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关于认定江门新会万达广场等十个项目为江门市绿色建筑的公示
关于认定江门新会万达广场等十个项目为江门市绿色建筑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粤建科〔2014〕 221号)、《关于在我市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中开展绿色建筑认定工作的通知》(江建函〔2015〕1425号)、《关于加快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江建函〔2016〕837号)及《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1)等文件精神,我局对江门新会万达广场等十个项目的绿色建筑认定申请完成了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项目(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认定江门新会万达广场等十个项目为江门市绿色建筑的公示表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0日
(联系人:潘锦俊,联系电话:0750-383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