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为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我省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工作目标。
我省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将其作为推动建筑施工方式变革、保护生态、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大事来抓,各项工作初显成效。
据悉,我省装配式建筑处于起步阶段,并且以钢结构为主。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我省使用钢结构建筑共35.81万平方米,占同期全省新开工房屋建筑面积的6.2%,其中钢结构厂房13.87万平方米,钢结构住宅、公建21.94万平方米。西宁市在城市桥梁上首次使用钢结构,建成长度约381米的钢结构桥梁。
为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我省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工作目标。将装配式建设发展写入《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支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要确定一定比例的建筑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优先应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西宁市率先启动了装配式建筑试点。
下一步,我省将以西宁市、海东市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重点发展预制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摘自 《青海日报》 2017.04.05 记者 邢曼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