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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20)

时间:2017-08-29     来源:娄底市规划局     阅读:147950

文章摘要: 娄底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20)全文,骏绿网提供绿色建筑标准规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下载,娄底海绵城市


项目名称: 娄底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20)
公示时间: 起始 2017-01-18 到 2017-02-17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要求,现对《娄底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20)》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18日2月17意见和建议反映实行实名制,单位意见加盖公章,意见应明确具体,以书面(打印成A4纸规格)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交,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公示单位:娄底市规划局

  艾先生 

联系电话: 0738-8801803

    : 471137786@qq.com

  

 

第一章      2
第一章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3

第三章  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构建 3

第四章  中心城区城市海绵系统构建 8

第五章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指引  15

第六章  近期建设重点 36

第七章 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指引 40

第八章 海绵城市建设保障体系 43

第九章 附则 45

 

第一条  为指导娄底市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保障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娄底市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住建部,2006)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文》(2015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的通知(湘建城函[2013]270号)

娄底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修改)

《娄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娄底市中心城区道路网专项规划》(2012-2020)

《娄底市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1-2020年)

《关于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12]133号)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

《娄底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5-2020)

《湖南省城市给水排水专业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娄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规划引领原则:与城市规划和发展相结合,与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有关专项(专业)规划相协调,在城市规划的框架下指导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落实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的推进。

2、尊重自然原则尊重娄底市自然生态本底,对城市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要素进行原位保护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

3、因地制宜原则:以娄底市气候水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基础,结合娄底市本地条件,合理制定发展目标并科学布局安排符合娄底市实际情况的项目及设施。并与娄底市建设国家园林城市、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要求充分结合。

4、统筹建设原则:长期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长期系统性安排,结合娄底市现有条件和基础,按照项目特点和类型,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时序。

5、全面协调原则:基于海绵理念,全面协调娄底市城市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贯彻各类规划中,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次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范围为1098平方公里,重点规划区域为东至娄底市行政边界,西至涟源市水洞底镇大坡头,南至娄星区茶园镇奇形山,北至杉山镇牯牛山脉,东西宽约22公里,南北长约23公里,面积约390平方公里。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与《娄底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2011年修改》保持一致,并考虑长远发展需求,规划期2016-2020年,远期为2030年。

第六条  本规划是指导娄底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法定性文件。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涉及海绵城市的规划及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七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和说明书组成。文本条文中的下划线字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指标 

第八条  规划目标

构建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水文化丰富的发展战略建设河畅岸绿、人水和谐、生态宜居的海绵娄底;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新建及改扩建公园绿地、道路广场、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均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第九条  规划指标

根据国务院文件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以及《水利部关于印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实际问题和需求,选取6大类共22项建设指标,并确定规划指标。

2-1  海绵城市建设分指标

类别

指标

单位

现状

近期目标
(2020年)

远期目标
(2030年)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

80

生态岸线恢复

%

50

90

城市热岛效应

缓解

明显缓解

水面率

%

3.4

4

5

降水滞蓄率

%

3.5

3.7

水安全

 

内涝标准

A

30

30

防洪标准

A

100

100

防洪堤达标率达标率

%

100

100

排涝达标率

%

100

100

水环境

 

地表水体水质标准

达到地表水IV类以上标准,孙水河周边区域不低于Ⅲ类标准,水源保护区不低于Ⅱ类

达到地表水IV以上类标准,孙水河周边区域不低于Ⅲ类标准水源保护区不低于Ⅱ类

城市面源污染控制(以SS计)

%

30

51

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

2

5

污水再生利用率

%

15

25

管网漏损控制

%

<11

<10

制度建设

 

规划建设管控

完善各项制度建设

 

蓝线、绿线划定与保护

完善各项制度建设

 

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

完善各项制度建设

 

投融资机制建设

完善各项制度建设

 

绩效考核与奖励机制

完善各项制度建设

 

产业化

完善各项制度建设

 

显示度

连片示范效应

20%以上达到要求

80%以上达到要求

 

第三章  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构建

第十条  重要生态廊道规划

在规划区内,以周边山体为生态本底,结合自然水系以及风光带、郊野和生态公园,形成“一核、一心、一环、三廊、四带、五楔、八园”的自然生态格局。

一核:是指介于孙水河和永昌河以及它们之间的山体形成山水生态绿核

一心:是指以珠山公园为主的绿心。

一环:是指城市外围自然山体形成的生态绿环。

三廊:是指以甘桂路景观廊道、湘中大道景观、老娄邵铁路为主的3条交通景观廊道。

四带:分别是指涟水、孙水、勤丰河、永昌河滨水风光带。

五楔:是指以乌石峰、狮子山、凤冠山、丰子山、仙女寨五座娄底市周边山体为生态楔入。

八园:是指大埠桥生态公园、大埠桥中心公园、人形山公园、高铁公园、石马公园、杉山公园、青山公园、孙水公园八座市级综合公园。

第十一条  重要公园节点规划

结合管控片区的分区布置,对每个片区的绿地面积和海绵城市建设所需下凹式绿地面积进行计算,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造项目和内容。(注:部分公园面积包括了山体,其面积不宜纳入海绵城市下凹式绿地面积中。如:仙女寨公园,珠山公园,杉山公园,人行山公园等)。

3-1 重要公园绿地建设及改造项目一览表

管控片区

名称

区域位置

公园面积(ha)

片区所需下凹式绿地面积(ha)

项目内容

备注

5

杨柳公园

杉山组团北二环与娄星北路交叉口东北角

9.3

23.9

1、设置配套(如公厕、商业服务设施);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4、生物滞留设施建设;5、透水铺砖建设。

规划

6

杉山公园

杉山组团

22.0

34.4

1、增加公厕;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4、生物滞留设施建设;5、透水铺砖建设。

规划

坝塘公园

东临娄商大道、南近北二环、西接金和路,北靠金杉街

10.7

规划

红星公园

北二环以南,红星路以东,亭枫路以北

2.1

规划

8

钢城公园

仙桥西街以南、大同山庄以北、市建筑公司三工区以东的区域内

5.2

54.3

1、增加公厕;2、水体改造;3、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4、下沉式绿地建设;5、生物滞留设施建设;6、透水铺砖建设。

部分已建设

青山公园

青山组团

8.2

已建

氐星广场

位于涟水河北岸,一大桥和二大桥之间

21.0

已建

月琴山公园

碧溪路、桑塘街交叉口东南角

3.8

已建

旁冲公园

大汉路以北,甘桂路以东,旁冲街以南

 

3.5

规划

9

鸭丝塘公园

娄涟公路与新星北路交汇处

6.9

28.9

1、对于已建公园,可以完善配套设施(如公厕、商业服务设施、休息椅凳等),更新老旧设施;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4、生物滞留设施建设;5、透水铺砖、路面建设。

已建

龙眼公园

铁炉冲路与香茅街交汇处

12.6

已建

太和公园

大汉路以南,勤丰路以西

6.3

规划

15

黄柏公园

位于娄星集中工业区,涟滨街以北,高丰路以东

24.4

64.7

1、设置配套(如公厕、商业服务设施、休息椅凳等);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4、生物滞留设施建设;5、透水铺砖、路面建设。

规划

揸泉公园

揸泉街以南,蜡树路以西

2.0

规划

16

人行山公园

万宝新区

37.0

32.1

1、设置配套(如公厕、商业服务设施);2、水体建设;3、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4、下沉式绿地建设;5、生物滞留设施建设;6、透水铺砖建设。

规划

百坪游园

白平路以东,双科街以北

1.0

规划

甘桂公园

小科街以南,甘桂南路以西

2.4

规划

17

涟水公园

涟水河南岸,一大桥和二大桥之间

7.0

35.5

1、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2、下沉式绿地建设;3、生物滞留设施建设;4透水铺砖建设。

已建

石马公园

城市综合中心区

19.0

已建

春园公园

长青街以南、南贸街以北、九艺步行街以西、春园北路以东的区域内

2.5

已建

娄星广场

乐坪路以东、氐星路以西,西贸街以南

9.6

已建

18

体育公园

月塘街以北,文艺路以西

4.0

38.4

1、对于已建公园完善配套设施(如公厕、商业服务设施);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4、植草沟建设;5、透水铺砖、路面建设。

已建

檀香公园

长青街以南、华星路以西、乐坪街以北、卫校新校园以东

15.8

规划

源子山动物园

乐坪大道以北,华星路以西、长青街以南,文艺路以东

40.8

已建

珠山公园

城市综合中心区

68.0

已建

19

大埠桥中心公园

东部新区

51.6

50.9

1、建设公厕;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4、植草沟建设;5、透水铺砖建设。

规划

江龙公园

众园路、秀石街—秋浦街、江龙路、湘阳东街所围合的区域

21.9

规划

泉丰游园

东部新区湘阳街以南,耀春路以东,江龙街以北

8.0

规划

22

百亩公园

大石山路以东,早元街以南,天华路以西,湘中大道以北

20.3

16.1

1、增加公厕;2、对于部分已建公园,更新老旧设施;3、水体建设;4、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5、下沉式绿地建设;6、生物滞留设施建设;7、透水铺砖建设。

规划

波月公园

波月路以北,湄江路以西

4.0

规划

紫鹊公园

香樟街以北,紫鹊界路以西

2.4

规划

烈士公园

万宝新区内,波月街以南,甘桂南路以西

7.0

部分已建

23

珠山公园

城市综合中心区

68.0

50.4

1、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2、下沉式绿地建设;3、植草沟建设;4、透水铺砖建设。

已建

文化广场

氐星路、新星南路、桃圃街所围合的区域

4.1

已建

早元游园

早元街以北,娄星南路以东

3.3

已建

市政广场

湘中大道以北,新市政府以南

4.1

已建

孙水公园

城南片区

19.0

已建

25

影视公园

东部新区涟水孙水交汇处东侧

6.9

16.1

1、建设公厕;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4、植草沟建设;5透水铺砖建设。

规划

26

大埠桥生态公园

东部新区

32.7

55.2

1、建设公厕;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5、植草沟建设;6透水铺砖建设。

规划

27

江溪公园

新星南路以西,江溪路以南,太山路以东

9.8

41.3

1、建设公厕;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5、植草沟建设;6透水铺砖建设。

规划

站北公园

湘泉湾街以北,山尖寨以南,太山路以西

17.5

规划

28

仙女寨植物园

新星南路以东,湘泉湾街以北,大兴路以南

101.6

6.58

1、建设公厕;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5、植草沟建设;6透水铺砖建设。

已建

29

同辉公园

同辉街以北,文宇路以东,幸福路以西

3.3

69.8

1、建设配套设施(如公厕、休息椅凳等);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4、生物滞留设施建设;5、透水铺砖建设。

规划

30

高铁公园

万宝新区

30.0

31.2

1、建设配套设施(如公厕、商业服务设施);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4、植草沟建设;5、透水铺砖、路面建设。

规划

天齐公园

南二环以南,天齐路以东,天泽路以西

3.6

规划

31

永昌公园

滨湖一街以南、仙女路以西、新星南路以东

13.0

46.3

1、建设公厕;2、雨水收集池及灌溉系统建设;3、下沉式绿地建设;4、植草沟建设;5透水铺砖建设。

规划

 

第十二条  水系空间控制引导

    水系空间规划采用刚性与性相结合的控制方法,通过划定水体蓝线控制绿化缓冲带宽度以及引导滨水区的建设行为,对城市水系空间进行整体控制。

1、蓝线划定及控制要求

根据娄底市地形地貌及水体、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涟水河、孙水河、勤丰河、永昌河等主要水系进行蓝线划定。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

蓝线内水体的保护与控制要求:

1)蓝线内不得占用、填埋,必须保持水体的完整性;

2)对水体的改造应进行充分论证,确有必要改造的,还应保证蓝线区域面积不减少;

3)蓝线范围内不得进行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等活动,不得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4)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2、滨水绿化带划定及控制

    控制河道两岸的开发建设,保证沿河绿色植被的连续性,保持其一定的宽度,强化河流的水陆风,为生物提供水陆两栖的生活环境。

    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应注意保护绿带生物物种的多样性。生态廊道绿地率应不低于7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80%。选择绿化植物时,应以满足生态需求为首,结合四季的变化,选用具有当地特色的树种,通过树种体现河流的地方风貌。通过植物来划分河流空间,结合河滨地区用地的属性和对河流的功能要求,确定采取私密、半私密、半开放或者开放的河流空间。通过立体绿化等方式弥补现状城市河流防洪护岸的硬质感,强化河流与河岸空间的整体感与亲切感。通过城市河流的带状绿地建设,结合城市绿地和公园的节点建设,形成沿河的生态休闲绿道,并注意景观视觉的连续和开敞性。

3、滨水空间控制导引

1)注重历史文脉。注重对历史遗存的保护、挖掘和利用,将历史元素组织进公共空间中。

2)注重生态景观。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如湿地、水系交汇口等)加强保护:保留充足的绿地缓冲空间,绿化数量、品质均应当高于城市其他普通地区。

3)水系周边用地功能应力求综合性和多元化,以满足不同的需要。

4)突出水面开敞的空间形态特点,避免大量的、高密度的开发。在实体形态上宜做跌落处理,越靠近滨水地区尺度越近人。

第十三条  水库整治与保护

1、水库整治与保护目标

提高蓄水能力、满足灌溉和防洪需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水库、坝塘"海绵体"不受开发活动的影响,并对已被破坏的逐步进行修复。

2、水库保护预留规划

将中心城区内重要水库划定为城市蓝线保护范围,作为保护降雨径流控制与排放体系的主通道。重点水库蓝线范围以正常水位线为基准,外延10~30米。

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要求,对水库实施严格的蓝线管理。蓝线控制范围以内为水库保护水域,不得随意侵占,在不减少面积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水库蓝线控制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在水库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局)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局)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违反规划,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活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水库的综合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1)大坝针对坝顶宽度不够的,对坝顶进行加宽加固处理;针对坝体渗漏且上游坝坡坡度偏陡的,在大坝上游新建粘土斜墙防渗,上游坝坡新建砼预制块护坡及砼踏步;对坝体存在渗漏,而上游坝坡坡比满足要求且护坡完整的,可采用冲抓套井粘土心墙防渗;针对下游坝坡坡度满足要求,但坝面不整、无护坡的的进行整坡并新建草皮护坡、砼踏步坝面排水系统;针对下游坝坡坡度不满足要求的,对下游坝坡放缓并新建草皮护坡、砼踏步坝面排水系统;针对下游坝脚无反滤排水设施的,在下游坝脚新建贴坡排水;针对塘坝淤积严重的,对塘坝进行清淤。

2)溢洪道针对无溢洪道的,在大坝两端合适位置新建溢洪道;针对溢洪道泄洪能力不满足要求的,对溢洪道进行疏挖拓宽,底板及边墙采用砼衬砌,出口新建消力池;对有交通要求的,新建跨溢洪道交通桥。

3)坝下涵管针对坝下涵管老化、断裂、渗漏的,对坝下平涵及斜涵原址拆除重建。

4)护岸生态化改造在考虑水库护岸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对护岸进行景观生态化改造。护岸形式可因地制宜选择自然驳岸或生物工程驳岸。自然驳岸通过选择喜水护根特性的植物,由其发达根系稳固底岸,并适当采用置石、叠石,起到顺应水流,增加抗洪、护堤的能力。生物工程驳岸通过可降解原生纤维,以叠加形式阻止水体对护岸的侵蚀。

3、水库整治方案

1)防洪标准不达标的应结合洪水标准复核,首先对非工程措施、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的方案进行论证和比选。经论证确实需要采取工程措施的,对改扩建泄洪设施、加高大坝、加高大坝与改扩建泄洪设施相结合、增设泄洪设施的方案进行比选。

2)对坝体结构存在问题的小坝塘,如土坝坝坡不稳定,简易对坝坡进行放坡处理或培厚坝体;坝坡裂缝或塌陷,采取灌浆或一般土石方回填处理;对大坝内外坝坡及坝顶进行整形处理,并对抗滑、抗震稳定性不满足规范要求的上游或下游坝坡进行抗滑、抗震加固处理。

3)对大坝防渗有问题的小坝塘,如坝体、坝基或两肩防渗出现问题,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水平防渗、充填灌浆、劈裂灌浆及其他可靠的工程措施解决。水平防渗出现问题予修补或用垂直防渗替换。

4)对需抗震加固的小坝塘,如坝坡抗震能力不足,进行放坡处理,或加强坝体防渗和排水,增加坝坡抗震能力;如坝体或地基存在液化的危险,采用更换坝体(基)土料,振冲压密土体或在相关部位设置压重体等措施来处理。

5)输、放水系统及泄洪系统加固分别采取改建、扩建、修补等措施。

6)对于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老化失修,采取更换设备等措施。

7)建立健全小坝塘大坝基本观测设施,不同的小坝塘适当修建进库防汛公路,无管理房或危房的小坝塘要新建或改造管理房;在小坝塘除险加固过程中,进一步健全小坝塘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管护人员,制定和完善小型水调度运用方案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8)对库区进行清淤。

9)采取适当植物措施对水源地进行保护。

10)对坝塘进行加坝扩容。

4、水库保护管理机制

1)巡查管理机制

    1)落实巡查主体。水库巡查工作由水库管理主体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巡查制度、巡查人员和巡查经费。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具体规定水库的巡查项目及内容并统一记录表式。

2)明确巡查要求。水库工程巡查在非汛期每月不少于两次,汛期每周不少于二次。水库处于较高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病险屋顶水库每天至少巡查二次。当坝体遇到可能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特大暴雨、洪水、有感地震、水库水位骤升骤降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等),应加密巡查次数。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观测,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2)安全应急预案机制

1)加强水库安全应急管理。做好水库遭遇突发安全事件时的应急处置,保证水库应急处置依法、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立重要水库安全应急预案机制。

2)建立乡镇重要水库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乡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行政村(社区)防汛防台工作组、抢险队伍、抢险专家组等共同构成。划分应急事件等级及启动相应级别预案。

3)建立险情报告机制。明确水库巡查员发现险情后的报告程序,包括向谁报告、报告方式、报告内容、跟踪报告等内容。明确乡镇防指接到险情后的报告程序,包括向上一级防汛防台机构报告、向乡镇防指应急工作组、抢险专家组通报的方式和内容等。明确乡镇防指预警程序,包括向受灾水库影响范围内村庄及村民发布预警信息程序、内容、方式等。

第十四条  生态预留空间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避让生态预留空间,生态空间应注重以下原则:

1、生态空间体系应进一步扩大。生态空间体系由单纯关注建成区内部绿地系统向关注区域生态框架一体化拓展,采用环城绿带、区域性楔形绿地等多种形式构建贯通城市内外的全域生态廊道网络体系。

2、生态空间总量的控制应成为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生态空间体系由单纯关注各类生态用地空间的布局,转向生态空间体系构建和生态空间总量控制并重基于生态足迹、碳氧平衡法等生态规划的研究方法成为确定生态空间总量的有效研究基础。

3、分区分级的管控政策是实现生态空间有效保护的必要保障。规划层面的生态空间体系构建必将依赖可操作性的管控政策,而生态空间的落地与落实则需要强有力的监督手段予以确保,在此基础上,还需根据规划所确定的政策研究采取多样化的管理手段。

第十五条  生态保障机制

多途径研究生态保护实施策略,建立生态保护的监管保障机制

1、建议将禁建区列入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建立类似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制度并将其升为地方法规,为生态空间的保护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利用GIS等技术手段建立生态资源的监查信息平台,启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生态资源动态监测工作。

2、建议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保障生态用地范围的利益公平。预留生态空间所在区域往往以禁建区、限建区为主,对这些区域必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手段,从补偿原则、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方面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这些地区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3、鼓励建设生态社区,提升生态环境品质。以生态理念指导城市社区和新农村建设,构建生态社区和生态村的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生态社区建设。

4、强化公众参与,设立政府——公众无障碍互动交流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环境意识,强化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中的居民参与,建立有公众参与的环境监督机制。建立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多方式和多渠道联系,设立无障碍交流通道。

第四章  中心城区城市海绵系统构建

第十六条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划分原则

1)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以自然地形为基础,参考最新地形图及雨污水管网资料,并结合海绵城市要求,进行调整与细化。

2)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以河涌、暗渠、河流水系为边界,根据区内地形高低、汇水面积大小、现状雨水管网等因素具体细分各分区。

3)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应高低水分开、内外水分开、主客水分开,就近排水,以自排为主,强排为辅,并适当考虑水利及行政区划管理的要求。

4)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的排水方式要以所在排水分区为基础,整体考虑,局部优化。

第十七条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方案

规划区划分为32个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具体情况见下表

41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信息一览表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

分区名称

汇水面积(公顷)

汇水出路

1

勤丰河上游管控分区

125.07

勤丰河

2

勤丰河中游管控分区(西)

697.73

勤丰河

3

勤丰河中游管控分区(东)

794.48

勤丰河

4

涟水河娄底起端管控分区(北)

1926.67

涟水河

5

杨柳水库管控分区

313.43

涟水河

6

勤丰河下游管控分区

424.60

勤丰河

7

涟水河娄底起端管控分区(南)

521.35

涟水河

8

涟水河娄底上游管控分区(北)

671.76

涟水河

9

涟水河娄底中游管控分区(北)

599.54

涟水河

10

涟水河娄底中游管控分区(北)

649.42

勤丰河

11

吉星北路东管控分区

449.22

涟水河

12

高西河上游管控分区(北)

880.62

涟水河

13

高西河上游管控分区(南)

713.40

涟水河

14

黔街北管控分区

307.04

涟水河

15

高西河下游管控分区

991.75

涟水河

16

涟水河娄底中游管控分区(南)

817.96

涟水河

17

涟水河娄底中游管控分区(南)

711.02

涟水河

18

涟水河娄底中游管控分区(南)

1055.75

涟水河

19

涟水河娄底下游管控分区(南)

1060.25

涟水河

20

涟水河娄底下游管控分区(南)

395.54

涟水河

21

孙水河娄底上游管控分区

1205.69

孙水河

22

孙水河娄底中游管控分区(北)

876.25

孙水河

23

孙水河娄底中游管控分区(北)

809.64

孙水河

24

孙水河娄底下游管控分区(北)

1030.54

孙水河

25

涟水河娄底下游管控分区(南)

444.65

涟水河

26

涟水河娄底末端管控分区(南)

718.70

涟水河

27

孙水河娄底中游管控分区(南)

1011.95

孙水河

28

孙水河娄底下游管控分区(南)

445.98

孙水河

29

永昌河上游管控分区(北)

665.48

永昌河

30

永昌河上游管控分区(南)

528.40

永昌河

31

永昌河下游管控分区

490.83

永昌河

32

涟钢厂区

627.58

涟水河

 

第十八条 水生态体系构建

水生态体系分为径流控制工程和河流生态治理两部分。径流控制工程通过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达到80%的径流总量控制目标;河流生态治理工程通过硬质化驳岸改造,达到生态岸线恢复90%的控制目标。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分为旧城改造区、新城建设两大类。以旧城改造为主的分区,其低影响开发措施以滞、蓄为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65%以上;以新城建设为主的分区,低影响开发措施以滞、蓄、净为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5%以上。

规划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1193.86ha,透水铺装面积2002.08ha,生物滞留设施401.83ha,整体实现80%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规划区内河道生态岸线改造总长度154642m,绿道建设长度154642m,宽度在10~80m

4-2  水生态工程量汇总表

控制

单元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下凹式

绿地(ha)

透水铺装(ha)

生物滞留设施(ha)

河道改造长度(m)

绿道建设长度(m)

绿道宽度(m)

1

85%

5.83

0.00

1.46

1210

2642

10

2

80%

24.08

0.00

6.02

1322

2983

10

3

80%

32.63

0.00

8.16

4215

4346

10

4

80%

68.20

0.00

17.05

7385

9557

60

5

91%

23.88

41.78

5.97

1236

875

60

6

92%

34.42

57.48

8.60

1824

2842

10

7

81%

0

0.00

0

5120

5294

60

8

83%

54.30

54.61

13.33

7123

7502

50

9

86%

28.78

95.19

7.19

5548

5796

40

10

89%

35.78

151.99

8.95

3918

3859

20

11

87%

33.70

93.13

8.43

587

1248

50

12

88%

56.30

49.21

14.08

4205

671

60

13

75%

34.87

71.43

8.72

6218

7435

60

14

87%

14.71

21.14

3.78

1978

4456

50

15

83%

64.73

153.72

16.18

3456

5795

50

16

64%

32.05

116.22

8.01

1490

1280

60

17

65%

35.52

88.65

8.88

1754.8

4266

50

18

70%

38.42

111.07

9.61

2632.2

6176

60

19

65%

50.88

123.50

12.72

2740.8

5446

60

20

68%

18.82

44.13

4.70

4111.2

1797

40

21

85%

106.93

131.66

131.66

1678

8913

15

22

60%

16.14

56.77

4.04

3651

1860

50

23

79%

50.35

123.85

12.59

2163

1872

40

24

95%

66.10

143.02

16.53

7928

7135

50

25

82%

16.13

15.89

4.03

4678

6202

50

26

87%

55.19

10.20

13.80

5436

17159

60

27

80%

41.26

94.64

10.32

8151

7336

40

28

80%

6.58

33.96

1.65

4637

4173

30

29

87%

69.79

19.60

16.00

1696

1526

20

30

85%

31.21

28.21

7.80

4235

3811

10

31

93%

46.28

71.05

11.57

3913

3522

10

32

80%

29.36

68.48

15.35

6867

6867

20

合计

80%

1193.86

2002.08

401.83

116240

147775

10~80

 

第十九条 水安全体系构建

1、防洪格局

1)防洪体系总体方案

1)在确保现有防洪灌溉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水库群联合调度削峰错峰作用。

2)按防洪标准要求主要防护区的主要河道尽快扩建达标。

3)水库以防洪安全为原则,河道以行洪安全为目标,蓄泄结合,加强调度管理。

    2)河道防洪工程建设规划

河道防洪工程建设如下表所示,其中勤丰河和永昌河为近期重点改造工程

 

4-3 规划横断面主要参数表

 

河流名称

起讫地点

长度

(m)

设计流量(m3/s)

规划断面尺寸

边坡

底宽(m)

一级平台宽度(m)

勤丰河

西坪桥-与涟水河交汇处

2206

70-135.7

30-40

0.6-0.8

1:2

高溪河

高溪工业园区入口-与涟水交汇处

3975

10.4-35.12

6-9

0

1:1.5

西阳河

从河口至上游5.3Km

5290

166-223

25-40

0.8-1.0

1:2

永昌河

与S209交汇处至水库入口

4612

63.5-128.3

20-35

0.6-0.8

1:2

 

2、排水防涝体系构建

分析娄底市内涝现状,综合考虑城区内承泄水系及管网建设情况,确定主要规划思路为:

1)进行防涝系统分区,确定防涝系统服务范围与涝水出路;

2)根据现状内涝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重点研究区域;

3)将管网规划方案成果放入模型,利用计算机模型,进行规划工况城市内涝风险评估;模拟评估雨水径流控制措施与排水管网规划方案实施后,设计内涝防治重现期工况下,主要风险区分布及内涝灾害情况;

4)结合城市内涝风险评估的结果,进行平面与竖向控制,优先考虑从源头降低城市内涝风险,提出用地性质和场地竖向调整的建议;

5)针对城市内河水系进行综合治理规划,保障雨水出路;

6)根据城市内涝风险评估的结果,根据模拟的涝水路径和及积水量,在防涝分区内规划涝水行泄通道与雨水调蓄措施。

3、城市内河水系综合治理

规划区内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对涟水河、孙水河、勤丰河、高溪河、西阳河、永昌河和排水沟按标准进行治理。近期排水沟整治规划方案如下:

 

 

4-4  排水沟、渠规划参数一览表

序号

防涝片区名称

排水沟、渠编号

底宽

(m)

水深

(m)

边坡系数

底坡

长度

(m)

1

杉山组团

北部经济园防涝片

PSG-1

1.6

1.6

1

0.004

1310

2

涟滨组团(Ⅱ)

青山防涝片

PSG-2

2.5

2.0

1

0.004

3160

3

涟滨组团(Ⅲ)、大埠桥组团(Ⅰ)

经开区防涝片

PSG-3

2.5

2.0

1

0.003

1700

4

PSG-4

2.0

1.7

1

0.003

1150

5

涟滨组团(Ⅱ)

高溪防涝片

PSG-5

2.0

2.0

1

0.003

4160

6

万宝组团(Ⅰ、Ⅱ)

万宝防涝片

PSG-6

3.0

2.0

1

0.003

2094

 

4、雨水管渠系统规划

(1)排水体制

根据《娄底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1-2020年)》,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老城区的截流式合流制应结合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对于采用分流制的地区,应根据初期雨水控制的要求,采取初期雨水截流措施。

(2)雨水排放出路及汇水区划分

根据雨水规划原则,对娄底市中心城区进行雨水分区。其中已建城区分为六个排水区域,分别为雨IIIIIIIVVVI区;新建或未建城区分为十一个排水区域,分别为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及十一区。其中雨十和十一区为低排区,其余为高排区。各排水区域汇水面积、地势坡向、最终排入河道等详见下表。

4-5 娄底市中心城区排水分区规划一览表

分区编 号

汇水面积(km2

地势坡向

径流系数

最终排入河道

备注

I

6.49

南高北低

0.65

涟水河

已建城区

II

9.49

北高南低

0.65

孙水河

已建城区

III

7.36

南高北低

0.65

涟水河

已建城区

IV

6.79

西高东低

0.65

涟水河

已建城区

V

6.68

北高南低

0.65

涟水河

已建城区

VI

6.96

北高南低

0.65

涟水河

已建城区

9.61

西高东低

0.5

涟水河

未(新)建城区

8.72

西高东低

0.5

孙水河

未(新)建城区

6.18

北高南低

0.5

涟水河

未(新)建城区

8.07

西高东低

0.5

西阳河

未(新)建城区

7.05

北高南低

0.5

涟水河

未(新)建城区

14.11

南高北低

0.5

孙水河

未(新)建城区

6.76

西高东低

0.5

永昌河

未(新)建城区

2.86

东高西低

0.5

涟水河

未(新)建城区

4.81

西高东低

0.5

勤丰河

未(新)建城区

3.83

北高南低

0.5

涟水河

未(新)建城区

十一

2.31

南高北低

0.5

孙水河

未(新)建城区

   3)排水管渠规划布局

重力自由出流的管道按满管流设计计算,淹没出流的管道应确保最不利点水力坡度线至少在地面以下0.5m。

一般情况下,地形坡度较大时,雨水干管布置在地形低处或溪谷线上,地形平坦时,雨水干管布置在排水流域的中间。管道主要沿道路敷设,道路宽度大于 40m 时,考虑在道路两侧分别布置管道。娄底市雨水干管(渠)采用正交布置与平行布置相结合的方式,以正交布置为主:

1)合流制区域

基本上在旧城区原有管道上进行整改。沿娄底大河规划现有道路河堤敷设截污管道,旱时截流污水,暴雨时溢流入河,满足自排要求时,雨水直排娄底河流。理顺原来旧管网中的不合理部分,结合老城区的开发建设,逐步改造主要的合流管道。

   2)分流制区域

规划雨水管道分散出流,以排洪渠、河涌等水位作为最终受纳水体,排水方向结合道路或现有冲沟顺坡排放,采用重力流自排,由管道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汇洪渠,在保证雨水、污水不混接的前提下,设计可以尽量利用现状及规划河涌,尽可能增加出口,分散出流,确保雨水能尽快排走,减小管径。

3)雨水管网布局

本规划雨水管(或分流管)一般情况下布置于车行道下,道路红线宽度大于40米时,要求两侧布管,便于两侧雨水接入。管顶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考虑管线综合要求,在城市主次干道下的雨水管(或分流管)起点控制管顶覆土厚度为2.0米,穿过的供水管较大时,应适当加深(2.4~2.6米),沿冲沟布置的雨水渠,根据原地形高程和排水总出口水位要求确定,规划结合城市竖向设计、道路系统与水体利用等布置雨水管渠,雨水干管(渠)设在排水区域的低处,充分保证城市排水顺畅。雨水管网布局原则如下:

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水体。雨水管渠应尽量利用自然地形坡度以最短的距离靠重力流排入附近的池塘、河流、湖泊等水体中。一般情况下,当地形坡度变化较大时,雨水干管布置在地形较低或溪谷线上;当地形平坦时,雨水干管布置在排水流域的中间,以便于支管接入,尽可能扩大重力流排除雨水的范围。

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尽量避免设置雨水泵站。由于暴雨形成的径流量大,雨水泵站的投资也很大,而且雨水泵站一年中运行时间短,利用率低。因此应尽量让雨水重力流排入水体。在不得不设置雨水泵站的情况下,要把经过泵站的雨水径流量降到最小(如道路立交部分)。

结合路网的规划布置。雨水管道平行道路布设,且宜布置在人行道或草地带下,而不宜布置在快车道下,以免积水时影响交通或维修管道时破坏路面。

结合城市竖向规划布置。对竖向规划中的填方或挖方地区,雨水管道布置应考虑今后地形的变化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出水口布置。当雨水管道就近排入河流,管线较短,水体的水位变化不大时,雨水采用重力流排入水体,选取分散式出水口;当管道离出水口较远时,采用集中式出水口。

.应按照低影响开发的原则,结合用地规划,合理设置雨水调蓄池,并充分利用原自然排水渠道,适当整治改造,裁弯取直,适当增加雨水管道,疏通原有管渠,使雨水排放顺畅。

5、内涝防治措施

在安排内涝措施时,尽量采用调蓄方式,调蓄主要分为利用绿地调蓄、利用水体调蓄和利用人工调蓄设施调蓄。

如果内涝点附近有河湖水体或者公园绿地,则将积水就进引入,并对公园绿地进行改造;如果距离较远,则修建行泄通道将积水引入河湖水体或公园绿地;如果上述条件均不具备,则将在积水点附近修建人工调蓄设施进行调蓄。具体设施安排如下图所示。

 

4—6 积水点治理措施一览表

编号

易涝地段(区域)名称

主要改造措施

1

明源佳程酒店东侧民房区

增设排涝泵房,成涝时抽排入附近排水管网

2

娄星北路与香茅街交叉口西南侧路面

增设道路雨水进水口,增大雨水下泄能力

3

涟滨西街铁路涵洞

增大涵洞下管道尺寸增设道路雨水进水口

4

乐坪西街城西加油站--华达机械厂路段路面

增设水平式雨水箅,加强管理防止泥沙阻塞。

5

乐坪西街与甘桂路交叉口

完善下水管道,增设道路雨水进水口

6

新星路铁路涵洞处

增设道路雨水进水口,必要时可采用临时水泵抽排

7

湘阳街与吉星路交叉口

增设道路雨水进水口,增大雨水下泄能力

8

娄星南路洞新东门路段非机动车道

新建下水管道,增设道路雨水进水口

9

长青中街与新星中路交叉口

增设道路雨水进水口

10

乐坪西街市物价局路段

合理布雨水进水口位置对现状进水口进行改造

11

扶青南路铁路涵洞处

增设道路雨水进水口,增大雨水下泄能力

12

扶青南路与湘中大道交叉口处

增设道路雨水进水口,增大雨水下泄能力

13

煤机厂区域易涝区

增设道路雨水进水口,增大雨水下泄能力

14

涟水北街至大汉大道间易涝区

增设水平式雨水箅,加强管理防止泥沙阻塞。

15

老街易涝区

对雨污管道分流改造,加强管理防止管道淤塞

16

经开区高灯路对岸易涝区

依城市规划合理确定用地竖向标高,按排水防涝设计标准布设排水管网

17

经开区高灯路东侧易涝区

依城市规划合理确定用地竖向标高,按排水防涝设计标准布设排水管网

18

铁路桥西侧易涝区

设置拦洪闸门,设置排涝泵房

19

高灯路至娄底三大桥易涝区

完善路面排水口及下水管道,使排水管网与附近排涝泵站进水渠连通

20

污水处理厂至娄底三大桥易涝区

完善路面排水口及下水管道,使排水管网与附近排涝泵站进水渠连通

21

秋浦街与江龙街交叉口处易涝区

增设道路雨水进水口,加大该处排水管断面

22

益娄衡高速桥下易涝区

布置排水泵房,完善排水管网

23

富公亭挡水坝上游左侧易涝区

根据防洪、城市整体规划,按设计标准布设防涝设施

24

石埠易涝区

增设排水防涝设施

25

湘中大道与新星路交叉口处北侧

增设雨水,增大雨水下泄能力

    6、工程汇总

为了保障娄底市中心城区达到30年一遇的内涝防治标准,需要修建设施如下:

4-7  现状管网泵站改造

现状管网改造(性质不变)

泵站改造

雨污分流改造

管网改造长度(Km)

管网改造单价(万元/Km)

管网改造投资(万元)

改造泵站数量(个)

新增流量(m3/s)

泵站改造投资(万元)

雨污分流改造面积(Km2

雨污分流改造长度(Km)

雨污分流改造投资(万元)

59.1

170

10047

0

0

0

32.6

177.45

16905.6

 

4-8  规划新建排水管渠

新建排水管道规格

新建排水管道长度(Km)

新建排水管道单价(万元/Km)

新建排水管网投资(万元)

备注

DN500

1.2

75

90

HDPE管

DN600

8.1

40

324

钢筋混凝土管

DN700

6.7

54

361.8

钢筋混凝土管

DN800

16.2

70

1134

钢筋混凝土管

DN900

8.5

90

765

钢筋混凝土管

DN1000

6.8

110

748

钢筋混凝土管

DN1100

6.3

134

844.2

钢筋混凝土管

DN1200

4.2

160

672

钢筋混凝土管

DN1400

5.3

217

1150.1

钢筋混凝土管

DN1500

3.6

248

892.8

钢筋混凝土管

DN1600

2.5

284

710

钢筋混凝土管

DN1800

1.9

360

684

钢筋混凝土管

DN2000

2.4

445

1068

钢筋混凝土管

DN2200

2.1

540

1134

钢筋混凝土管

DN2400

0.9

640

576

钢筋混凝土管

 

4-9 规划新建排渍站

编号

排渍站名称

排渍站位置(排水片区)

设计流量(m3/s)

汇水区面积(km2

排渍站投资(万元)

1

福家湾排渍站

大埠桥组团(

东部防涝片区

31.45

3.83

1736.9

 

4-10 新建雨水调蓄设施

序号

防涝片区名称

调蓄池

占地面积

容量(万m3

投资(万元)

编号

(Km2

1

万宝组团(

万宝防涝片区

TXC-4

0.058

145

2900

 

4-11  城市内河水系综合治理

编号

河流名称

起讫地点

整治面积

(Km2

单价(万元/ Km2

河道治理投资(万元)

1

勤丰河

西坪桥-与涟水河交汇处

0.07

10405

728.35

2

高溪河

高溪工业园区入口-与涟水交汇处

0.08

10405

832.4

 

4-12 规划新建大型涝水行泄通道

编号

排水片区名称

长度(m)

截面积(m2

设计流量(m3/s)

单价(万元/m)

投资(万元)

1

城市综合中心区(

百亩片区

985.00

9.00

11.48

0.7

703.5

770.00

16.00

20.40

0.9

693.2

2450.00

18.00

24.48

1.2

2946.1

450.00

18.00

25.25

1.2

541.1

2

万宝组团(

万宝片区

1158.00

18.00

24.48

1.2

1392.5

800.00

12.00

16.83

0.8

645.6

695.00

9.00

12.24

0.7

496.4

905.00

18.00

26.01

1.2

1088.3

815.00

12.00

16.32

0.8

657.7

2534.00

16.00

21.76

0.9

2281.2

3

大埠桥组团(

东部新区

1200.00

4.00

5.44

0.5

633.9

975.00

4.00

5.10

0.5

515.0

1042.00

18.00

24.17

1.2

1253.0

1365.00

3.75

5.10

0.3

384.6

1700.00

18.00

25.40

1.2

2044.2

1830.00

25.00

36.13

1.1

1987.8

4

涟滨组团(

经开片区

1120.00

6.00

9.18

0.6

695.8

 

4-13  规划低影响开(LID)发工程措施

新建下凹式绿地(m2

新建下凹式绿地投资(万元)

新增可渗透地面(m2

新增可渗透地面投资(万元)

新增透水性停车场(m2

新增透水性停车场投资(万元)

157987

1580

59500

7140

31040

372.5

 

4-14  规划排水沟渠综合治理

序号

防涝片区名称

排水沟

长度

单价(万元/Km)

治理投资(万元)

编号

(m)

1

杉山组团

北部经济园防涝片区

PSG-1

1310

267.6

350.556

2

涟滨组团(

青山防涝片区

PSG-2

3160

492

1554.72

3

涟滨组团()、大埠桥组团(

经开区防涝片区

PSG-3

1700

492

836.4

4

PSG-4

1150

261.2

300.38

5

涟滨组团(

高溪防涝片区

PSG-5

4160

386

1605.76

6

万宝组团(

万宝防涝片区

PSG-6

2094

492

1030.25


4-15  规划新建涵闸

编号

排水涵闸名称

涵闸位置(排水片区)

设计流量(m3/s)

汇水区面积(km2

建筑物长度(m)

涵闸投资(万元)

1

永光洲涵闸

涟滨组团()、大埠桥组团(

经开区防涝片区

26.10

3

75

54.19

2

花屋涵闸

12.74

1.4

85

61.42

3

福家湾涵闸

19.78

2.3

55

39.74

4

陈家台涵闸

13.20

1.5

45

32.51

5

文艺桥涵闸

大埠桥组团(

东部防涝片区

16.56

1.8

60

43.35

6

毛园里涵闸

27.88

3.4

78

56.36

7

泉塘湾涵闸

24.90

3

69

49.86

8

龙潭涵闸

21.25

2.5

35

25.29

9

梨头涵闸

31.92

3.8

67

48.41

10

和家塘涵闸

30.45

3.5

40

28.90

11

新屋里涵闸

31.54

3.8

58

41.91

12

泉井冲涵闸

13.65

1.5

76

54.91

13

秋浦路涵闸

18.00

2

32

23.12

14

湾里涵闸

涟滨组团(

青山防涝片区

13.76

1.6

25

18.06

15

大桥上涵闸

11.76

1.4

62

44.80

16

高溪涵闸

涟滨组团(

高溪防涝片区

24.64

2.8

110

79.48

17

磷肥厂涵闸

21.45

2.41

95

68.64

18

神童湾涵闸

36.08

4.4

52

37.57

19

檀山湾涵闸

城市综合中心区(

乐坪防涝片区

20.40

2.4

75

19

20

桎木路涵闸

万宝组团(

万宝防涝片区

20.92

2.52

50

36.13

21

静安街涵闸

9.90

1.1

40

28.90

22

白毛塘涵闸

4.42

0.48

32

23.12

23

富公亭涵闸

9.24

1.05

45

32.51

24

小冲湾涵闸

5.95

0.64

57

41.18

25

大兴路涵闸

69.70

8.5

102

73.70

 

第二十条 水环境体系构建

1、黑臭水体防治对策

1)河道疏通与修复。

恢复自然河道流向,保持原有的平面形态,通过设置提升泵站、水系合理连通、利用风力或太阳能等方式,实现水体流动,提升水流量与流速。

2) 截污工程。

设置截污纳管,合理设置提升(输送)泵房,将污水截流并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从源头控制污水向城市水体排放。通过沿河沿湖铺设污水截流管线 ,并合理设置提升(输送)泵房,将污水截流并纳入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对老旧城区的雨污合流制管网, 应沿河岸或湖 岸布置激流控制装置。无法沿河沿湖截流污染源的,可考虑就地处理等工程措施。

3) 清淤疏竣工程。

包括机械清淤和水力清淤等方式,工程中需考虑城市水体原有黑臭水的 存储和净 化措施。清淤前,需做好底泥污染调查,明确疏泼范围和疏泼深度;根据当地气候和降雨特征,合理选择底泥清淤季节;清淤工作不得影响水生生物生长;清淤后回水水质应满足"无黑臭"的指标要求。

4) 河流缓冲带。

预留一定宽度的绿化隔离缓冲带 ,能有效减少雨水冲刷带来的面源污染。

5) 生态岸线修复。

采取植草沟 、生态护岸 、透水砖等形式,对原有硬化河岸(湖岸)进行改造,通过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强化水体的污染治理效果:需进行植物收割的,应选定合适的季节。

6)污水处理设施完善

经过计算,2030年娄底市共规划五个污水处理厂,各污水处理厂规模详见下表:

4-16 污水处理厂规模

污水处理厂名称

纳污区域

纳污面积(Km2

服务人口(万人)

用地性质

处理规模 (万m3/d)

第一污水处理厂

污一区、污二区、污三区、污四区、污五区、污十区

56.37

48

主要为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

24

第二污水处理厂

污七区、污八区、污十二区

33.34

42

主要为居住用地,部分工业用地

15

第三污水处理厂

污六区

10.77

10

主要为居住用地,少量工业用地

3.5

第四污水处理厂

污九区

9.85

12

主要为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

4

第五污水处理厂

污十一区

11.67

8

主要为居住用地

2.5

合计

 

122(不含涟钢工业占地面积)

120

 

49

 

污水处理厂分期分批建设,规模及分期分建设规划详见下表:

4—17   污水处理厂分期建设规模

编号

污水厂名称

远期规模

(万m3/d)

远景规模

(万m3/d)

备注

1

第一污水处理厂

15

24

近期2016-2020,80万人,85 Km2人均综合水量取0.65 m3/(人·d),污水收集率取0.9;

2021-2030 ,120万人,125 Km2人均综合水量取0.65m3/(人·d),污水收集率取0.95。

日变化系数均取1.3。

2

第二污水处理厂

9

15

3

第三污水处理厂

2

3.5

4

第四污水处理厂

2

4

5

第五污水处理厂

1

2.5

 

合计

29

49

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指标近期须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BOD5≤10mg/L    COD≤50mg/L   SS≤10mg/L

NH3-N≤5mg/L  TN≤15mg/L    TP≤0.5mg/L

 2、面源污染控制措施

1)源头生态削减

在地表径流产生的源头采用一些工程性和非工程性的措施削减径流量,减少进入径流的污染物总量,具体包括绿屋顶、雨水罐、透水铺面、植被过滤带、植草沟、入渗沟、砂滤池和生物滞留池。

2)终端湿地生态削减

末端处理措施,主要是指用在分流制雨水管网末端、雨水径流进入受纳水体之前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或者用在分流制雨水管网末端且本身就是径流最终出路的措施,以及用在合流制系统中污水处理厂中用来应对雨季污染负荷的措施。包括入渗池、滞留池、雨水湿滨水缓冲区等

 3、点源污染控制工程

点源污染通过完善雨污管路建设进行控制,新建区域实行完全雨污分流,已建设合流制区域短期改造为截流式合流制,远期逐步实现完全雨污分流。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将规划区全部点源污染负荷完全处理,不占用区内水体环境容量。

1)雨污分流

近期目标:随着城市雨水管网改造工程的建设,配套铺设污水管网,增大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截留率,逐步完善污水系统。

远期目标:实现完全分流制。

2)污水管线渗漏、漏接的修复

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有条件的区域可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五章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指引

第二十一条  海绵城市总体建设指引

规划区内的娄底市海绵城市示范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示范区为样板,其他区域逐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涉及水生态系统、水安全系统、水环境系统以及雨水资源化系统,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6种低影响开发技术,综合灰色与绿色基础设施,整体达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SS削减率达到51%,最终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

水生态方面,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1193.86ha,透水铺装面积2002.08ha,生物滞留设施401.83ha,整体实现80%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老城区为主的分区因地制宜进行改造,低影响开发措施以滞、蓄为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65%以上;新城区为主的分区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低影响开发措施以滞、蓄、净为主,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5%以上;规划区内有改造条件的河湖水系,将硬质化驳岸全部改造为生态化驳岸,河道生态岸线改造总长度154.730km,绿道建设和改造长度154.642km。

水安全方面,力争规划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娄底市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区域内共有25个内涝点,通过不同方案消除这些积水点,其中需新建不同规格的行泄通道,长度共计36.79km。在内涝防治方面,一般城区新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应采用3年一遇及以上。汇水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雨水主干管渠设计重现期应采用510年一遇及以上。封闭洼地、城市主干道及以上市政道路、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的雨水工程设计重现期应采用年一遇及以上。

水环境方面,确定娄底市一般地区地表水质不低于,孙水河与涟水河道水质达到III类及以上水质标准要求。其中孙水河的一级水源保护区水体水质到达II类以上标准规划区主要以城镇点源和面源污染为主,通过源头削减和末端处理等方式,面源污染物SS削减率达到51%COD削减率达到63%TP削减率达到47%NH3-N削减率达到26%。

水资源方面,有条件的小区需布置雨水罐,新建小区必需布置雨水罐,建设景观调蓄水体,用于小区的景观绿化和道路喷洒等,新建绿地需建设湿塘、人工湿地等进行雨水收集和利用,实现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

海绵城市的实现过程中,应紧密结合四个系统,下层次的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按照总规的指标要求,落实总规中的重要节点并结合地块开发细化单个指标。

第二十二条  各分区建设指引

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共32个,每个分区的建设指引分述如下。

1、分区1

该分区位于原小碧乡以东,娄长高速以南,娄商大道以西。

水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5%,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0%。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5.832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458ha。勤丰河河道生态岸线改造长度2642m,绿道建设长度2642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勤丰河防洪标准5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1210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SS削减率达到50%COD削减率达到68%TP削减率达到34%,NH3-N去除率达到27%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0944m3

51 分区1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5.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0

水安全

防洪标准

5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8

SS削减率(%

50

TP削减率(%

34

NH3-N削减率(%

27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2 分区1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38370.91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5.832

透水铺装面积(ha

——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458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2642

绿道建设长度(m

2642

 

 2、分区2

该分区位于娄星北路以东,东西二街以南,高灯路以西,永和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5%。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24.08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6.02ha。河道生态岸线改造长度2983m,绿道建设长度2983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防涝标准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1322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SS削减率达到46%,COD削减率达到65%,TP削减率达到34%,NH3-N削减率达到24%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4.6494m3

53分区2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0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5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5

SS削减率(%

46

TP削减率(%

34

NH3-N削减率(%

24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4分区2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46494.70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24.08

透水铺装面积(ha

——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6.02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2983

绿道建设长度(m

2983

 

3、分区3

该分区位于南北七路以东,十字村以南,鹞子村以西,杉山镇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3%。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32.63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8.16ha。勤丰河下游河道生态岸线改造长度4346m,绿道建设长度4346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勤丰河下游防洪标准100年一遇防涝标准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4215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1%,SS削减率48%,TP削减率42%,NH3-N削减率36%。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6.1196m3

55 分区3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0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3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1

SS削减率(%

48

TP削减率(%

42

NH3-N削减率(%

36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6 分区3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61196.68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32.632

透水铺装面积(ha

——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8.158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4346

绿道建设长度(m

4346

 

4、分区4

该分区位于石江公园以东,石杉街以南,石底村以西,规划三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87%。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68.2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7.05ha,涟水河生态岸线改造长度9557m,绿道建设长度9557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防涝标准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7385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57%,SS削减率41%,TP削减率43%,NH3-N削减率35%。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2.7921m3

57 分区4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0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87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57

SS削减率(%

41

TP削减率(%

43

NH3-N削减率(%

35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8 分区4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27921.52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68.2

透水铺装面积(ha

——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7.05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9557

绿道建设长度(m

9557

 

5、分区5

该分区位于乐善村以东,永和街以南,创意路以西,福源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91%,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2%。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23.88ha,透水铺装面积41.78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5.97ha,杨柳水库生态岸线改造长度875m,绿道建设长度875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防涝标准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74%,SS削减率48%,TP削减率48%,NH3-N削减率34%。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8.9106m3

5-9 分区5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91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2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74

SS削减率(%

48

TP削减率(%

48

NH3-N削减率(%

34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10 分区5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89106.57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23.88

透水铺装面积(ha

41.78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5.97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875

绿道建设长度(m

875

 

511 分区5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30-50

30-60

3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20-40

20-40

20~30

20~40

绿色屋顶率(%

0

25-35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6、分区6

该分区位于创意街以东,永和街以南,高灯路以西,福源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92%,水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0%。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34.42ha,透水铺装面57.48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8.6ha,勤丰河生态岸线改造长度2842m,绿道建设长度2842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张东河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1824米。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76%,SS削减率50%,TP削减率68%,NH3-N削减率30%。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1.8428m3

512 分区6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92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0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76

SS削减率(%

50

TP削减率(%

68

NH3-N削减率(%

30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13 分区6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18428.20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34.42

透水铺装面积(ha

57.48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8.60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2842

绿道建设长度(m

2842

 

5-14 分区6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30~50

30~50

30~50

30~50

下凹式绿地率(%

30~50

20~40

30~40

25~35

绿色屋顶率(%

5~15

0

25~3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7、分区7

该分区位于井泉路以东,环江街以南,娄涟大道以西,薄板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1%,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2%。引导性指标:生态岸线改造长度5294m,绿道建设长度5294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张东河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5120米。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58%,SS削减率33%,TP削减率32%,NH3-N削减率28%。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5.0751m3

515 分区7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1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2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58

SS削减率(%

33

TP削减率(%

32

NH3-N削减率(%

28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16 分区7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

透水铺装面积(ha

——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5294

绿道建设长度(m

5294

 

8、分区8

该分区位于甘桂北路以东,洪冠西街以南,新星北路以西,涟水北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3%,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1%。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53.3ha,透水铺装面积54.6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3.33ha。河道生态岸线改造长度7502m,绿道建设长度7502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7123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74%,SS削减率47%,TP削减率59%,NH3-N削减率31%。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20.2325m3

517 分区8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3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1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74

SS削减率(%

47

TP削减率(%

59

NH3-N削减率(%

31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18 分区8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19950.68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53.304

透水铺装面积(ha

54.61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3.326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7502

绿道建设长度(m

7502

 

519分区8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40~50

40~50

50~70

3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30~40

10~30

30~50

30~40

15~2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9、分区9

该分区位于新星北路以东,群乐街以南,勤丰河以西,涟水北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6%,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5%。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28.78ha,透水铺装面积95.19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7.19ha。河道生态岸线改造长度5796m,绿道建设长度5796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5548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77%,SS削减率56%,TP削减率62%,NH3-N削减率25%。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3.3947m3

520 分区9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6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5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77

SS削减率(%

56

TP削减率(%

62

NH3-N削减率(%

25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21 分区9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33947.81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28.776

透水铺装面积(ha

95.19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7.194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5796

绿道建设长度(m

5796

 

522 分区9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40~50

40~50

40~70

0

下凹式绿地率(%

15~25

15~25

15~25

15~2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10、分区10

该分区位于勤丰河以东,冠槽街以南,华星路以西,火车东站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9%,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3%。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35.78ha,透水铺装面积151.99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8.95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3589m,绿道建设长度3589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3918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54%,SS削减率63%,TP削减率58%,NH3-N削减率27%。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5.7976m3

523 分区10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9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3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54

SS削减率(%

63

TP削减率(%

58

NH3-N削减率(%

27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24 分区10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57976.07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35.784

透水铺装面积(ha

151.99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8.946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3589

绿道建设长度(m

3589

 

525 分区10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50~70

50~70

50~70

0

下凹式绿地率(%

25~35

20~50

20~40

25~35

绿色屋顶率(%

0

20~30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11、分区11

该分区位于华星路以东,冠槽街以南,北环路以西,秋浦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7%。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33.70ha,透水铺装面积93.13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8.43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1248m,绿道建设长度1248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587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4%,SS削减率58%,TP削减率46%,NH3-N削减率31%。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8.5194m3

526 分区11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7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0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4

SS削减率(%

58

TP削减率(%

46

NH3-N削减率(%

31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27 分区11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85194.60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33.704

透水铺装面积(ha

93.13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8.426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1248

绿道建设长度(m

1248

 

528 分区11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40~50

30~50

30~50

3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绿色屋顶率(%

10~30

0

10~30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12、分区12

该分区位于渡水高速以东,薄板街以南,涟钢厂以西,娄涟大道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8%。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56.30ha,透水铺装面积49.21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4.08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671m,绿道建设长度671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3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4205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57%,SS削减率49%,TP削减率59%,NH3-N削减率37%。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6.0041万m3

529 分区12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8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0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57

SS削减率(%

49

TP削减率(%

59

NH3-N削减率(%

37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30 分区12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60041.48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56.304

透水铺装面积(ha

49.21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4.076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671

绿道建设长度(m

671

 

531 分区12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40~60

40~60

40~60

4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20~40

20~40

20~40

20~40

15~3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13、分区13

该分区位于百亩乡以东,蒋大街以南,石白路以西,雅塘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5%。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34.87ha,透水铺装面积71.43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8.72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7435m,绿道建设长度7435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6218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53%,SS削减率68%,TP削减率20%,NH3-N削减率24%。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7.5457万m3

532 分区13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5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85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53

SS削减率(%

68

TP削减率(%

20

NH3-N削减率(%

24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33 分区13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75457.80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34.872

透水铺装面积(ha

71.43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8.718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7435

绿道建设长度(m

7435


 

534 分区13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40~50

40~50

40~50

4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10~30

10~30

10~30

10~30

10~30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14、分区14

该分区位于石碧路以东,雅塘街以南,石白路以西,湘黔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7%。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14.71ha,透水铺装面积21.13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3.68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4456m,绿道建设长度4456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1978m,主要工程为河道拓宽和岸线整治。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56%,SS削减率33%,TP削减率12%,NH3-N削减率20%。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6.0692万m3

535 分区14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7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87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56

SS削减率(%

33

TP削减率(%

12

NH3-N削减率(%

20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36 分区14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60692.56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14.712

透水铺装面积(ha

21.13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3.678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4456

绿道建设长度(m

4456

 

537 分区14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40~50

40~50

4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20~30

20~30

20~30

5~1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15、分区15

该分区位于石白路以东,高溪河以南,丹阳路以西,白坪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3%。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64.73ha,透水铺装面积153.72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6.182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5795m,绿道建设长度5795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涝标准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3456m,主要工程为河道拓宽和岸线整治。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47%,SS削减率32%,TP削减率27%,NH3-N削减率14%。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5.3671m3

538分区15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3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1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47

SS削减率(%

32

TP削减率(%

27

NH3-N削减率(%

14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39分区15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53671.40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64.728

透水铺装面积(ha

153.72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6.182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5795

绿道建设长度(m

5795

 

540分区15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40~50

40~50

40~50

4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20~30

20~30

20~30

20~30

20~30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16、分区16

该分区位于白坪街以东,涟滨街以南,扶青路以西,早元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64%,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0%。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32.05ha,透水铺装面积116.2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8.01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1280m,绿道建设长度1280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防涝标准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1490m,主要工程为河道拓宽和岸线整治。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4%,SS削减率58%,TP削减率45%,NH3-N削减率21%。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7.2099m3

541分区16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4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0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4

SS削减率(%

58

TP削减率(%

45

NH3-N削减率(%

21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42分区16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72099.09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32.048

透水铺装面积(ha

116.2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8.012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1280

绿道建设长度(m

1280

 

543分区16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30~50

30~50

30~50

3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10~30

10~30

10~30

10~30

10~30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17、分区17

该分区位于万福路以东,涟水河以南,新星南路以西,乐坪大道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65%,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8%。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35.52ha,透水铺装面积88.64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8.88ha。河道生态岸线改造长度4266m,绿道建设4266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防涝标准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4387m,主要工程为河道拓宽和岸线整治。

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2%,SS削减率48%,TP削减率34%,NH3-N削减率20%。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6.6594万m3

544分区17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8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2

SS削减率(%

48

TP削减率(%

34

NH3-N削减率(%

20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45分区17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66594.30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35.52

透水铺装面积(ha

88.64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8.88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4266

绿道建设长度(m

4266

 

546分区17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0

40~50

0

0

下凹式绿地率(%

30~40

0

0

10~20

绿色屋顶率(%

10~35

0

5~1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18)分区18

该分区位于新星南路以东,秀石街以南,文艺路以西,乐坪大道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0%,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2%。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38.42ha,透水铺装面积111.07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9.61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6167m,绿道建设6167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河道治理长度6852m,主要工程为河道拓宽和岸线整治。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1%,SS削减率34%,TP削减率76%,NH3-N削减率14%。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0.2970万m3

547分区18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2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1

SS削减率(%

34

TP削减率(%

76

NH3-N削减率(%

14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48分区18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02970.93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38.424

透水铺装面积(ha

111.07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9.606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6176

绿道建设长度(m

6176

 

549分区18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

30~50

30~50

50~70

0

下凹式绿地%

10~20

10~20

10~20

10~20

绿色屋顶率%

10~30

0

5~1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19、分区19

该分区位于江龙滩桥以东,秋浦街以南,石口村以西,江龙东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65%,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85%。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50.88ha,透水铺装面积123.5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2.72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5466m,绿道建设5466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防洪标准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8%,SS削减率54%,TP削减率38%,NH3-N削减率17%。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9.5405m3

550分区19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5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85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8

SS削减率(%

54

TP削减率(%

38

NH3-N削减率(%

17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51分区19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95405.43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50.88

透水铺装面积(ha

123.5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2.72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5466

绿道建设长度(m

5466

 

552分区19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30~40

30~40

30~40

30~40

0

下凹式绿地率(%

15~25

15~25

15~25

15~25

15~2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20、分区20

该分区位于石口村以东,秋浦街以南,华石村以西,江龙东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68%,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87%。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18.82ha,透水铺装面积44.13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4.70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1797m,绿道建设1797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洪水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6%,SS削减率65%,TP削减率30%,NH3-N削减率为24%。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3.5282万m3

553分区20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8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87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6

SS削减率(%

65

TP削减率(%

30

NH3-N削减率(%

24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54分区20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35282.50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18.816

透水铺装面积(ha

44.13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4.704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1797

绿道建设长度(m

1797

 

555分区20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30~50

30~50

3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20~30

20~30

20~30

5~1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21、分区21

该分区位于共和路以东,湘中大道以南,车站西路以西,企源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5%。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106.93ha,透水铺装面积131.66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26.73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8913m,绿道建设8913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Ⅲ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8%,SS削减率63%,TP削减率51%,NH3-N削减率28%。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20.0484m3

556分区21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5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0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8

SS削减率(%

63

TP削减率(%

51

NH3-N削减率(%

28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57分区21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200484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106.928

透水铺装面积(ha

131.66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26.732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8913

绿道建设长度(m

8913

 

558分区21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30~50

30~50

30~50

3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30~50

30~50

30~50

30~50

15~2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22、分区22

该分区位于车站西路以东,早元街以南,扶青路以西,静安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60%,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89%。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16.14ha,透水铺装面积56.77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4.04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1860m,绿道建设长度1860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Ⅲ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6%,SS削减率54%,TP削减率67%,NH3-N削减率25%。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7.5529m3

559分区22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60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89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6

SS削减率(%

54

TP削减率(%

67

NH3-N削减率(%

25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60分区22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75529.50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16.144

透水铺装面积(ha

56.77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4.036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1860

绿道建设长度(m

1860

 

561分区22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10~20

10~20

10~20

10~20

0

下凹式绿地率(%

5~15

5~20

5~20

5~20

5~20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23、分区23

该分区位于扶青路以东,乐坪大道以南,雨桐路以西,湘中大道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9%,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0%。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50.35ha,透水铺装123.85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2.59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1872m,绿道建设长度1872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Ⅲ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54%,SS削减率45%,TP削减率51%,NH3-N削减率23%。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1.3294m3

 

562分区23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9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0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54

SS削减率(%

45

TP削减率(%

51

NH3-N削减率(%

23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63分区23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13294.55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50.352

透水铺装面积(ha

123.85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2.588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1872

绿道建设长度(m

1872

 

564分区23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30~50

30~50

3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20~30

20~30

20~30

25~3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24、分区24

此分区位于雨桐路以东,乐坪大道以南,沪昆高铁以西,孙水南路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95%,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89%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66.1ha,透水铺装143.02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6.53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7135m,绿道建设长度7135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7928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Ⅲ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8%SS削减率59%TP削减率74%NH3-N削减率51%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60.6454m3

565分24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95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89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8

SS削减率(%

59

TP削减率(%

74

NH3-N削减率(%

51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66分区24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606454.00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66.10

透水铺装面积(ha

143.02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6.53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7135

绿道建设长度(m

7135

 

567分区24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20~30

10~20

20~30

0

下凹式绿地率(%

10~20

5~15

5~15

10~20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25、分区25

此分区位于万石村以东,涟水河以南,东环路以西,犁头村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2%,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0%。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16.13ha,透水铺装面积15.89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4.03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6202m,绿道长度6202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6891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9%,SS削减率51%,TP削减率42%,NH3-N削减率48%。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4.1294m3

568分区25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2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0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9

SS削减率(%

51

TP削减率(%

42

NH3-N削减率(%

48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69分区25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41294.18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16.128

透水铺装面积(ha

15.89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4.032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6202

绿道建设长度(m

6202

 

570分区25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30~50

30~50

20~40

0

下凹式绿地率(%

20~30

20~30

30~50

25~3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26、分区26

此分区位于学府路以东,沪昆铁路以南,大埠桥以西,湘阳街从东向西横穿该分区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7%,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89%。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55.19ha,透水铺装面积10.2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3.8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17159m,绿道建设长度17159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19066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6%,SS削减率51%,TP削减率30%,NH3-N削减率24%。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2.7171m3

571分区26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7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89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6

SS削减率(%

51

TP削减率(%

30

NH3-N削减率(%

24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72分区26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27170.50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55.192

透水铺装面积(ha

10.2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3.798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17159

绿道建设长度(m

17159

573分区26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60~70

50~60

50~60

0

下凹式绿地率(%

10~30

10~30

10~30

15~3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27、分区27

此分区位于甘桂南路以东,孙水南路以南,太山路以西,万宝大道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2%。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41.26ha,透水铺装面积94.64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0.32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7336m,绿道建设长度7336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8151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Ⅲ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4%,SS削减率61%,TP削减率57%,NH3-N削减率20%。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2.9606m3

574分区27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0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2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4

SS削减率(%

61

TP削减率(%

57

NH3-N削减率(%

20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75分区27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29606.88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41.264

透水铺装面积(ha

94.64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0.316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7336

绿道建设长度(m

7336

 

576分区27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30~50

30~50

30~50

3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10~20

10~20

10~20

10~20

10~20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28、分区28

此分区位于太山路以东,孙水南路以南,茶园路以西,万宝大道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87%。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6.58ha,透水铺装面积32.68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65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4173m,绿道建设长度4173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4637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Ⅲ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1%,SS削减率61%,TP削减率34%,NH3-N削减率14%。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4.1791m3

577分区28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0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87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1

SS削减率(%

61

TP削减率(%

34

NH3-N削减率(%

14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78分区28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41791.32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6.584

透水铺装面积(ha

32.68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646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4173

绿道建设长度(m

4173

 

579分区28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30~40

30~40

30~40

30~40

0

下凹式绿地率(%

40~50

20~30

20~40

10~20

15~3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29、分区29

此分区位于娄星南路以东,万宝大道以南,仙女路以西,南环路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7%,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5%。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62.79ha,透水铺装面积19.6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5.7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1526m,绿道建设长度1526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1696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Ⅲ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2%,SS削减率64%,TP削减率47%,NH3-N削减率11%。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4.1289m3

 

580分区29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7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5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2

SS削减率(%

64

TP削减率(%

47

NH3-N削减率(%

11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81分区29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41288.74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62.792

透水铺装面积(ha

19.6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5.698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1526

绿道建设长度(m

1526

582分区29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透水铺装率(%

30~50

30~50

40~60

25~45

0

下凹式绿地率(%

20~30

20~40

20~40

20~35

15~2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透水铺装率(%

30~50

30~50

40~60

25~4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30、分区30

此分区位于天宝路以东,南环路以南,仙女路以西,娄星南路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5%,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1%。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31.21ha,透水铺装面积28.21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7.8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3811m,绿道建设长度3811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4235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3%,SS削减率54%,TP削减率37%,NH3-N削减率21%。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9.2438m3

583分区30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5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1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3

SS削减率(%

54

TP削减率(%

37

NH3-N削减率(%

21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84分区30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92438.46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31.208

透水铺装面积(ha

28.21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7.802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3811

绿道建设长度(m

3811

 

585分区30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

工业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30~50

50~60

40~60

30~50

30~50

0

下凹式绿地率(%

40~50

20~40

20~40

10~30

10~30

15~2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0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31、分区31

此分区位于仙女路以东,南环路以南,东方路以西,东冲街以北。

生态方面,采用以渗、滞、蓄、净、用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93%,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7%。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46.28ha,透水铺装面积71.05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1.57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3522m,绿道建设长度3522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3913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68%,SS削减率51%,TP削减率52%,NH3-N削减率12%。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8.2561m3

586分区31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93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7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COD削减率(%

68

SS削减率(%

51

TP削减率(%

52

NH3-N削减率(%

12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87分区31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38370.91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46.28

透水铺装面积(ha

71.05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1.57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3522

绿道建设长度(m

3522

 

 

 

588分区31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居住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40~70

40~60

40~60

0

下凹式绿地率(%

20~30

20~40

20~40

25~3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32、涟钢厂区管控分区

此分区位于高溪河以北,涟水河以西和娄涟大道以南及以东的区域,面积639.88ha生态方面,采用以滞、蓄、净为主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80%,水生态岸线改造率达到97%。引导性指标:新建和改造下凹式绿地面积29.36ha,透水铺装面积68.48ha,生物滞留设施面积15.35ha。生态岸线改造长度6867m,绿道建设长度6867m。

水安全方面,强制性指标:100年一遇,内涝防治标准为30年一遇,力争分区内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10%,峰现时间推后10分钟。引导性指标:河道治理长度6490m。

水环境方面,强制性指标:河道水质达到IV类水体要求。区域内面源污染物COD削减率72%,SS削减率67%,TP削减率59%,NH3-N削减率25%。

水资源方面,强制性指标:雨水资源利用率近期达到2%,远期达到5%。引导性指标:实现分区调蓄容积13.8371m3

589 分区32强制性指标

强制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80

水生态岸线改造率(%

97

水安全

防洪标准

100

防内涝标准

30

地块外排径流峰值流量减少率(%

10

峰现退后时间(min

10

水环境

水质目标

不低于类水体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近期2%,远期5%

 

590 分区32引导性指标

引导性指标项目

指标数值

调蓄容积(m3)

103954

下凹式绿地面积(ha

29.36

透水铺装面积(ha

68.48

生物滞留设施面积(ha

15.35

生态岸线改造长度(m

6867

绿道建设长度(m

6867

 

591 分区32不同类型地块建设指引表

引导性指标

工业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绿地

透水铺装率(%

40~50

40~60

40~60

30~50

下凹式绿地率(%

20~30

20~30

20~30

25~35

绿色屋顶率(%

5~15

0

5~15

0

   注:表中三类指标率均为其在各自项目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如透水铺装指在项目铺装材料总面积中透水铺装所占的比例。

第六章  近期建设重点

第二十三条  分期建设规划

1、规划目标

依据海绵城市建设总体目标,结合对娄底市海绵城市建设要素现状分析与问题梳理,综合考虑娄底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潜力的差异性,将娄底市划分为老城区、新城区两类海绵建设区,因地制直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低影响开发措施,按照建设的难易程度和城市建设计划安排,有序推进全市范围内海绵城市建设进程,实现城市雨水"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目标。

    2、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本次近期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近期建设区域

1、划分原则

1)需求导向性原则:

娄底市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主要为城市排水系统和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因此,在试点区选取过程中,尽量包含内河水系整治、合流制管道改造、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老旧区改造、新区建设标准制定等实际需求出发,选择试点区域。

2)可操作性原则:

试点区内的建成区要有一定的改造条件,新建地区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改造和新建地区都是三年之内可实施的,三年后经过海绵城市改造或者新建,能够达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功能。

3)可示范可推广原则:

试点区内各项目要具有普遍的代表性,建设过程中总结出来的规划、建设、管理经验要可示范、可推广,能为湖南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4)新旧结合原则:

海绵城市作为新型的城市建设理念,在旧城区与新城区的实施路径上存在显著差异,本次娄底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的选取时,同时兼顾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的建设中的不同需求,探索这两类建设中的不同的管理办法与实施途经。

5)流域完整性原则:

根据娄底市地形地貌特征以及河流水系分布特点划定试点区,试点区尽量为统一的汇水分区,以统筹流域治理。

6)要素多样性原则:

河流、湖泊、山体、绿地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载体,选定试点区时,尽量选取自然生态要素多样的地区。

7)区域连片性原则:

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相关要求,结合娄底市的实际情况,本次试点区的选择要突出试点区域的连片性原则,以增强三年后示范的整体效果和显现度。

    2、近期建设与示范区选址

近期建设区范围龙泉湖片区1.80平方公里、青山老城片区6.72平方公里、万宝新城片区16.83平方公里,约占规划区面积的29.8 %。

第二十四条  示范区海绵城市规划

1、示范区范围

示范区包括青山老城8号管控分区6.72平方公里、龙泉湖片区1.80平方公里。

2、建设原则与目标

1)建设原则

1)生态优先性原则

龙泉湖南北两岸绿线范围内生态保护优先 ,保护现状植被、进行生态修复及农林改造 ,严格控制开发建设。绿线范围内为法定永久性非建筑用地,除园林建筑、绿化生产管理的少量建筑,构筑物及必要的配套设施外,严禁建设其它性质的建筑,任何单位严禁以任何理由改变用地性质。

2)水系完整性原则

建立和完善龙泉湖补水体系,保证龙泉湖的水量。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落实雨污分流 ,周边 地块污水排入市政管网,雨水经净水湿地、湿塘等净化处理后排入龙泉湖,保护龙泉湖水质 ,实现龙泉湖区域排涝安全。

2) 建设目标

1)水体水质保持良好

2)构建龙泉湖补水保障系统

3)构建龙泉湖海绵体

4)保证龙泉湖区域排涝安全

5)龙泉湖及周边环境协调,景观优美

3、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综合径流系数控制

6-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综合径流系数控制率表

项目性质

用地性质

年净流总量控制率(%)

综合径流系数

改建项目

新建项目

改建项目

新建项目

居住用地

70-75

80-85

0.63

0.5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5-80

80-85

0.67

0.54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75-80

80-85

0.67

0.54

绿地

85-90

85-90

0.21

0.18

城市道路建设用地

40-50

70-75

0.73

0.67

片区年径流量控制率

≥80%

≤0.6

≤0.5

 

2)龙泉湖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综合径流系数控制

6-2 龙泉湖片区年径流控制率及综合径流系数计算表

径流系数

面积

绿色屋顶

透水铺装

下凹式绿地

未改面积

加权径流系数

可调蓄容积

径流控制率

居民区

0.52

40.32

4.032

36.288

0.473

88%

商业用地

0.54

2.47

0.988

1.482

道路与广场

0.67

17.21

5.163

12.047

绿地

0.18

60.74

18.222

42.518

27333

水面

1

23.31

总面积

144.05

5.02

5.163

18.222

92.335

 

3)青山老城示范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综合径流系数控制

6-3青山老城示范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综合径流系数控制率表

 

项目类型

主要目标

海绵LID设施建设指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屋顶绿化率

渗透铺装率

下凹式绿地率

 

 

建筑小区

居住小区

新区新建小区

85%

30%

50%

40%

建成区改建

75%

20%

45%

35%

公共服务地块

新建公建地块

85%

40%

60%

45%

建成区改建公建地块

75%

30%

55%

40%

 

 

绿地公园

雨水调蓄及综合利用类

90%

20%

60%

50%

湿地净化类

90%

20%

60%

45%

缓冲水岸类

90%

20%

60%

10%

景观提升类

85%

20%

60%

10%

面源净化类

85%

20%

60%

10%

市政道路

综合LID设施道路

70%

——

30%

20%

人行道及路面

65%

——

40%

10%

海绵化停车场及交通场站

75%

——

30%

10%

市政广场

雨水临时调蓄

80%

——

40%

10%

雨水资源利用类

80%

——

30%

10%

第二十五条  示范区海绵城市规划实施途径

1、仙女湖示范区实施项目

1)引导性指标

1)绿色屋顶率

仙女湖示范区主体为市政府南的一个湖泊和旁边的绿地公园,生态基地完善,年径流控制率可以实现较高的控制指标,新建居住小区绿色屋顶率不低于40%,改建绿色屋顶率不低于25%;新建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绿色屋顶率不低于40%,改建的不低于30%;新建绿地公园不小于20%,改建不低于和保留的均不低于10%。

2)透水铺装率

仙女湖示范区新建居住小区透水铺装率不小于50%,改建区不小于45%;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新建的不低于60%,改建不低于55%;新建绿地公园透水铺装率不低于65%,改建不低于60%;市政道路和市政广场新建的均不低于45%,改建不低于40%。

3)下凹式绿地率

仙女湖示范区新建下凹式绿地率不低于40%,改建不低于35%;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下凹式绿地率不低于45%,改建不低于40%;新建绿地公园下凹式绿地率不低于50%,改建不低于45%;新建市政道路和广场均不低于20%,改建不低于15%。

2)分类海绵化建设

通过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针对各类地块和道路提出不同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指引,在场地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式措施维持场地开发前的水文特征,达到83%的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1) 建筑与小区

根据建筑类项目的建设现状和规划意向,可分为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两类工程。居住项目总面积为40.32ha; 公共建筑项目总面积为2.47ha 。建筑类小区项目的重点改造意向为透水铺装改造、下凹绿地改造、绿色屋顶改造和雨水花园建设。

2)绿地和广场海绵型工程

绿地和海绵型湿地公园项目,总计60.74ha。海绵型广场项目为6.03ha.海绵工程量包括透水铺装、下凹绿地、雨水湿地、雨水花园。(绿色屋顶率仅对公园绿地内公建而言)

3 ) 道路与场地工程

针对道路排水压力增强、径流污染程度较高等问题,本规划通过在基地内合理布置渗透性铺装、植被浅沟、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雨水控制利用措施,构建水环境友好的绿色道路系统,从而提高道路排水能力、降低径流污染程度、增加雨水下渗量,并创造人水和谐的新型道路景观。道路工程新建海绵措施工程量6642m,停车场工程新建海绵措施工程量2.3ha

 

    2、青山老城示范区实施项目

1)引导性指标

1)绿色屋顶率

青山老城示范区为城市新建区,新建居住小区绿色屋顶率不低于30%,改建绿色屋顶率不低于20%;新建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绿色屋顶率不低于40%,改建的不低于30%;新建绿地公园不小于20%,改建不低于和保留的均不低于10%。

2)透水铺装率

青山老城示范区新建居住小区透水铺装率不小于50%,改建区不小于45%;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新建的不低于60%,改建不低于55%;新建绿地公园透水铺装率不低于65%,改建不低于60%;市政道路和市政广场新建的均不低于45%,改建不低于40%。

3)下凹式绿地率

青山老城示范区新建下凹式绿地率不低于40%,改建不低于35%;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下凹式绿地率不低于45%,改建不低于40%;新建绿地公园下凹式绿地率不低于50%,改建不低于45%;新建市政道路和广场均不低于20%,改建不低于15%。

2)分类海绵化建设

通过构建低影 响开发雨水系统,针对各类地块和道路提出不同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指引,在场地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式措施维持场地开发前的水文特征,达到83%的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1) 建筑与小区

根据建筑类项目的建设现状和规划意向,可分为居住小区和公共建筑两类工程。居住项目总面积为382.39ha; 公共建筑项目总面积为176.36ha 。建筑类小区项目的重点改造意向为透水铺装改造、下凹绿地改造、绿色屋顶改造和雨 水花园建设。

2)绿地和广场海绵型工程

绿地和海绵型湿地公园项目,总计262.47ha。海绵化广场项目为0.73ha.海绵工程量包括透水铺装、下凹绿地、雨水湿地、雨水花园。(绿色屋顶率仅对公园绿地内公建而言)

3 ) 道路与场地工程

针对道路排水压力增强、径流污染程度较高等问题,本规划通过在基地内合理布置渗透性铺装、植被浅沟、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雨水控制利用措施,构建水环境友好的绿色道路系统,从而提高道路排水能力、降低径流污染程度、增加雨水下渗量,并创造人水和谐的新型道路景观。道路工程新建海绵措施工程量  10653m,停车场工程新建海绵措施工程量1O.69ha。

第二十六条 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

6-4 公园绿地类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序号

绿地名称

面积(ha

区域位置

备注

1. 

石马公园

19.0

城市综合中心区

改建

2. 

孙水公园

19.0

城南片区

改建

3. 

青山公园

8.2

青山组团

改建

4. 

珠山公园

68.0

城市综合中心区

改建

5. 

大埠桥中心公园

71.60

东部新区

规划

6. 

大埠桥生态公园

50.0

东部新区

规划

7. 

高铁公园

50.0

万宝新区

规划

8. 

人行山公园

57.0

万宝新区

规划

9. 

杉山公园

22.0

杉山组团

规划

10. 

江龙公园

21.9

众园路、秀石街秋浦街、江龙路、湘阳东街所围合的区域

规划

11. 

黄柏公园

24.4

位于娄星集中工业区,涟滨街以北,高丰路以东

规划

12. 

龙眼公园

7.6

铁炉冲路与香茅街交汇处

改建

13. 

太和公园

6.3

大汉路以南,勤丰路以西

规划

14. 

檀香公园

15.8

长青街以南、华星路以西、乐坪街以北、卫校新校园以东

规划

15. 

站北公园

17.5

湘泉湾街以北,山尖寨以南,太山路以西

规划

16. 

鹭鸶塘公园

6.9

娄涟公路与新星北路交汇处

改建

17. 

娄星广场

9.6

乐坪路以东、氐星路以西,西贸街以南。

改建

18. 

坝塘公园

10.7

东临娄商大道、南近北二环、西接金和路,北靠金杉街

规划

19. 

永昌公园

13.0

滨湖一街以南、仙女路以西、新星南路以东

规划

20. 

百亩公园

20.3

大石山路以东,早元街以南,天华路以西,湘中大道以北

规划

21. 

涟水河沿河风光带

65.2

涟钢北大桥至益娄衡高速公路,总长17000米,两侧控制宽度为50200米之间

部分己建

22. 

孙水河沿河风光带

40.0

江溪街——茶园路,长9000米,两侧各控制50米~200

部分己建

23. 

碧溪河风光带

28.0

永和街——吉星北路,长6500米,两侧各控制50--100米。

规划

24. 

永昌河风光带

8.1

娄星南路----仙女路,长1025米,两侧各控制30-100米。

规划

25. 

高溪河风光带

6.5

高丰路——铁路,长2800米,两侧控制10-30米。

规划

26. 

总计

666.6

 

 

 

第二十七条 海绵城市投资估算

娄底市划分为32个管控分区,其海绵城市设施近期投资包括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河道改造、绿道建设五类工程,总投资约16.4亿元。

6-7 海绵城市设施近期投资估算表

近期建设单元 

下凹式绿地
/万元 

透水铺装
/万元 

生物滞留设施
/万元 

河道改造长度
/万元 

绿道建设长度
/万元 

8 

2172 

2184.4 

533.2 

1424.6 

2250.6 

9 

1151.2 

3807.6 

287.6 

1109.6 

1391.04 

10 

1431.2 

6079.6 

358 

783.6 

463.08 

11 

1348 

3725.2 

337.2 

117.4 

374.4 

15 

2589.2 

6148.8 

647.2 

691.2 

1738.5 

16 

1282 

4648.8 

320.4 

298 

460.8 

17 

1420.8 

3546 

355.2 

350.96 

1279.8 

18 

1536.8 

4442.8 

384.4 

526.44 

2223.36 

19 

2035.2 

4940 

508.8 

548.16 

1960.56 

20 

752.8 

1765.2 

188 

822.24 

431.28 

21 

4277.2 

5266.4 

5266.4 

335.6 

802.17 

22 

645.6 

2270.8 

161.6 

730.2 

558 

23 

2014 

4954 

503.6 

432.6 

449.28 

24 

2644 

5720.8 

661.2 

1585.6 

2140.5 

25 

645.2 

635.6 

161.2 

935.6 

1860.6 

26 

2207.6 

408 

552 

1087.2 

6177.24 

27 

1650.4 

3785.6 

412.8 

1630.2 

1760.64 

28 

263.2 

1358.4 

66 

927.4 

751.14 

29 

2791.6 

784 

640 

339.2 

183.12 

30 

1248.4 

1128.4 

312 

847 

228.66 

32 

1174.4 

2739.2 

614 

1373.4 

824.04 

合计/万元 

35280.8 

70339.6 

13270.8 

16896.2 

28308.81 

总投资/万元 

164096.21 

 

第七章  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指引

第二十八条  分类地块建设指引

1、居住用地建设指引

    1)控制目标

新城区居住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以上,老城区居住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以上。

2)规划指引

 1)居住建筑屋面雨水应引入建筑周围绿地入渗。

 2)居住区应充分利用绿地的入渗、过滤和吸收的功能,增大区域雨水入渗量,消减雨水径流的污染负荷,绿地应建设成下凹式绿地。

 3)居住区小型车路面、非机动车路面、人行道、停车场、广场、庭院应采用透水地面。

 4)居住区道路超渗雨水宜就近引入周边绿地入渗。

 5)结合居住区的景观设计,可选择采用雨水花园、景观湖、绿色屋面等。

 6)结合居住区的雨水工程设计,可选择采用渗透雨水井、渗透雨水管等。

2、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建设指引

1)控制目标

新城区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5%以上,老城区公共管理及商业用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以上。

2)规划指引

1)公共管理及商业区应充分利用有限绿地入渗、过滤和吸收的功能,增大雨水入渗量,消减雨水径流的污染负荷,绿地应建设成下凹式绿地。

2)人行道、步行街、广场应采用透水砖;停车场宜采用透水砖或草格。

3)建筑宜建设屋顶绿化,增加商业区的绿化覆盖率,提高雨水的滞留量,消减雨水径流的污染负荷。

4)结合公共管理及商业区的景观设计,可选择采用雨水花园等。

3、绿地建设指引

1)控制目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5%以上。

2)规划指引

1)应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入渗雨水,绿地公园应建设为下凹式绿地。

2)公园绿地内的道路、人行道、林阴小道、广场、停车场、庭院应采用透水铺装地面。

3)公园绿地的广场、停车场、地面超渗水应引入周边绿地入渗。

4)公园绿地雨水可采用浅草沟排水。

5)结合公园绿地景观设计,可选择采用雨水花园、景观湖等。

6)公园绿地的雨水宜采用收集利用。

    4、工业用地建设指引

1)控制目标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以上。

2)规划指引

1)工业区应充分利用有限绿地入渗、过滤和吸收的功能,增大雨水入渗量削减雨水径流的污染负荷,绿地宜建设成下凹式绿地。

2)人行道宜采用透水砖多孔沥青等透水地面;小车停车场宜采用草格、透水砖。

3)结合景观设计,可选择采用雨水花园、绿色屋面等。

4)工业建筑屋面的雨水可选择采用收集利用。

第二十九条  分类项目建设指引

1、城市水系项目

1)应充分利用现状自然水体建设湿塘、雨水湿地等具有雨水调蓄功能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其建设应符合城市水系规划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2)位于蓄滞洪区的河道、湖泊、滨水低洼地区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同时应满足《蓄滞洪区设计规范》(GB50773)中相关要求。

3)规划建设新的水体或扩大现有水体的水域面积,应与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控制目标相协调,增加的水域宜具有雨水调蓄功能。

4)应处理好城市滨水绿地、水面和周围用地之间的竖向高程关系,便于雨水进入水体。

5)应结合城市滨水绿地设置植被缓冲带等截污滞蓄设施,防止城市水系污染。

6)当城市水体与周围用地之间坡度太大时,可在进水口处设置消能措施,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台阶式绿地等设施。

7)有条件的城市水系,可结合现状条件,建设亲水性的生态驳岸,并根据要求,选择当地适宜的湿生和水生植物。

2、建筑与小区项目

1)建筑与小区低影响开发设施应按小区规划建设施工图进行施工,其工程建设应和小区景观绿地施工建设同步进行,以达到雨水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2)在不影响屋顶荷载的基础上,尽量采用种植屋面,其排水坡度宜为1%-2%,单向坡长大于9m时宜采用结构调坡。应注意种植土层的选择和厚度,处理好渗透管和雨落管的断接关系等。雨落口宜为外排式,当采用内排式时,雨落口应与屋面明沟、暗沟连通组成排水系统,将雨水收集利用或通过植草浅沟排入雨水花园中。

3)建筑与小区的景观绿地规划建设应结合小区的竖向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地安排各种低影响开发设施。有条件的建筑与小区宜结合中心景观设置小区雨水最终集蓄设施,并通过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道系统有效衔接起来。

4)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工程的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应独立设置,严禁与建筑污、废水排水连接,严禁在室内设置敞开式检查口或检查井。大型屋面宜采用虹吸式屋面雨水收集系统,并应有溢流措施。

5)建筑与小区应优先考虑雨水自然渗滤,当土壤介质渗透率不能满足要求时,可考虑置换渗透率较大的土壤介质,其施工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筑与小区地形应具有一定的坡度,其坡度应>1%,当坡度≥8%时,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台阶式绿地。

6)建筑与小区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有关规范执行,并重点对设施规模、竖向布置、进水设施、溢流排放口、防渗、水土保持等关键设施和环节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3、城市道路项目

1)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应采用透水铺装,非机动车道的透水铺装路面除应具有就较好的透水、透气性之外,还应考虑其抗拉抗压的强度,其具体施工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2)在人行道绿化带、分车带以及红线外绿地内设置生态滞留设施,使路面径流先汇入各生态滞留设施,其进水口的设置应根据场地的现状条件,在进水口处设置截污消能设施,应在生态滞留设施内设置雨水溢流设施,超量径流溢流入市政雨水收集系统。

3)人行道绿化带宽度宜≥1.5m,当考虑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应适当增加中央绿化分隔带和侧分隔带的宽度。处理好绿化带与路面的竖向高程关系,结合道路绿化带设置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采取相应的侧向防渗措施,防止径流雨水下渗对侧向道路路面及路基造成影响。

4)城市道路路缘石的设置应利于道路雨水流入低影响开发设施中,其路缘石豁口的设置应结合路面汇水面的情况,在豁口处设置截污消能设施。当道路纵向坡度不利于道路雨水径流进入低影响开发设施时,应设置有效的挡水设施,以便于雨水径流进入低影响开发设施。

5)道路雨水管渠系统应与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中的溢流系统紧密结合,雨水口横向连接管的管径和坡度应利于雨水的收集和排除。

6)城市径流雨水行泄通道及易发生内涝的道路、下沉式立交桥区等区域的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雨水调蓄设施,应配建警示标志及必要的预警系统,避免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7)城市道路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市政、园林绿化等部门验收,确保满足《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相关要求,并对设施规模、竖向布置、进水口、溢流排水口、绿化种植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8)城市道路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雨水口宜设在汇水面的低洼处,顶面标高宜低于地面10-20mm。

9)城市道路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设施的雨水口负担的汇水面积不应超过其集水能力,且最大间距不宜超过40m。

4、绿地和广场项目

1)城市公园与绿地应在满足自身功能条件下(如吸热、吸尘、降噪等生态功能,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等功能),达到相关规划提出的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2)城市公园与绿地宜利用透水铺装、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等小型、分散式低影响开发设施消纳自身径流雨水。

3)城市湿地公园、城市绿地中的景观水体等宜具有雨水调蓄功能,通过雨水湿地、湿塘等集中调蓄设施,消纳自身及周边区域的径流雨水,构建多功能调蓄水体/湿地公园,并通过调蓄设施的溢流排放系统与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相衔接。

4)规划承担城市排水防涝功能的城市公园与绿地,其总体布局、规模、竖向设计应与城市内涝防治系统相衔接。

5)城市公园与绿地内湿塘、雨水湿地等雨水调蓄设施应采取水质控制措施,利用雨水湿地、生态堤岸等设施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有条件的可设计人工土壤渗滤等辅助设施对水体进行循环净化。

6)应限制地下空间的过度开发,为雨水回补地下水提供渗透路径。

7)周边区域径流雨水进入城市公园与绿地内的低影响开发设施前,应利用沉淀池、前置塘等对进入绿地内的径流雨水进行预处理,防止径流雨水对绿地环境造成破坏。有降雪的城市还应采取措施对含融雪剂的融雪水进行弃流,弃流的融雪水宜经处理(如沉淀等)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8)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宜根据设施水分条件、径流雨水水质等进行选择,宜选择耐盐、耐淹、耐污等能力较强的乡土植物。

9)城市公园设计应结合区域城市组团设计、场地土壤及水文特质、现状及规划地形地势、周边场地、市政及周边水系的受纳能力等科学合理进行制定,保证绿地的生态安全及使用功能,优先选用低碳方式。设计应明确绿地与区域功能关系,明晰绿地内雨水流程,经过科学计算设置合理的布局、设施。

10)下沉式广场应设有排水泵站及自控系统,广场达到最大积水深度时泵站可自行开启。应设清淤冲洗装置和车辆检修通道。应设置警示标识,并应有安全疏散措施。

11)城市公园绿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设计应满足《公园设计规范》(CJJ48)中的相关要求。

第八章  海绵城市建设保障体系

第三十条  制度体系建设

    1、规划建设管控机制

为保证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在规划建设各环节真正落实,需制定《娄底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娄底市海绵城市项目审批指导手册》、《娄底市海绵城市施工图审查办法》、《娄底市低影响开发设施后期维护管理办法》等制度,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依法纳入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用地条件、一书两证、施工图审查、项目招投标、开工许可、施工监管、竣工验收、项目审计、运行维护等各环节,实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流程闭合循环。

    2、城市水环境保护机制

制定《娄底生态环境负面清单制度》、《娄底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办法》、《娄底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娄底市排水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城市河湖水系保护机制,划定城市水系蓝线,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保护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

3、城市水资源利用机制

为更好地建设娄底市海绵城市,实现径流总量控制率、径流污染控制以及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制定《娄底市新建建设工程城市雨水资源利用管理办法》、《娄底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管理办法》等,限制城市建设中过多地采用不透水路面和屋顶,强制在市政工程建设和开发建设项目中采取低影响开发措施。

制定《娄底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规定》日常管理办法,加强城市日常供水、排水、节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治水污染,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提高城市水资源利用率。

    4、城市水安全管理机制

为提高城乡防洪防涝能力,减轻洪涝灾害,制定《娄底市城市内涝监测、预测及应急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加强娄底市市政、交通、城市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建设,理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之间的工作关系,做到应急联动,协同应对,同时对相关部门的职责作较为具体的规定。娄底市对灾害的防、抗、救等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立即到位,一旦灾害降临,救灾办即向政府各职能部门发布政府命令。

5、资金与投融资机制

拟制定《娄底市海绵城市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娄底市关于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将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设立海绵城市专项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引入,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建设海绵城市,并制定鼓励支持商业开发的小区和公建设施低影响开发建设的激励政策,保障娄底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融资模式的创新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第三十一条   检测与考核体系建设

    结合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根据运行监测数据,利用统计分析、模拟分析手段,对已建项目进行工程效益的自评估与内部考核,保障如期全面达到住建部考核要求。

    1、考核制度

1)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评办法

制定《娄底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考评办法》,构建海绵城市建设考核制度。

建立绩效评估方法,绩效评估内容包括项目进展情况与设施运行情况,按排水分区进行总体控制和分解,由项目实施情况由下而上核算。建立在线监测系统,为海绵城市建设的考核评估工作提供长期在线监测数据和计算依据。综合利用在线监测数据、设施分布图、数学模型等手段,评估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效果。建设海绵城市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管理部门可查看海绵城市的建设数据,包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设计降雨量、LID设施数量和规模,也可通过地图操作查看具体某LID设施的空间布局、控制指标详情及设施的监测数据。为海绵城市考核评估提供全过程信息化支持。

2)海绵城市建设财政奖补标准

制定《娄底市海绵城市财政奖补标准》,完善重点工程实施评估和付费管理制度。以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的重点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指南》与标准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对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严格施行按效果付费的政策,制定相应的付费标准和奖惩措施。同时,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广泛搜集建设活动各责任主体、相关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的意见与建议,提出处理意见。规范项目工程款项程序,建立严格的工程款支付与管理控制流程,保证工程款按工程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合理支付。确保工程款尾款的支付,不产生遗留问题。

3)PPP合作项目监管

对于PPP合作项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管。

加强预算监管。财政局负责、住建委配合,每年编制下一年度购买服务费专项预算,并向人大报告。加强预算监管,保障每年费用支出,监督预算执行。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加强价格监审。审计局牵头建立完善成本监审机制,加强价格监审;建立调价机制,根据运营质量情况、市场价格水平建立服务费调价机制。

加强中期评估。建立中期评估机制,特许经营期间每5年进行一次中期评估,对合同双方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指导调整合同履行。中期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对PPP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监管,定期组织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依法公开,并作为项目价格、补贴、合作期限等调整的依据。

    2、考核指标

制定《娄底市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评估细则》,统一考核评估方法,让考核评估有据可依。

81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评估细则

序号

类别

指标

数据

来源

计算方法

具体考核指标

1

水生态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排水分区出口、关键管网节点、地块雨水排口液位、流量

监测

实际控制雨量(mm),年径流控制率:针对监测点,分析多场降雨情景下,不发生外排时对应的最小累积降雨量,即为该监测点对应的控制雨量,该排水分区或示范区内所有监测点里的最小值即视为排水分区或示范区的实际值;场次降雨达标率:针对某一监测点,分析多场降雨情景,以设计降雨量下不外排为原则,统计单个监测点场次达标率,该排水分区或示范区内所有监测点里的最小值即视为排水分区或示范区的实际值;

80%,26.7mm

2

生态岸线恢复

项目完成的生态岸线恢复长度及比例

项目完成情况统计

生态岸线长度:根据工程统计长度

90%

3

水环境

水环境质量

河道断面水质监测/监测数据

填报/集成在线数据

水质标准:是否满足要求的水质标准;与上游断面指标对比:当有上游来水时,下游断面主要指标是否优于上游

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

4

城市面源污染控制

非降雨时段雨水、合流制管网排口流量监测数据、雨水直排口或合流制管渠溢流口水质数据

监测

流量监测曲线(流量-时间-降雨量):旱季是否无外排;经生态处理后污染排口负荷削减率:检测生态处理前、后水质情况,计算削减率,并保证河道水质标准

50%

5

水资源

雨水资源利用率

雨水收集用于道路浇洒、园林绿地、市政杂用、工农业生产等的月、季度、年总量

填报统计

雨水资源利用率:雨水收集利用的雨水总量(不包括汇入景观及自然渗透的雨水量)/年均降雨量雨水利用量替代的自来水比例:收集利用雨水量/自来水用水量

3%

6

水安全

城市防涝标准

历史积水点数据包括积水位置、深度、面积;

填报统计/模拟结果

30年一遇设计暴雨不成灾

7

城市防洪标准

河道防洪数据

填报

按100年一遇洪水设防

    

3监测方案

通过娄底海绵城市监测网络的构建,实现对娄底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定量化评估。以住建部颁布执行的《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评办法(试行)》的考核指标为核心,并逐步分解各项指标,构建娄底市海绵城市一体化管控平台及监测考核建设方案,以满足国家与湖南省内的海绵城市绩效考核评估要求。以排口、管道流量、液位数据,河道断面水质数据,历史积水点数据,雨水收集利用量数据等一系列数据为支撑,以在线监测、定期填报、系统记录相集合的方式获取所需数据,构建考核评估计算方法体系,开展海绵城市绩效评价与考核指标的自评工作。

第三十二条  技术标准体系

为推进娄底市海绵城市建设,制定《娄底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娄底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娄底市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设计标准图集》等一系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及技术实施导则,指导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工程和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标准化、统一化、规范化。

制定《娄底市海绵城市雨水利用工程设计维护技术指南》、《娄底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制定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相关技术要求,用于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提高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保障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效果。

制定《娄底市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效果评估技术指南》,建立真实、系统、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实现指标的由上自下分解与自下而上反馈,检验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效果是否达到海绵城市试点目标要求。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划自法定程序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划由娄底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娄底市规划局。

02中心城区用地现状图

03中心城区水系

05中心城区绿地现状图

11中心城区海绵城市措施适宜性分析图

12水系建设与整治规划图

13雨水行泄规划图

14涉水基础设施规划管控图——排水防涝改造工程

15涉水基础设施规划管控图——溢流污染设施


16中心城区管控分区总指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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