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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25     来源:深圳市住建局     阅读:26749

文章摘要: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最新通知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关于开展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服务水平,在物业管理中全面导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绿色建筑管理理念,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办法(试行)》(深建物管[2013]22号)及《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关于开展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深建促字﹝2016﹞11号)的要求,决定继续开展我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标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申报和评价遵循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申报主体,对所有在本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合法物业项目均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标识以《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办法(试行)》、《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评价细则(试行)》为依据,申报项目应具有“节能减排、节水、绿色、可循环”等绿色物业特征,符合绿色化和低碳化的管理要求,对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等方面有显著提升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填写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标识申报表、项目自评表并提交自评表中各指标内容对应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应按照顺序编号(1基本绿色物业管理制度、2节能管理、3节水管理、4垃圾减量分类管理、5绿化管理、6污染管理、7行为引导与公共参与、8创新鼓励、9申报表、10自评表)进行排序。
三、评价流程:
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评价流程包括:项目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评分、公示公告、授牌和归档。
(一)项目申报。项目自评结果达到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相应等级要求的,申报单位可将项目申报资料按照要求排序并扫描,以电子版形式提交至(cjzxgreen@szjs.gov.cn)。
(二)材料审核。促进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项目资料进行初审。
(三)现场核查。促进中心从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核查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申报单位应备好项目纸质材料接受核查组质询,并按核查组要求配合现场核查。
(四)评分。现场核查后,核查组对项目资料及现场情况进行评审并打分,评分达到绿色物业管理星级要求的项目需向促进中心提交最终版本的纸质申报资料。
(五)结果公示、公告。促进中心对评分达标的项目进行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公告。
(六)授牌和归档。促进中心负责制作和发放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标识证书及牌匾,并对获得标识的项目进行归档。
四、 其他事项
促进中心对绿色物业管理星级标识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在有关媒体或网站进行定期发布和更新。绿色物业管理星级标识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将被优先考虑、重点推荐参与政府投资物业、保障房及其他公共建筑的物业管理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在星级标识项目的管理过程中不应降低 “绿色”标准。如发现达不到星级要求的,将随时注销该项目星级标识资格。以不真实的申请材料获得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标识的,将收回标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联系人:刘培 王蕾
电 话:83787861
邮 箱:cjzxgreen@szjs.gov.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09
附件:
1、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星级评价标识申报表
2、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项目自评表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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