃幕墙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档案馆馆库塔楼玻璃幕墙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36179
项目名称:省档案馆馆库塔楼玻璃幕墙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省档案馆馆库塔楼玻璃幕墙维修项目,包括:主要范围为塔楼点式拉杆玻璃幕墙和复合铝板幕墙。主要对塔楼玻璃面板破碎、裂纹进行更换;玻璃连接件、驳接头缺失更换;水平及竖向不锈钢拉杆维修、更换;连接焊缝和室外构建除锈、焊接、刷涂料;防止雨水渗漏打胶密封;拆除、更换废旧电线等六类项目进行系统的维修及更换。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证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数字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报价文件的按照无效报价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档案馆(辽宁省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智慧二街170号
联系方式: 024-22825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23382033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铁军
电话: 024-2338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