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 北京、天津、安徽等地2018年装配式建筑规划目标
北京(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目标: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天津(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至2020年,新建的公共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和中新生态城商品住宅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全装修比例达到100%;
安徽省
亳州市
亳州市大力推行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
到2018年底,力争装配式建筑项目开工面积60万平方米。
滁州市
滁州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
力争2018年滁城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开工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各县、市、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2018年开工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六安市
六安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
2018年末,全市10%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比例达到30%。
池州市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到2018年底,力争产业化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
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0万平方米。
福州市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
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泉州市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年,全市落实装配式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区)原则上至少要落实5万平方米以上,新出让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项目设定装配式建筑面积要达到20%以上。
广东省
东莞市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年起,政府投资(含PPP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并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市政工程、公共设施、轨道交通、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比例达到50%以上。
贵州省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从2018年10月1日起,对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项目,不少于建筑规模30%的建筑积极采用装配式建造。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促进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目标:到2018年底,综合试点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0%以上。
玉林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 促进玉林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到2018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8%以上,城市建成区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府投资公共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达到15%以上。
南宁市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各县要结合实际推进试点示范项目建设。2018年完成新开工面积不少于60万平方米。
河北省
石家庄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石家庄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年起,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高新区、正定县(含正定新区)新建建筑面积1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
秦皇岛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年1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邢台市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年1月1日起,新批准的住宅小区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单体建筑达到30%。
河南省
郑州市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年起,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 ,保障性住房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30%,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面积。
开封市
关于印发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意见(试行)的通知
2018年起,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10%,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
焦作市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
2018年,全市建成1个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培育扶持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轻钢结构集成房屋及整体厨卫等构配件生产基地,形成一批优势企业,注重人才培养,基本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技术支撑、政策激励、社会监督、产业联动的工作机制。
湖北省
荆门(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关于印发荆门市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到2018年底,荆门三环线内及漳河新区爱飞客镇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城区达到10%以上。
襄阳市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年全市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40万平方米。
荆州市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年起,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以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学校、医院、养老院等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
湘西自治州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力争到2018年底,全州住宅产业化项目占政府投资项目的40%以上,占保障性住房不低于50%。
永州市
永州市推进住宅产业化实施意见
2016至2018年为住宅产业化推广期,力争产业化住房占政府投资住房项目比例的50%以上、占商品房开发的20%以上,住宅产业化示范项目至少达到2个以上。
海南省
海口市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2018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17%。
吉林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到2018年,全省建成5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优势企业;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
长春市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年,落实4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
江苏省
盐城市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5%以上,新建装配式建筑的预制装配率达到45%以上,新建成品房比例达到25%以上。
江西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
目标:2018年,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达到30%。
内蒙古自治区
满洲里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关于推进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意见
力争到2018年末,全市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产量达到100万平方米
青海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8年起,西宁市、海东市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建筑项目招拍挂土地的比例不少于10%,每年增长不低于3%,新建保障性住房、财政资金和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建筑工程优先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山西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大同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2018年达到15%以上。
阳泉市
关于阳泉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意见
到2018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
山东省
济南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的通知
到2018年底,全市采用住宅产业化技术建设的项目面积占新建项目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
泰安市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2018年应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建造的工程项目占新建工程项目比例达到10%。
潍坊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的意见
到2018年,全市装配式住宅面积达到新建住宅面积的20%以上,市区新建住宅全装修面积达到建设总面积的50%以上。
济宁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自2018年起所有新建高层、小高层住宅淘汰毛坯房,实行全装修,其中整体卫浴、厨房等装配式建筑装修比例达到30%以上。
烟台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
纳入“十三五”开工计划的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自2018年起,要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
陕西省
铜川市
铜川市加快建筑装配产业化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新区、耀州区及市级各园区作为我市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地区,2018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
西安市
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2018年底前培育、支持和发展3个以上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累计完成1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成功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
四川省
内江市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2018年1月1日起,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时间为准,政府投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或立体停车库、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等工业厂房建设项目全面应用PC结构或钢结构,住宅全装修2018年达到50%。
成都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设工程发展的意见
到2018年,全市房建工程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低于30%;市政工程桥梁项目除必须现浇的部分外,全部实现预制装配化。
浙江省
宁波市(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
到2018年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
温州市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试行)
争取2018年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当年开工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并逐年增加,每年增加的比例不低于10%。
编辑:何雯丽 责任编辑:时晟昊
来源:预制建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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