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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明两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时间:2017-11-14     来源:深圳特区报     阅读:56714

文章摘要: 11月7日,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编制的《光明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深圳市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详细规划》两个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

11月7日,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编制的《光明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及《深圳市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详细规划》两个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会。该会议邀请到住建部及深圳市的权威专家5人担任专家组成员,同时邀请了市海绵办、市规划国土委及新区各职能部门代表参与了评审。


据悉,2016年4月深圳市以光明新区凤凰城片区为试点区域,成功申报为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光明新区启动了不同层级海绵规划的编制工作。旨在打造国家级样板规划,编制出高质量、高水准、具有可实施性、可操作性的规划。


《光明新区海绵规划》在落实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光明新区范围的自然本底条件,以改善水环境、提升水安全、涵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为目标,结合光明新区目前正在开展的治水提质、城市品质提升和交通大会战等重大项目,统筹考虑大、中、小海绵系统,系统打造海绵城市的连片效应。规划结合新区近远期的项目实施,指出规划近期(2020年)目标,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区面积约为19.75平方公里,可达光明新区建成区面积的31.5%,达到国家要求的30%的目标。


《试点区域海绵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光明新区凤凰城片区约24.6平方公里,试点区域是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绩效考核的主战场,该规划的编制对试点区域的海绵建设起到关键的指引性作用。规划在突破光明新区既有LID模式的基础上,营造具有光明模式特色的海绵城市。规划以新建区域为主的东坑水流域和以旧区、工业区为主的鹅颈水流域为出发点,系统分析两大流域的建设条件,结合近期实施计划,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系统展现两大流域的系统性方案。


据介绍,下一步,上述两个规划拟报请新区管委会审批。通过后,海绵城市的相关要求将作为规划控制指标落实到项目用地、规划等审批文件中,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黄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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