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深圳市住建局现组织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费用补贴申报工作
各有关建设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积极推进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根据《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建字[2012]64号)和《建筑节能科技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确定工作指引》(深建规[2013]4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费用补贴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本次申报项目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通过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并获得国家一、二、三星级、深圳市铜、银、金、铂金级标识的项目。
申报对象:上述项目的建设单位。
对获得国家一、二星级或深圳市铜、银、金、铂金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补贴标识评审费人民币3万元;对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由市住房建设局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确定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绿色建筑项目标识证书或公告文件。
(二)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单位收款收据及其账号。
以上第(一)项材料收取复印件,第(二)项材料收取原件。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12月31日。
申报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9室。
咨询电话:83788109;联系人:杨工。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